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shileh (力宏敢預訂178臺大金)標題 [閒聊] 舊公寓未來應該都採公辦都更比較好吧?時間 Mon Sep 11 11:02:36 2023
其實舊公寓本身安全就沒有新的大樓來的好
雖然這次明顯是施工業者的鍋
但這樣一塌 以後舊公寓周圍幾乎很難避免互相施工
那風險依舊存在
也許 有大量面積的舊公寓區域
未來應該盡量都採公辦都更比較好吧?
例如民生社區 很明顯就得整片整片劃定公辦都更
然後讓有意願業者整片整片這樣開發
不只比一棟一棟改建來的更有效率不說
可能這樣整片改建 也就比較不會有互相施工擾鄰的問題
而在目前狀況來看 永和的大陳義胞就是這樣做的
不只拉開棟距 讓舊公寓幾乎一次改建完成 而且建築物之間互不干擾
這樣才比較像是都市更新想要達到的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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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選項 誰相對比較不慘?
A.作家廖輝英口中的油麻菜籽 B.樂天女孩啦啦隊附屬棒球隊全體球員
C.中職所有免洗筷牛棚 D.中醫大醫院附屬醫藥大學學生 E.以上皆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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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gishileh 2023-09-11 11: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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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ey: 政治人物有業績壓力1F 09/11 11:14
→ sdhpipt: 公辦 你是說50萬賺7億是吧5F 09/11 11:34
推 tfct: 蠻有道理的 不然市容也不一致6F 09/11 11:45
噓 SouthEast62: 公辦都更講得那麼開心,但各位要知道公辦都更其實
是最難成案的好嗎?如果是私人建商的話,為了簽案
順利可能負責談的窗口或多或少都有些籌碼,可以私
下補貼那些因為頂加或一樓佔用、店舖出租,在簽約
意願上比較難搞定的地主,盡量促成。但如果是由市
府人員承辦,那就是照規定來違章佔用什麼的一概當
作不存在,很硬很難談。放眼全世界就是因為公部門
運作效率不佳所以有很多事都是在推公務私營化,為
什麼只有台灣人老是覺得該由私人執行的事情,收歸
公營會做得更好?怎可能呀!7F 09/11 11:48
推 kusomanfcu: 樓上你講那麼仔細做啥
公辦都更 政府分到的不能賣就已經確定GG了
看來大直這種就很適合公辦都更 多點社會住宅XD
當然 能買賣的新房長期預期會更少17F 09/11 11:55
→ IBIZA: 全部公辦要不要招考幾千個公務員來做這個業務21F 09/11 11:58
→ SouthEast62: 還有,請留意由市府「劃定都市更新範圍」跟公辦都
更是兩回事。前者是都市計畫的一環,後者是真的啟
動一個都更案件,我覺得樓主好像把這兩件事混在一
起了?22F 09/11 11:59
噓 pauljet: 你要跟低端住整天情勒繳不起管理費自己去26F 09/11 12:02
推 krf08: 公辦都更成功的話 蔣萬安政績+++27F 09/11 12:06
→ sbshiu: 都更問題都在貪心29F 09/11 12:17
→ asdfonly: 民生社區容積200 語畢....30F 09/11 12:26
→ SouthEast62: 還有,都更時盡可能擴大都更範圍,最好是一整個完
整街廓的開發甚至搞市地重劃,這一點是對的,無論
是施工安全或是改建之後的敷地佈局,就是越大越全
面越好。但各位也要理解,如果都更範圍擴大,涵蓋
的地主戶就會增加,人多口雜難整合再加上遇到釘子
戶的機會變多。由於都更是採絕對多數決而不需全體
地主同意,所以會牽涉到個人財產的保障權與多數人
利益衝突時的衝突問題(也就是要強驅強拆、法院提
存啦),目前遇到這類問題政府的態度是「在符合程
序的前提下盡量找最和平的方式解套,真的不行時才
動用公權力」,所以像是將不同意戶劃出都更範圍,
或甚至因此切割成比較小的範圍,都是常用的作法。
相比之下,現在很少會為了追求基地的開發效益,去
強迫不同意地主參與都更或甚至搞到強制執行,所以
整片開發是一個理想,執行上難度很高的,無論是公
辦民辦都一樣。31F 09/11 12:52
推 qwer3614: 鳳山都更好,可以查查現在一坪開多少47F 09/11 13:37
推 cytochrome: 阿根廷有三分之一勞動人口受僱於政府,台灣也可以比照辦理阿48F 09/11 16:42
→ henrk: 不如把同意改成半數還比較實在一點!!!51F 09/11 16:47
推 z1288: 土地和房子全部收歸國有,蓋房子以後只能政府蓋,這樣不是更快52F 09/1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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