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標題 [新聞] 家庭劇院在哪?住戶交屋怒告「廣告不實」
時間 Thu Apr  6 10:46:22 2023


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61939
家庭劇院在哪?住戶交屋怒告「廣告不實」 建商:管委會不同意增設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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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知名上市建設公司5年前在高雄推出輕豪宅建案,並在廣告文案中,宣稱會提供「家庭劇院、休憩亭、戶外用餐區、KTV包廂」等公共設施,7名住戶交屋後發現建商說謊,怒告求償各3萬元,並要求每年賠各1萬元,建商反駁公共設施都已點交給管委會,且管委會不同意施作,雙方鬧上法院後,法官認為依雙方簽下的特約條款,確實 ...

 

內文:某知名上市建商被住戶怒告「廣告不實」未提供家庭劇院等公設,

法官判住戶敗訴。示意圖。(資料照)
https://i.imgur.com/s9tWHOR.jpg
[圖]

2023/04/06 10:33〔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某知名上市建設公司5年前在高雄推出輕豪宅建案,並在廣告文案中,宣稱會提供

「家庭劇院、休憩亭、戶外用餐區、KTV包廂」

等公共設施,7名住戶交屋後發現建商說謊,怒告求償各3萬元,並要求每年賠各1萬元,
建商反駁公共設施都已點交給管委會,且管委會不同意施作,雙方鬧上法院後,
法官認為依雙方簽下的特約條款,確實要管委會同意才能施作,
因此認定建商有理判住戶敗訴。

判決指出,2018年間,該知名建設公司在高雄新興區推出輕豪宅建案,
總住戶超過300戶,其中7位住戶交屋後,認為建商當時在售屋的廣告文案中,
有答應會在公共設施區域的「二次施作項目」,搭建

「家庭劇院、休憩亭、戶外用餐區、KTV包廂」

等公共設施,結果建商卻失言,因此認為建商廣告不實,怒告求償各3萬元,
並要求每年再各賠1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建商喊冤指稱,當初交屋時,曾跟住戶簽下個別磋商條款及特約條款,
並依約設置休憩區,購置休閒涼椅、餐桌(椅)等物品放置於休憩區,且為了回饋大樓,
曾建議管委會另增設一處涼亭休憩區,但管委並未同意,

此回饋設施算是建商給住戶們的「好意施惠」,
管委會既不同意施作,當然就不算違約,因此認為7位住戶請求無理。

法官檢視雙方簽定的特約條款及現場照片,
發現建商已將原建照核准的屋頂平台及屋突1樓梯間,
屋突2機房空間改建為KTV室等設施,且大樓管委會和建商間簽下的施工協議書中,
管委會僅同意建商於大樓南側通道階梯處增設人行道,
其餘並未同意,因此認定7位住戶請求無理判敗訴,可上訴。

心得:以後看到建商廣告,尤其是公共設施的部分,別通通信以為真,參考就好,

因為沒有管委會同意,不能施作的公共設施,就當作一場美夢初醒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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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eepdish 2023-04-06 10: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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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han0200: 好奇法院認證的違建,市府會排拆嗎1F 04/06 10:49
Moneytaker: 家庭跟劇院有一組不到3萬的阿,建商解套簡單2F 04/06 10:52
testPtt: 要住戶額外出錢做公設吧3F 04/06 10:54
andyboy0428: 一開始的管委會根本是建商自己人吧4F 04/06 10:57
Anyotw: 自己不同意怪誰XD5F 04/06 10:59
Tattoo: 一開始的管委會,建商控制權很高6F 04/06 11:02
zyxvu: 管委會裡面就是建商的央A這些人拿一些禮盒就很爽!或者是7F 04/06 11:13
garyddt: 屋突二工簽同意,出事委員擔,誰敢簽?  拿來換公基金的錢比較實際8F 04/06 11:13
zyxvu: 建商保留戶也是可以當委員的,等公設全部轉移再賣也不遲10F 04/06 11:15
ethel617: 通常第一屆管委會都會是建商的自己人,那這樣不就是球員兼裁判?11F 04/06 11:16
hellogym: 誰說第一屆管委會都建商的人? 自己住戶不出來當要怪誰13F 04/06 11:16
Tattoo: 很多人第一次當屋主,管委會委員根本沒人要做。建商控制權很高。又不是區權會,開區權會推翻管委會意見看看14F 04/06 11:22
cobrabaton: 都賣光了你不出來投票怪誰?就算建商很多沒賣,票數也只能佔1/5,通知你來開會你沒來怪誰?這不就跟學校班旅不投票沒意見,去了才在事後靠北地點很爛不好玩
第一次管委會成立就是區權會好嘛16F 04/06 11:23
qqphor: 這些東西好維護嗎20F 04/06 11:43
jamison04: 二工的風險就這樣 誰敢扛21F 04/06 11:45
mnmcbl: 好奇是高雄哪個建案22F 04/06 12:33
king12272: 一定是機電室儲藏室的違建啦 管委會同意被檢舉誰來扛23F 04/06 12:33
nqj: 二工風險一定沒人要扛,建商:計劃通
建商真要蓋,就會弄在住戶合約裡,買的共同承擔,建商直接蓋25F 04/06 12:50
joseph4229: 哪有第一屆都是建商的人,尤其這幾年預售到交屋幾乎都是完銷狀態,最好是建商選的贏住戶啦
至少這兩年我碰過幾個交屋的案子沒有一個是建商主導,甚至反對派都居多27F 04/06 13:00
seibu: 興富發大悅31F 04/06 14:34
oldriver: 機房改KTV不算違建嗎32F 04/06 14:58
gm3252: 建商:不滿意我可以當年價錢跟你買回來33F 04/06 16:08
isco: 這建商真黑,二工不是使照拿到後且在交屋前就要弄好了嗎?  消費者買房的標的物與價金本來就含所有公設(無論是否二工)。若要沒漂亮公設,就直接去買國宅就好,還便宜更多。34F 04/06 16:15
linja: 判決書在這 https://bit.ly/3KD5dve37F 04/06 19:27
musicaledio: 尤其那種地主戶一堆的   慘38F 04/06 20:09
jackgn: 不想扛責,又想拿好處?現在被法院認證了?39F 04/06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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