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cx (docx)標題 [請益] 屋主違約問題時間 Tue May 7 19:52:27 2024
房版前輩們大家好,新人第一次買房自住,約簽完之後就遇到狀況,希望各位能幫忙解惑
先說明一下目前的狀況:
我們目前仍是租屋的狀態,但租約只到五月中旬
目前購入的物件,因屋主車位尚未過戶,所以等房子+車位一起送件,正式過戶預計要到九
月底了
(合約內有附加條款:若車位未取得則契約作廢,保障我方權益)
中間空白期的5~9月,當初屋主老公代簽時有說可以與我方簽0元租約,用無償租賃的方式
先讓我們入住,這部分有另外簽合約(沒有寫違約會有什麼賠償發生)
但是原先預計四月中要簽租約,一路拖到今天,屋主才說她當初並沒有同意這個條件,現在
改口不簽租約也不讓我方先入住
之前一直都覺得有簽約有保障,所以部分大型傢俱也買了準備先進去,結果現在住不成還得
臨時另外找其他地方
雖然房仲那邊有表明能幫忙出另外租屋的租金,但心裡還是很不平衡(約都簽了為何可以說
反悔就反悔),所以想問問各位遇到這種狀況會怎麼處理,難道只能往肚子裡吞嗎QQ
以及也想問問該怎麼調適心情,謝謝~
(手機發文排版跑掉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79.252 (臺灣)
※ 作者: docx 2024-05-07 19:52:27
※ 文章代碼(AID): #1cEXNz0t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5082749.A.037.html
→ duriel3313: "房仲幫忙出租屋租金" 這比屋主不給住看起來還有貓膩2F 05/07 20:44
是全出(除水電等等)這樣也有貓膩嗎?
一直有聽到房仲說屋主覺得賣太便宜
推 fo11ow: 沒罰則的約 有簽跟沒簽一樣7F 05/07 21:09
推 lawer1314: 你這是無常使用(借貸)契約,下次記得要公證。無常使用有寫進你們已簽的買賣契約嗎?沒有的話你們無常使用契約也還沒簽,其實還真不能怎樣?屋主可能回去發現這樣她還得申報租賃所得(未公證下)越想越不對所以反悔吧!9F 05/07 21:20
原來如此,現階段也只能先跟他們求償了
推 Keade0325: 原本買賣契約上有註明 額外契約嗎?14F 05/07 21:23
還真的沒有註明,當初太信任他們而且沒經驗也不知道要注意這些QQ
※ 編輯: docx (106.107.179.252 臺灣), 05/07/2024 21:41:42
推 wisebani: 還沒過戶就表示屋主還沒拿到錢?15F 05/07 22:45
→ docx: 對,都還在信託基金裡,但租屋條件是當初另簽的16F 05/07 23:09
推 krit1009: 當初買賣契約押得最後交屋日是什麼時候17F 05/07 23:47
九月初
推 Keade0325: 個人覺得買方仲介有義務要幫你注意權益
出租金部分可以考慮叫他服務費直接減少18F 05/07 23:50
好的會討論看看 謝謝各位
※ 編輯: docx (106.107.179.252 臺灣), 05/08/2024 00:43:48
推 lawer1314: 我也讚同k大說的與其去跟屋主求償(成功機會不大)不如請願意出租金的房仲直接折讓服務費,不然你過陣子應該又會來問房仲說話不算話怎辦!無論哪種方式,記得保留證據,才不會被陰第二次!20F 05/08 00:49
謝謝提醒!我會注意的
推 chamber: 房仲不可能沒聽到吧?但房仲只是證人,要他幫屋主承擔責任?也太衰。24F 05/08 01:21
也不知道他們那邊怎麼跟屋主協調的,也可能不想壞名聲
※ 編輯: docx (106.107.179.252 臺灣), 05/08/2024 02:08:25
推 sactar: 你先擔心車位未取得則作廢這條吧...屋主大概會用這條無條件解約26F 05/08 02:08
→ docx: 我也有在擔心這點,但房仲說目前車位已經購買正在過戶中,只希望不要出意外…28F 05/08 02:36
推 mcmj5566: 房仲幫你出四個月的租金感覺有貓膩…30F 05/08 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