看板 car作者 w84970639 (HIHI)標題 [新聞] 交通部修法重罰偽造車牌!車主和駕駛人時間 Thu Nov 14 14:27:34 2024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偽造號牌案件急遽增加,衝擊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交通部研擬修法加重罰鍰,使用偽造
號牌最高罰鍰上限從1萬8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且使用變造或未懸掛車牌全都採3.6萬元
最高罰,車輛可沒入銷毀,另汽車駕駛若非車輛所有人,也一併開罰,汽機車都適用,若
立院本會期順利修法通過,將可上路實施。
違規記點新制上路後,不少車輛遭吊銷車牌,根據公路局統計,使用中偽造號牌自110年
到112年平均每年舉發171件,平均每月14件,其中今年1月到10月則有1012件,平均每月
84件,暴增5倍。
另108年到今年10月統計偽造車牌有1572件,其中8成非正常牌照,大多為吊扣、吊銷、註
銷和報廢等不能在路上行駛車牌,其他為犯罪和冒用他人車牌。
為防堵偽造號牌,交通部將重罰且有4大修法重點,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說
明,偽造號牌危及社會治安,交通部提出《道安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昨天邀集內政部警
政署、法務部、直轄市交通局等單位討論強化防堵偽造號牌,違反號牌使用規定,現行最
高罰1萬800元,將比照危險駕駛,修正罰鍰上限提高至3萬60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
林福山指出,修法也明訂使用偽變造或曚領號牌違規,或是其他沒有懸掛號牌,這次也一
併檢討,沒有掛號牌或使用偽變造,全部都依照最高罰3.6萬元處罰;此外,修法也增訂
偽造、變造或曚領車牌者,將直接沒入車輛並銷毀。
另修法也增訂非車主的駕駛人也併同開罰,林福山表示,若汽車駕駛人非汽車所有人,將
與汽車所有人處以相同的處罰,重罰3.6萬元。
林福山表示,相關修法草案將報行政院後,送立法院審查,若立法院本會期順利通過後,
因不涉及子法修正,將可盡速上路實施。
交通部表示,偽造車牌大多向中國下單並在中國製造後貨運來台,跨部會已從「不敢賣、
買不到、不敢用」三方向積極展開各項防制作為,包括公路局與財政部關務署、內政部警
政署建立進口貨物查核通報機制,已查獲3件進口偽造號牌,由警方進一步溯源偵辦將輸
入銷售者移送法辦。
在網路銷售資訊部分,已經建立網路平台巡查程式並持續巡查追蹤,查獲案件即通知業者
下架,並移送警察機關偵辦,數位發展部已與臉書、Line、Youtube、抖音等社群平台業
者建立通報下架窗口,蝦皮、雅虎、露天等網購平台業者皆配合全面下架,已下架46件。
交通部指出,公路監理機關也利用異常通行資料建立疑似偽造號牌灰名單,與警察、停管
機關合作,將該灰名單及不得上路的車輛資訊,提供警察機關納入AI巡防系統查緝。今
(113)年迄今,公路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各警察機關共同合作已稽查查獲使
用偽造號牌違規計1012件,併同溯源查緝以刑法移送計859件、896人。
交通部強調,汽車號牌為行車之許可憑證,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汽車
使用偽造號牌同時違反刑法第212條、216條偽造、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第12條規定,並優先會以刑事法律處罰,籲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原文網址: 交通部修法重罰偽造車牌!車主和駕駛人全罰3.6萬 車輛沒入銷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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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14/2854898.htm#ixzz8rXA9uSla
心得:腳痛部動起來了,你各位假牌仔注意了啊,沒入拍賣增加國庫收入不是應該比銷毀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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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84970639 2024-11-14 14: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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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交通部修法重罰偽造車牌!車主和駕駛人全罰3.6萬 車輛沒入銷毀
11-14 14:27 w84970639
※ 編輯: w84970639 (59.124.155.174 臺灣), 11/14/2024 14:28:28
→ poobulu: 立法委員趕快上班了啊3F 11/14 14:31
推 jerryz2005: 終於! 這個法條終於對了! 支持違法就扣車壓掉5F 11/14 14:33
推 ShaNe1993: 最高可就是不會 3.6萬換免罰單真便宜6F 11/14 14:34
推 Lowpapa: ‘可’ 沒入 ???7F 11/14 14:35
推 reallocust: 跟其它預算案綁在一起,然後操作對手陣營不支持偽造車牌修法8F 11/14 14:35
推 ALL1217: 真的壓掉的話給個讚11F 11/14 14:36
噓 cafeer: 之後會釋憲啦 別高興太早22F 11/14 14:40
推 Cishang: 直接比照偽造文書阿 沒兩樣的東西23F 11/14 14:40
噓 kazake: 真的有壓掉我再來補推+道歉24F 11/14 14:41
推 nedbob: 自行重新噴漆也算是上面的違規項目嗎?31F 11/14 14:43
推 vulurn: 看起來是文字遊戲,到時真的沒入會有多少?34F 11/14 14:46
推 willie0171: 車輛壓掉比較能嚇阻,不然有錢的不痛不癢,小錢啦,39F 11/14 14:52
推 TSUBO: 這種就是要壓掉再買才是正循環40F 11/14 14:52
推 venon0916: 幹你娘才三萬六
臭雞掰「可」 ?銷毀車輛 開後門?41F 11/14 14:53
推 tndh: 可沒入銷毀「可」請拿掉 謝謝
有沒有種啦 不要開後門好嗎43F 11/14 14:55
推 cons: 把"可"改"應"就更好了46F 11/14 14:57
→ fywei: 太輕 罰360萬加上5年以上47F 11/14 14:57
推 gino321: 車輛沒入 才是解決之道48F 11/14 14:57
→ fywei: 或一律死刑49F 11/14 14:57
噓 magomago: 交通部醒了喔,不是只會限縮檢舉跟不敢動隔熱紙嗎?
三萬六,笑死人50F 11/14 14:58
推 MeeToo: 文字遊戲 用假牌的沒寫要沒入52F 11/14 14:59
推 s77329: 最高沒入銷毀不對吧,直接沒入銷毀才對吧56F 11/14 15:05
推 dahIia: 死刑吊路燈57F 11/14 15:05
推 fire2003: 只能算有稍微進步,但還不夠重58F 11/14 15:07
推 cagepig: 應該累進制首次3.6萬+扣車.罰金第二次7.2萬逐次疊加+扣車59F 11/14 15:07
推 LAURANCE: 車輛沒收保管1年 1年折舊多少 嚇都嚇死!!罰款+保管費61F 11/14 15:10
噓 PCC2003: 「可」沒入,那就是不會65F 11/14 15:11
推 peace1way: 可改成並沒入銷毀就好了,只要被檢舉一次就噴一台車66F 11/14 15:12
推 lota: 沒入拍賣比較有經濟價值,政府不要太浪費好嗎?68F 11/14 15:12
→ peace1way: 立委是該要擋啦,文字應該要修正。另外還需負起偽造公文書的相關刑事責任才對。畢竟用假牌能做的壞事太多69F 11/14 15:13
→ lota: 藍白立院都過半了,趕快過這個法吧~71F 11/14 15:14
推 edl2000: 應該要增加一條,銷毀過程開放民眾觀看或參與銷毀74F 11/14 15:15
→ peace1way: 罰金不是重點,假牌當場沒入車輛保管及銷毀或拍賣才對只罰300元也根本沒差,重點是車子當場沒入就會有人怕75F 11/14 15:15
推 bebyjimmy: 罰太少 不會怕 建議加個零
直接重罰壓掉比較快77F 11/14 15:16
→ leo255112: 不是啊,照這樣講罰錢也不行了,一樣是人民財產79F 11/14 15:18
→ peace1way: 你開罰30萬好了,一堆詐騙仔原本就沒薪水收入的,車子能繼續用你罰他300萬他也不會痛…80F 11/14 15:18
→ leo255112: 這台車沒入就是罰掉的,應該沒有侵犯人民財產權的疑慮吧?82F 11/14 15:18
推 siopp: 可沒入就是可不沒入的意思85F 11/14 15:20
→ chimouse: 我可以給你 = 我也可以不給你 中文博大精深90F 11/14 15:32
推 taxisy: 先看他們表演一下再說91F 11/14 15:33
推 henry455235: !!!重罰36,000!!!
把犯罪行為人壓掉我就道歉92F 11/14 15:34
→ sdiaa: 在忙總預算~沒空~94F 11/14 15:36
推 TerryACE: 增加移至保管就有效多了,沒入銷毀不奢望95F 11/14 15:37
→ ufk: 還是太低了,應該要罰30~100萬才對,並即刻扣車,繳清方發還一個月內沒繳清,應沒收並拍賣之97F 11/14 15:38
噓 simon978: 3萬6也算重發喔 酒駕都超過但是酒駕的人還是沒減少
重罰*
鬼島對這種惡意犯罪的垃圾都很寬容
酒駕跟用假牌照的這種人就是垃圾279F 11/15 04:13
→ ASKA: 我覺得抓到羈押兩週不得折罰金比較有用...283F 11/15 05:08
→ lijim: 真的敢壓車?284F 11/15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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