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sBC (小蔡一碟)標題 [閒聊] 惡意守法就是沒事搞事時間 Fri Dec 13 20:44:15 2024
有人覺得這種說詞很好笑
根本是在護航違規
先進國家怎麼沒有這種概念
那我就直接來解釋何謂惡意守法:
1.「故意」最低速限並排行駛擋住後方車流
2.看到學長方向燈尻大圈右轉,仗著直行路權「故意」阻擋
3.對向路邊違停,對面抓到稍微逆向超過的時機時,「故意」加速去堵住,害他逆向停著
過不了
4.帝王行人「故意」站在斑馬線上不過,想要挑釁不停讓的車
以下繼續待補充…
對~
我合法,我有權利不讓,有人喜歡這樣子回~
嘿嘿「有權利不讓」說得義正嚴詞
所以交通安全第一的觀念都忘記了
黑羊白羊比較好玩
我不是反對守法,我是反對「故意」
這種故意會讓道路更不安全、更不順暢、增加爭執問題
別人違法我合法,只要我對你就該死
別人合法我也合法…規劃有問題!撞到該國賠!
守法的先進國家沒這說法?講日本好了~
大家都知道他們守規矩的程度
當然路上還是有一些叛逆的暴走三寶,行為很突兀
合法駕駛除了會保持安全距離之外
還有「社交距離」
連會車都要慢慢的「給別人空間」
不像台灣人是我過得去就咻~直接刷過去
日本駕駛看到危險或別人違規都躲遠遠
這才叫安全,
因為有保持距離的安全,所以沒有黑羊白羊守法違法對峙的問題
台灣是合法魔人看到別人違規就硬貼上去
非把車流阻斷不可,反正你違規你100%負責哈哈哈
別人有意見就砲轟「檢討受害者」、你也是違規猴
前面說過
這種故意會讓道路更不安全、更不順暢、造成爭執
這不是在解決交通問題
是製造問題!
對!他合法,真的不能拿他怎樣
但事件被放大,魔人沾沾自喜,覺得教訓違規很爽
我覺得「使用合法」來「製造混亂」的行為
非常危險
交通部應該要研究如何制止這些神經病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80.93 (臺灣)
※ 作者: TsBC 2024-12-13 20:44:15
※ 文章代碼(AID): #1dN2mXXF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34093857.A.84F.html
※ 同主題文章:
[閒聊] 惡意守法就是沒事搞事
12-13 20:44 TsBC
※ 編輯: TsBC (111.241.80.93 臺灣), 12/13/2024 20:46:26
※ 編輯: TsBC (111.241.80.93 臺灣), 12/13/2024 20:49:09
我再舉個極端的
我們都知道開車在巷子內若有野狗突然衝出來
與其亂閃造成車禍,有時無奈只能撞下去
但是呢…
我他媽就遇過…就是有開貨車的人故意
狗在路中散步,不是突然
駕駛看到還直接輾過
被別人側目
他還笑呵呵的說臨時閃很危險啦會撞到人
別人都沒多嘴,自己解釋得比別人大聲還會笑
一點恐懼跟憐憫心都沒有
能不能停或閃?以為別人看不出來?
推 maltum: 堅持內線巡航的自己手舉起來2F 12/13 20:55
※ 編輯: TsBC (111.241.80.93 臺灣), 12/13/2024 21:01:17
推 oooellis: 扁他啊,他惡意守法,你可以善意違法3F 12/13 20:59
→ CGDGAD: 可以啊,沒時速下限路段我就20公里慢慢嚕,我合法啊5F 12/13 21:10
推 chi17: 我山路腳踏車騎10就沒看過不跨雙黃線的汽車,都在網路雲6F 12/13 21:15
→ TsBC: 不是網路,FB行車紀錄器魔人社團一堆合法路怒症8F 12/13 21:17
推 chi17: 我指那些整天就自己最守法永遠不違規的雲駕駛啦10F 12/13 21:20
噓 computerqqq: 惡意守法? 那我看到逃犯是否可以開車撞他? 善意違法嘛~11F 12/13 21:21
→ TsBC: qqq大,我以為交通是希望以”安全”跟”沒事”為目標…而不是滋事出事再來找法官討論合法跟肇責13F 12/13 21:24
推 maniaque: 我看到的法律版的 case #1dM7C05B ,我直接罵下去了~
一台機車占了車道,逼到汽車只能選擇超雙黃線....出事了15F 12/13 21:24
→ maniaque: 然後就來 law 板找救兵問問題........18F 12/13 21:26
→ TsBC: 善意違規XD 果然二分法腦補的邏輯出現了19F 12/13 21:27
→ chi17: 你把這些惡意的用重機舉例帶進去就能正常討論了20F 12/13 21:34
噓 alaokj: 惡意守法這個詞真的不太妥,你說:用生命維護路權、過度濫用自己的路權,都比“惡意”守法要舒服的多。21F 12/13 22:13
→ JUSTOUR: 批踢踢真的人才好多XD23F 12/13 22:14
噓 computerqqq: 有一個人拿刀公然路上砍人,法律說不能殺人,所以我選責逃跑,然後你指責我惡意守法看著人被殺而不肯上去幫忙? 不是這樣說的吧~JOJO
因爲「你」的不爽,所以「你」個人主觀我會造成危險,「你」就質疑我的守法? 是不是活得太自已爲事了?ㄧ切都是「你覺得」「你感覺」「你認爲」24F 12/13 22:14
推 john668: 平面道路開10km/hr也是守法合法
真的夠智障
台灣人沒有 不造成他人麻煩 的風氣 反而是相反 我合法 造31F 12/13 22:31
→ john668: 成他人困擾關我屁事35F 12/13 22:33
推 kingkinggod: 之前就有一群天才穿著重機服去國道休息區,洋洋得意的說沒犯法為什麼不行36F 12/13 22:35
→ TsBC: 你舉錯例子,我沒說遇到殺人犯逃跑不對,硬要講這種…反而比較像是站在好人這邊,對殺人犯挑釁叫囂,仗著自己不用負責,卻助長他殺更多人
john668說對了!我只要合法,其他壞結果都不關我的事38F 12/13 22:37
→ rnmm: 可以不用開車,生活中其他方面也有很多不違法但能造成他人不便、不悅的的手段42F 12/13 22:48
噓 ststLiang: 照你的邏輯 我看到你在等紅燈 但是明明就沒來車 你就是非常惡意 真是天才
哪天要是有法院判決說有人是合法的惡意這種東西 我就信你
你連最基本為什麼要訂法律的原因都不懂
車版的邏輯簡直完美解釋了為什麼台灣交通這麼危險
當你看到德國人在市區照著速限30以下慢慢龜的時候 你絕對認為那些人簡直惡意爆錶44F 12/13 23:15
推 zx2751206: 出事就法官說的算,自己乖乖吞,一般人是沒空去法院啦53F 12/13 23:37
噓 gx9900824: 惡意守法? 看不懂規則真是辛苦你了55F 12/14 00:08
噓 JOHNJJ: 守法也不能就對了57F 12/14 00:15
→ annzheng81: 那垃圾違規仔為什麼要製造「破綻」給人家惡意守法不讓呢? 投機仔違規仔是惡意違法還是善意違法58F 12/14 00:35
→ ga047768: 舉例舉的不好
推文的舉例比較好60F 12/14 01:06
推 nakaru: 嗯……給你一個名詞「權利濫用」
剩下的你再想想你前面講的是什麼62F 12/14 01:31
噓 ryanbin: 廢文 違規的人比這多太多了64F 12/14 06:36
→ ga047768: 下這標題,就是先入為主,把守法先罪惡化。
所以,以守法角度來看,舉例全不合理。65F 12/14 06:48
→ druu: 看起來就是違規展千方百計要合理化自己的行為67F 12/14 07:18
噓 visa829: 拿特例來當通例大書特書68F 12/14 07:30
噓 loxjjgu: 規定就是規定哪來善意惡意70F 12/14 08:16
推 tenjow: 你是對的,但會被一堆法匠噓
群眾集體弱智,但這也是民主的一環71F 12/14 08:42
從來沒有要合理化違規
違規本來就應該要被受罰
但有些自以為守法的人很故意
再舉例
前方道路已回堵
有個白目三寶路口不淨空開到路口中間排隊
側向綠燈時
一般人會從他車屁股繞過,讓這位三寶繼續往前開
但就是會有機車硬鑽到他車頭
停下按喇叭,對著他OOXX
這種濫用路權不合理的行為
是在「阻礙交通」
萬一對方真的停車下車幹架,
等於其他用路人要跟著陪你們玩?
欸…原本多等20秒就能紓解,
被你的假正義搞到20分鐘叫警察?
這沒有護航違規
但這種發言被扣上愛違規的帽子,不合理吧
我只想要快速安全回家
有人覺得放他過是在姑息養奸
但假設路口有警察或義交
絕對是拿指揮棒把他揮走,趕快淨空路口讓車流疏通
但魔人只會仗著路權擋路教訓人,才是在幫倒忙吧?
有時會覺得「檢討受害者」這種抗議怪怪的
我覺得只有事發當事人才是受害者
趨凶避吉的人都是自找的
※ 編輯: TsBC (111.241.80.93 臺灣), 12/14/2024 09:2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