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ynntsao (red)
標題 [請益] 詢問房東加入公益出租的事情
時間 Wed Jul  5 15:13:13 2023


是這樣的,想請問大家:

我有兩間套房出租中,房屋已持有近五年,後來搬家因此把房出租。
目前租客想要申請補貼,我若加入公益出租,會有以下成本,不知道我理解是否正確:

(1)租金所得納入綜所稅
這邊我可以漲房租來cover

(2) 售屋時,失去自用住宅稅率以及400萬免稅額

這部分就是我猶豫的地方,是不是一旦成為公益出租後,日後需要賣房,必須重新擁有六
年無營業用紀錄,才能使用自用住宅稅率+400萬免稅額?

上述案例,我是不是乾脆不要出租,房子持有六年後直接賣掉,比較適合呢?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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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ynntsao 2023-07-05 15: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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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chang: 你公益出租 基本上沒啥綜所稅...但2是肯定失去400萬免稅增值稅也要用一般稅率申報1F 07/05 15:25
swordhero: 2就是政府要掉你這條大魚啊,之給一點小利,只要申請補助之後國稅局有記錄,賣屋就非自用的了3F 07/05 15:29
lindsey1117: 除了沒400萬免稅  你所有賣房利潤的稅率都比自住稅率高喔 租金漲幅應該也沒法補足的
建議不要租了  不然就是好好塞選房客  補助會有排富條款5F 07/05 15:30
qqq7840: 你算一下市價賣出腳房地合一要繳多少就知道了9F 07/05 15:47
emily16826: 我也想問!如果是跟房東同住,房客申請補貼的話,即使房東也住在裡面,未來是不是也有本文(2)的情形?10F 07/05 16:33
kagaya: 樓上 是12F 07/05 16:52
emily16826: 南投的套房出租,有很多都是透天多餘的房間出租給房客!難怪都不給申請補助13F 07/05 17:03
holdyourhand: 400萬免稅的前提是本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戶籍也要在出租房6年 若本來就沒遷戶籍在出租房就沒差吧15F 07/05 17:14
kusomanfcu: 不要公益出租
建議找時機買賣換屋
用掉免稅額17F 07/05 17:59
kei1823: 沒戶籍或是遷出很快就會收到通知改一般稅率了,現
在都電腦自動判
斷效率很高20F 07/05 19:53
bustinjieber: 重點一直是2
除非很明確是出租件
不然我是寧願空著
給各位一個建議,你沒欠政府什麼,
沒事不要想著貢獻政府稅金;
自住A房換B房,但是資金夠
不一定要賣A房湊B房頭期的人,
你其實只有兩條路可以走,
1. 還是直接獲利了結,重購退稅
2. A自住持有放滿6年,400萬免稅
不要去賭房客跟你自己的人品,
結果賺了租金賠了稅金23F 07/05 20:01
annshu0501: 不要公益出租 非常難搞35F 07/05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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