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作者 seashare (最靠近太陽的地方)標題 Re: [求助] 因為性大吵時間 Tue Nov 3 17:51:31 2020
先說我是男生
強迫太太太的確不好 但是還會想找老婆求歡意味著感情還在
這樣的男人肯定還有救
真的沒感情了 男人(如原po老公)如果收入還行可直接去外面找 也不用去盧原po了
不知原po老公的求歡頻率如何
在外縣市工作的話 頂多一到兩週一次吧
對男人而言 對老婆還有感覺 卻連這個頻率都無法達到 屢屢被拒絕
那是很挫敗的 當然會有情緒
我想 性不是問題
性 只是你拿來論述婚姻問題時的的一個道德制高點
真正的問題是 妳不愛他了
但因為經濟因素 勉強撐著這個婚姻
很多的累 其實是心累
是心真的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1.18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eIWbts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04397093.A.DF6.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求助] 因為性大吵
11-03 17:51 seashare
推 MauriceHu: 跟你們說唷,努力求歡示好有時候不見得是愛,也可能是挫折與恨。但這不是誰對誰錯就能解決的,有時候要靠男性自覺,能理解自己的性挫折影響自己到什麼程度。2F 11/03 17:55
→ shui2005: 感情還在的話不做家事不顧小孩只想打炮是什麼感情啊...6F 11/03 17:59
推 xulu0: 說難聽一點就是要錢不要性8F 11/03 17:59
推 season2011: 看她形容那兩份垃圾工作 還那麼低薪 我看了都累了 那是真的累 太累就不會想做愛 說愛不愛啊 我覺得她其實也沒很介意9F 11/03 18:00
推 MauriceHu: 老婆對老公感情不在真的專心離婚比較好,錢的事情是可以談的12F 11/03 18:08
推 hobbes: 這篇寫得還蠻中肯的,主要是沒有愛了14F 11/03 18:13
推 season2011: 就是不可能談到她想要的阿XD一個薪水上繳 放假關在家裡的三倍薪水廢宅老公 離婚是要交個幾成才會讓她覺得比上繳爽15F 11/03 18:14
→ season2011: 在那邊可是來可是去的 就是那種她也知道真的講出她要什麼就會被幹爆的 才會在那邊吞吞吐吐19F 11/03 18:16
→ MauriceHu: 夫妻性衝突通常有一堆前情提要,比如說一百次裡頭妻有一百次都不想要,夫靠魯小小才得到,那在這種慣性模式下夫怎麼理解自己的一零一次魯小小是強暴。
所以要溝通,對,那做完以後說接下來還要上班很累算不算溝通,不是,諮商好像有幫助,對,但女性已經沒愛的話就不要浪費了21F 11/03 18:18
推 icevenus: 那些可是可是覺得就是有牙膏不敢說28F 11/03 18:35
→ seashare: 如果對老公還有愛的話 其實還有許多可努力的空間
但是原po對老公不僅無感 甚至可以說只剩排斥 若無專業協助這婚姻很難走下去29F 11/03 18:42
推 momomom: 說不定老公自己知道只有五分鐘也不敢出去約32F 11/03 18:43
推 MauriceHu: 就算是當天約回來也是有可能想要硬上的唷,不是洩光就沒事33F 11/03 18:58
推 kizo: 零前戲,五分鐘就合格丫,不想做還怪對方早洩也太矛盾了36F 11/03 19:23
→ shamanlin: 主要是怎樣的心態才叫對方抹KY直接上?
那代表一開始就完全不想配合,乾脆當死魚在那吧
所以不知道為啥不早點離,因為明擺就沒想要修復38F 11/03 19:25
→ testone: 五分鐘早洩了,太快了吧
姿勢才換一個就射出來41F 11/03 19:28
推 MauriceHu: 醫學上不算早洩啦,原PO其實也能接受,那不是她的點43F 11/03 19:33
→ shamanlin: 那就是她的點,這代表打從一開始她就不接受行房啊45F 11/03 19:34
→ shamanlin: 她又不是因為早洩所以不想跟對方行房
她想表示的其實是她不想跟對方行房但還是勉為其難的讓對方抹ky直接上。 但這種行房方式都只有扣分啊47F 11/03 19:44
推 MauriceHu: 這點是真的要奉勸各位太太不要這樣勉強配合,因為KY很難用....不是,是因為這樣有可能會增加先生的性焦慮,彼此的性事更空洞然後先生要得更多(因為焦慮與挫折),整個變成在家時腦子裡頭只有精蟲的樣子都有可能50F 11/03 19:49
推 jkljkl999: 看起來就是真的愛都磨光了,只想離開55F 11/03 20:59
→ Doraemi: 如果很喜歡做愛,六萬也是不夠用56F 11/03 21:06
推 HayaSan: 那篇真的很可怕 兩邊互相折磨 看起來很痛苦57F 11/03 21:14
推 starcat22310: 重點還是小孩跟家事 男方沒有錢到請保姆請清潔 女方做到不平衡愛才會磨光58F 11/03 21:43
→ Mozai: 感情還在?強姦犯對受害者有什麼感情、嫖客對妓女有什麼感情?有的人就是發洩性慾而已60F 11/03 22:18
→ seashare: 樓上大概不是男的吧
多的是懶得碰家花的男人 心都到外面去了
正常夫妻生活都沒有了 還把風向帶往強暴?
結婚後 連一到兩週一次都不願意給 真的去打離婚官司 誰輸誰贏都還不知道
扯到強暴犯去 ……
你大概根本不了解心已經不在婚姻裡的男人可以有多絕
原po的老公還願意 還願意妥協
還願意道歉 還願意妥協
是原po不愛她老公了 也不想給老公碰了 這有很難懂嗎?62F 11/03 22:22
→ seashare: 那麼不願意履行夫妻義務就趕快離一離75F 11/03 22:42
噓 suannn: 拿求偶來這種性腦衝行為美化成還有愛我也是笑笑的,怎麼就不說她老公說不定只是想省錢呢?謝謝77F 11/03 22:58
怎麼就不說是原po想省錢呢 因為繼續這段婚姻對原po在經濟上最有利 謝謝
→ seashare: 長期分房無性行為 原po可訴請離婚
原po 老公亦可訴請與原po離婚79F 11/03 22:59
推 uwmtsa: 五分鐘抱怨,五十分鐘搞不好是十倍抱怨81F 11/03 23:02
→ seashare: 原po這種持續拒絕老公的狀況 在離婚訴訟中本來就是對提離婚的一方有利
如果她老公要離 這對她老公有利82F 11/03 23:02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3/2020 23:09:39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3/2020 23:10:27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3/2020 23:13:22
噓 snoopy63: 鍵盤律師講的一嘴很好離婚很厲害嘛...85F 11/03 23:12
沒有很厲害
高等法院96年家上字第22號民事判決:「兩造至少已4、5年無共同生活,亦無性生活,足
認兩造間共同經營婚姻生活,誠摯互信之感情基礎已不復存在,堪認兩造婚姻關係已達難
以繼續維持之程度,難期兩造得再共同協力維持圓滿之婚姻生活。」、90年家上字第267
號民事判決:「兩造生理上並無不能人道之疾病,三、四年來夫妻間無性生活,從此客觀
事實,足認兩造之婚姻已生破綻。」、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家上字第74號:「惟兩造長
期分居、分房、無性行為、吵架等情,仍足以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3/2020 23:15:05
推 ebeta: 她對他就沒愛了,單純只是為了錢啊86F 11/03 23:14
→ seashare: 無性生活本來就是判決離婚的參考指標
噓人之前作點功課 很難嗎?87F 11/03 23:16
→ u9611223: 不顧女方感受,硬了就上,這樣的行為多有愛?89F 11/03 23:55
先搞清楚 女方已經是完全排斥行房了
那麼就算老公正常求歡 一樣全部都會被她視為噁心硬上
既不愛又不願行房 花老公錢是花自己2倍 還把老公頂多一週一次的求歡打為噁心硬上
會不會太過份了
是女方完全不顧男方感受吧~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4/2020 00:00:17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4/2020 00:06:21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4/2020 00:09:02
推 ltn0318: 其實原原po也不是完全沒配合,她也常常勉強自己配合,但對女生來說,沒有愛的性本來就很折磨,男方完全無視她顧小孩跟上班的累,每次一見面就想要,也從不分擔育兒的擔子,這樣叫人怎麼愛,而且女生有說她有時候晚上睡到一半兩三點,發現對方在脫她衣服褲子,這樣的另一半叫人怎麼愛。90F 11/04 00:18
唉… 說的也是
所以要嘛尋求專業協助 要嘛好好談離婚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4/2020 00:29:52
推 meloxxl: 讓原po看看老馬的文章就知道 付錢還只能打手槍有多可悲96F 11/04 04:07
完全排斥跟老公行房(看起來老公需求的頻率根本就不高 )
不盡夫妻義務 只要錢不要性 就有比較高尚?
原po只是在為自己不合理的行為尋找道德制高點
夫妻房事不合 動不動就扯上強暴
真的這麼認為就應該趕快去報警 去打離婚訴訟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4/2020 07:21:59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4/2020 07:22:50
推 gracetso: 您要不要看一下原文,她是心理排斥但生理配合
頻率也不低耶。先生放假在家五天
五天都要,她也都配合。
讓原原po產生心理創傷的(既然您不肯用強暴這個詞)是那「一次」不要卻被硬上
不是每次配合完都覺得被硬上,好嗎99F 11/04 07:33
婚姻性事不合 (主要女方不想給)
動不動就打成老公強暴自己老婆?
歡迎你們鼓勵原po提告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4/2020 07:40:43
推 gracetso: 提告無助於解決她(或他們)的困境105F 11/04 07:41
要不要請原po如實陳述
有多少次是她不要 老公就算了尊重她
跟她不要老公還是硬要
兩者的比例
前者次數肯定非常多
因為這就是一般常見的夫妻感情失和 性生活不協調
拿極少數一兩次特例出來 把自己老公黑成強暴犯 一幫道德魔人再幫忙一起黑
為什麼不承認是自己不愛老公了 所以完全不想行房
為什麼不承認是自己還想要老公的錢持續匯進來 所以勉強著自己去過不想要的生活
反而劈頭就先把老公黑成強暴犯般的存在 取得道德制高點後 再來掩飾自己的問題
無法忍受老公 把 每月乖乖薪資入庫 有錯願意道歉的老公 嫌棄到有如噁心的強暴犯一般
(然後不願意離開高工時低報酬的工作)
正視問題好嗎
是原po自己不要這個婚姻 不要這個男人
然後又為了男人的錢各種理由的不離婚
※ 編輯: seashare (101.10.61.185 臺灣), 11/04/2020 08:08:36
推 gracetso: 不要模糊焦點,不是性事不合講成強暴,是她「不要」硬上。只要違反意願就叫強暴。
她不想但自己有配合,那都不叫強暴。
算了我覺得講講好像也有點怪,應該說她產生創傷不是她自己配合的,而是被硬上的106F 11/04 0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