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eng1300905 (sheng)
標題 [新聞] 法官認「一次裁決」無效 他無照上路不算
時間 Fri Dec 13 09:43:55 2024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422707

 

法官認「一次裁決」無效 他無照上路不算違規撤罰了
2024-12-13 07:40
聯合報/ 記者牟玉珮/台中即時報導

張姓駕駛19年前遲未繳酒駕罰款被吊銷駕照,去年他在高雄市無照開車被警攔查開單告發
,強辯說他有拿「行照」給警看,要求撤銷無照駕駛罰款1萬8千元處分。法官審理時,沒
理會他的歪理,不過,一看他當年是被「一次裁決」直接吊照,認為行政處分無效,撤銷
原罰款處分。張姓駕駛沒想到這招,但意外免罰了。


判決書指出,張姓駕駛去年10月17日晚上7點多在高雄市開車,被警攔查,警方見他2005
年8月18日駕照早已遭註銷,當場開單舉發他「駕駛執照業經註銷仍駕駛小型車」,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第5項等規定,案送台南市交通局,以他註銷
駕照仍開車上路,裁罰1萬8千元並要扣繳駕照。但張姓駕駛不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
起行政訴訟。


台南市交通局稱張姓駕駛2002年間有酒駕違規,被罰4萬2千元及吊扣駕照1年,然未依規
定時間繳罰及扣照,依道交條例規定,經主管機關裁決後不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
駕駛執照,加重處罰,進而吊照,因此早已於2005年註銷張姓駕駛駕照,無照開車上路違
規屬實。


不過,法官審理時發現張姓駕駛的駕照遭吊銷是「一次裁決」的產物。在2008年5月28日
曾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規定,監理單位告知大眾,若於民國85年7月1日
起至95年6月30日10年間,曾因罰鍰不繳納而被處分吊(註)銷駕照者,得於5年內繳清罰款
後申請核發駕照。張姓駕駛顯然置之未理,以致於去年開車上路被開罰。


法官認為,依行政程度法規定,行政處分有重大明顯瑕疵者無效,未繳罰鍰或駕照就要易
處吊扣駕照或吊註銷駕照,為具有裁罰性的不利處分,此等涉及人民權利,處罰應明確,
且無法律規定允許主管機關得作成附條件的易處處分,自不得附條件,這也可以參照最高
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633號判例。


也就是說,一旦未繳駕照或罰款,還要再經處分程序,不能一次完成逕行吊銷駕照。法官
認為,既然前處分(吊照)無效,就不發生駕照遭註銷仍駕車的違規行為,原處分撤銷有理
由。此案仍可上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法官認為「一次裁決」直接吊照處分無效,他無照上路不算違規。示意圖/ingimage


附註/心得/說明:
原本連自己都沒發現之前被吊銷駕照的行政處分有問題
只是想要硬凹而已
沒想到法官審理過後
反而變成吊銷駕照的行政處分無效連駕照都回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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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0211ab: 到處酒駕無照殺人 法官不用負責嗎1F 12/13 09:47
alaokj: 突然對法律人肅然起敬、這邏輯...高等微積分沒教過2F 12/13 10:12
QuentinHu: 這些法律人真厲害,這整個邏輯我每個字都認識但是完全看不懂3F 12/13 11:04
LoveSkoda: 完全認同樓上兩位大大5F 12/13 11:09
c08110831: 同理,第一次殺人要判輕一點6F 12/13 11:10
LoveSkoda: 中文的奧妙,每個字都看得懂,湊在一起看卻不懂了7F 12/13 11:11
NCC1305: 就是說以前吊銷的裁決不算,他仍是有照8F 12/13 12:25
xxxcat: 法官現在都傾向保護犯罪人9F 12/13 12:57
Js1233: 這法官自己判他有照,立意良善10F 12/13 13:16
windlll: 法官大人你說的是11F 12/13 13:18
bilibala: 法官沒判決他有駕照啊!法官只是按照先前的判例跟對人民有利的方向去處理。12F 12/13 13:55
maniaque: 法官判不罰原因是因為一次裁決 兩種行政處分
不能一次宣告兩個,要分別執行,滿足第二個條件
要再發出一次行政處分書,並依照程序法給予救濟機會
監理單位沒有發出吊銷駕照的處分通知書,為重大瑕疵
法院裁定這個吊銷行為違法,自始無效,所以今年的無照駕駛罰單,自然無其可罰之法律基礎,所以判免罰14F 12/13 14:03
gino321: 雖然都是寫中文 我真的看不懂20F 12/13 14:10
maniaque: 這樣翻譯新聞,應該可以看得懂了吧21F 12/13 14:11
angrycat: 簡單來說沒按照SOP一步一步來,而是一次到位就是無效22F 12/13 14:17
trickart: 哪來的一次裁決? 新聞寫說有加重處罰&吊照啊? 要寫一次裁決 也不寫清楚23F 12/13 14:26
maniaque: 樓上,不懂不要硬裝,一次裁決不是跟車有關,不懂還好那是行政法領域會用到的詞條25F 12/13 14:34
cospergod: 台灣價值 波棒27F 12/1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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