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作者 awishforu (   )
標題 [討論] 離婚協議書
時間 Tue Nov  4 11:56:08 2014


想請問大家,我老公外遇了,他提出離婚。我手中只有他跟那女生(還有婚約,現與她老公分居中)聊line的內容(內容:1.我看著妳,我就開心了。2.吃完飯一起去散步。3.我要的就是這種簡單的幸福簡單的生活),他們的事公司都知道了,兩人出差也不避嫌,住同間房之類的。

原本為了兩歲孩子,我想忍耐,但他一直逼我。甚至不理小孩,早出晚歸,不付家裡任何費用。最後,我同意離婚了。
離婚協議書內容:放棄小孩探視權跟監護權,還我房子頭期款(房子去年買,但貸款成數高,以目前行情房子還沒賺,房子他的名字),每個月支付小孩教育費一半但要憑單據支付但他不付小孩生活費。(不給他探視權,原本是我想留他的最後辦法,但沒想到他隔天就把離婚協議書擬好並同意)

請問我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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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0724: 都已經簽了不是嗎?
這種男人,小孩的費用還要憑單據,真的是太好笑了!1F 11/04 11:58
awishforu: 還沒簽,我覺得內容有瑕疵。我也覺得憑單據不妥3F 11/04 12:00
tina0724: 建議找專業的律師耶!錢是最重要的!因為可以給孩子更好的生活。4F 11/04 12:01
awishforu: 好的,謝謝妳。為了孩子我應該爭取6F 11/04 12:02
tina0724: 另外一個就是,房子是他的名字,把妳支付在這房子的錢要7F 11/04 12:04
kent: 探視權不能放棄8F 11/04 12:04
tina0724: 回來,看來這個男的是不可能把房子給你。
Kent大,補個問題,探視權是法規不能放棄的嗎?9F 11/04 12:04
kent: 我不曉得可不可以「自己放棄」 但不能要求對方放棄
監護權是可以放棄
就算再怎樣不想對方看小孩 也不能阻止 可以約定看的頻率時間地點 如果一直阻撓 對方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11F 11/04 12:06
a3883988: 他那麼想離婚,你現在最大,為什麼這麼好講話
直接開每月小朋友生活費,保母費,學費一人一半15F 11/04 12:07
awishforu: 探視權如果在協書上有註明,是可以禁止探視的(之前問律17F 11/04 12:08
tina0724: 謝謝Kent,原來如此!當年我媽想兒子,完全看不到,可惜18F 11/04 12:08
a3883988: 比如每月3萬之類的,房子過給你,剩餘貸款你自己交19F 11/04 12:09
awishforu: 房子我放入的錢,他會還我,協議書內有寫20F 11/04 12:09
tina0724: 我年紀太小,幫不了媽媽,好在弟弟大了,自己會回來找媽21F 11/04 12:09
kent: 協議書上有註明 他也肯簽字 就是他自願放棄的22F 11/04 12:10
a3883988: 你要錢幹嘛,把房子要來
我想說的是他想離婚,外面那個女的想扶正
條件要開對自己最有利的不離你最大
當他身無分文,外面的女人不跑嗎?
你要堅持住,得到一個最有利的條件再簽字
簽了,他就不會回頭了,一半的學費開銷你也不一定拿的到23F 11/04 12:10
awishforu: 房子拿了我也付不出房貸。簽了只因為心死。他回來,我也原諒不了29F 11/04 12:18
ALENDA: 找律師!擬對你有利的條件,對方丈夫也不告通姦嗎?現在是尊夫急著要離,你站在比較有利的地方31F 11/04 12:19
kent: 即便夫妻離婚 孩子永遠是孩子 父母永遠是父母 在成年前
不給探視 實在是有點殘忍 這種「放棄探視權」的協議
日後一方反悔 一樣可以上法院 要回他的探視權利
「放棄探視權」 是沒有絕對的法律效力 建議你諮詢律師
與其 不期而遇、不請自來 不如約定好見面的地點時間
大家都好依循 減少困擾
比方說每個月見一次 或每年見兩次 每次多長時間 在哪裡33F 11/04 12:19
awishforu: 對方老公還不知道
我現在證據可以告嗎?應該不行吧
探視權我要再問清楚40F 11/04 12:23
ALENDA: 你們現在擬的條件對你完全不利,沒簽什麼都不算數!沒探視權還要付ㄧ半?!請不要把他當作丈夫還念著感情,這條件看起來他根本對你ㄧ點都不留情面了!
找律師,或法律服務先,專業人士才衡量你手上的籌碼有多少用處43F 11/04 12:26
flyfar: 找律師或法扶, 這種案子不用出庭的話, 律師費不會太貴的48F 11/04 12:28
kent: 你的證據太薄弱啦 而且要告要半年內告 有法律效期49F 11/04 12:29
awishforu: 好的,我請他放棄探視權是不想跟他有瓜葛
我知道他對我們已沒有情面可言50F 11/04 12:31
kent: 現在氣頭上時 很多考慮會出於一時氣憤 不一定完善 真的是要讓律師幫你弄得有條理一點 對你最有利
像我當時 也是希望小孩他媽不來看小孩 但律師跟我說「很難」後來簽的探視權 就是一年兩次 「時間地點依雙方便利為原則」52F 11/04 12:32
ShiningRuby: 急著離婚的是他,所以條件由你開,找律師擬對你最有利的條件吧!他無情你又何必有義?56F 11/04 12:33
kent: 這樣對我來說很有彈性 去年我就說時間不方便 就只一次了
有些文字上的「手腳」 可以讓自己彈性很大 有空間
而且簽協議時 盡量別太「狠」 導致談判破裂曠日廢時
還要上法院去糾纏 結局也不一定最有利
能順利離婚 是第一目標58F 11/04 12:34
awishforu: 請問有認識的律師嗎?63F 11/04 12:37
pastoris: 推k大 氣頭上不給探視..懲罰的是無辜的孩子耶64F 11/04 12:38
kent: 這種CASE 一般律師都能辦啦 如果要走訴訟 大約六萬吧65F 11/04 12:38
pastoris: 他有擁有父親的權利 即便這個父親目前看起來狠心
都要為孩子將來留後路66F 11/04 12:39
kent: 但我是給了六萬後 找到外遇的「證據」 順利簽協議 不必上法院 事實上是浪費了很多錢 但很爽
律師也有給一些實務上的意見 還幫我寫協議書 我覺得划算68F 11/04 12:39
amber0306: 小孩的費用最好一次拿省得夜長夢多。萬一男方不給你就很麻煩。你可以去咨詢律師71F 11/04 12:54
fairytalee: 教育費以後20年的每個月都要申請實支實付,會不會太辛73F 11/04 12:54
peter555565: 完全沒有探視權的協議就算簽了,他事後反悔還有得爭呢,只會更麻煩74F 11/04 12:55
fairytalee: 苦,不如要他做一筆教育基金信託,省得夜長夢多76F 11/04 12:55
awishforu: 不是我殘忍,孩子討抱跟哭他不理
而且他看他討抱,還會繞小孩不理他77F 11/04 12:56
pastoris: 樓上拍拍~ 但人生的狀態是變動的 活路是留給孩子的
請律師幫你擬協議吧 花六萬能爭取到未來教養費很值得79F 11/04 13:07
DollyLamb: 妳應該跟他要生活費,然後拿去付房子的貸款81F 11/04 13:09
awishforu: 因為他這樣,小孩情緒都不穩定
去學校都一直哭,看到男路人都追著喊爸爸82F 11/04 13:10
pastoris: 保留探視權 不依定要現在執行阿
唉...現在避免父子見面製造更多傷痕84F 11/04 13:11
awishforu: K大,有推薦律師嗎?86F 11/04 13:14
kent: 我不太好意思推薦啦 我也只找過一個 不曉得算高手還是一般87F 11/04 13:15
awishforu: 可以給我聯絡資料嗎?88F 11/04 13:23
kent: 是在台北市承德路的周志吉律師 博鴻法律事務所89F 11/04 13:24
awishforu: 謝謝90F 11/04 13:25
ninan: 不要再勸原po留房子了,在房價高點買,貸款成數又高,快點拿回頭期款放身邊才安心,叫對方給生活費去繳貸款?那對方不給怎麼辦?-___-  祝原po順利。91F 11/04 13:34
Dialysis: 在法律上,沒有抓到姦的證據,可以說是外遇嗎? 求教...94F 11/04 13:34
kent: 她現在是要離婚 不是要告妨害家庭、通姦 不必這些證據
只要對方肯簽字就好
如果不肯協議離婚 要走法院訴訟 想用外遇這條 也不必抓姦
反正法官會自由心證 覺得你們不能維持了 就會判離
看起來男方很願意離婚 應該會滿順利的吧95F 11/04 13:36
virage2002: 敝人覺得應該固定支付每個月小孩生活費,養小孩真的壓力頗重的,原po如果可以盡量為小孩多爭取一些權力,既然沒有退路,就為自己跟小孩留個好後路,再來就是新的考驗,或許更加辛苦,也許顧慮更多,但這是責任,祝福原po平安,順遂!263F 11/06 06:54
Wawa5566: 一定要找個好律師 這筆錢花下去會對你日後有很多保障!268F 11/08 23:37
lesleychien: 到底是代po,還是自己發生的事…?269F 11/09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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