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ilkamilk (我要成為幹話王)標題 Re: [求助] 婚姻契約:是救贖還是終結?時間 Thu Jul 11 15:07:34 2024
※ 引述 《jason9912 (呼呼)》 之銘言:
: 標題: [求助] 婚姻契約:是救贖還是終結?
: 時間: Thu Jul 11 11:52:4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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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
: 我是先生32Y,我太太33Y。我們交往3個多月後於2022年11月閃婚,只有登記,還沒有婚
: 宴拍婚紗。至今婚姻不到2年。這段期間,我們常常吵架。
:
: 故事背景:
: 我和我太太的婚姻目前正處於風暴中。我們正經歷極大的挑戰,這段婚姻中,我們有許多
: 爭吵,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最近的一次爭吵導致了她給我列出了一份詳細的協議,其中包
: 括一些讓我感到不合理的條款。
:
: 從吵架開始:
: 事情的起因是我們的一次爭吵。當時,我們去了一家店,她說店員對她非常不禮貌。她對
: 店員非常生氣,開始碎碎念並罵對方是娘娘腔。店員在被罵的過程中提到胎教,試圖用這
: 個理由讓她冷靜,但這讓她更加憤怒。我看到她對店員發火,覺得已經不需要我出面,因
: 為她已經把店員罵得很可憐,對方也不敢再說什麼。
:
: 她對我沒有及時保護她、在她需要我時沒有站出來感到非常失望和生氣。她指責我在面對
: 困難時沒有勇氣,並且批評我在基督信仰上的虛偽,沒有每天進行晨禱和讀經。我承認在
: 這些方面確實有不足,也感到非常抱歉。
:
: 她的憤怒還包括我父母對她的態度。她指責我父母說不要拿孩子威脅他們,但我父母從來
: 沒有這樣做過。她對我父母的一些言行非常不滿,認為他們不尊重她和我們的孩子。
:
: 懷孕期間的計畫:
: 目前,她懷孕已經6個月,我們還準備買房,這個月(7月)已交屋。最近我們討論需要一
: 些簡單的裝潢,預計在9月入住。在她懷孕期間,我爸爸給我錢特地交代我買了一張新的
: 大床放在我桃園的爸媽家,希望我能帶她回家一起照顧,因為我家離我公司開車只有半小
: 時,這樣也比較不那麼累。但是我太太認為不習慣住在我家裡,還是想要住在她台北的娘
: 家,離我公司車程一小時。我尊重她的意思,每天開車上下班回她台北娘家照顧她。
:
: 那一天吵架的時候,她也叫了她的媽媽來。她媽媽對我說看不起我,因為我住在娘家,但
: 我是為了要照顧太太啊。她媽媽當場跟我說要我們離婚,說一輩子不會讓我看那還未出生
: 的孩子,而房子就歸我了。因為我們剛買的新房子是共同聯名一人一半的,買房資金都是
: 我爸贊助給我的,雖然沒有全部,但繳完頭期款後,還有一些錢可以用來做裝潢,使我繳
: 剩下房貸也比較沒負擔。這部分我太太都沒有出一毛錢,但她對我爸媽還是有偏見。
:
: 之前房仲到我們家問房子要買誰的名字。我因為之前跟她吵架,她要求希望房子買她的名
: 字,所以我當下就跟房仲說買她的名字。我媽媽聽到了之後說不妥,認為房子應該一起聯
: 名購買比較好。之後我們又因為這件事吵架,她認為我沒有遵守承諾。我確實是沒有遵守
: 承諾,但我們買房是靠我爸媽的錢,我還能說什麼。因為跟她聯名,我沒有享受到首購的
: 優惠,我做了這個犧牲,她還是不開心。因為她在台北的房子是和她哥哥、弟弟共同聯名
: 的,所以影響到首購利率優惠。
:
: 之前的吵架故事:
: 她懷孕約一個多月時,我們在台北娘家。我當時想要完成美國碩士課程,只差論文了,但
: 我拖延沒準備,她發現後就吵著說我可以回我自己家。於是我隔天照著她所說的回桃園爸
: 媽家住,主要是因為吵架也想冷靜一下。之後她又大鬧,在IG上說我拋棄她,說我沒肩膀
: 。她甚至說出想跟我離婚,不然就把小孩拿掉。我為了孩子也為了她的身體,她說小孩以
: 後跟她姓,房子以後買她的名字我都答應她。
:
: 協議條款:
: 在這次爭吵之後,她給我列出了一份協議,其中包括以下條款:
:
: 1.婚喪喜慶逢年過節各自回各自家,但小孩都跟著我
: 2.任何生日都彼此各按造要跟的人過節!你、我、及彼此家人都是!
: 3.所有節日唯一要合體一起過的只有要跟寶寶的時候
: 以下這種節日 以寶寶為主
: 除夕第一天、寶寶生日、兒童節、聖誕節
: 其餘要找各自家人團圓排除以外的日子皆可
: 4.關於之前的婚紗,如果離婚後歸誰拿去拍攝
: 5.房子離婚後要心甘情願一人一半
: 6.寶寶的姓氏就是跟著媽媽姓不會改變
: 7.如若雙方在外遇到心儀的對象想要提出離婚,以上條件都不改變,也願意互相尊重分開
: (這點如果有爭議看看如何修正較妥當)
: 8.家事各人各自分攤自己及寶寶
: 9.婚姻履行期間女方絕不出任何一毛家用,除了添購跟寶寶有關的一切生活物品
: (我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改變這種想法,如果需要一個女的一起支撐養家和照顧家裡及孩
: 子的責任,你很清楚,我寧可瀟灑離開婚姻!因為一個人很舒服!)
: 10.未來除了教會相關活動及共同孩子的活動之外,其餘不需要兩個人出席各大場合,尤
: 其各自家人舉辦的聚餐等!
:
: 尋求網友的建議:
: 我不知道我們的婚姻該不該繼續走下去。她的憤怒和失望是有原因的,我也承認我在很多
: 地方做得不夠好。但她的條款讓我感到我們的關係已經沒有了信任和愛。我想知道,其他
: 人在面對類似情況時是怎麼處理的?這段婚姻還有挽回的希望嗎?我們應該繼續努力,還
: 是該尊重彼此的需求和感受選擇分開?
:
: 請給我一些建議,我們的婚姻是否還有救?
:
你才32,老婆比較老
乾脆現在趕快離一離,孩子給他扶養
你也不要見面,也不要給錢這樣就好了
讓他自己跟小孩去生活
三個月內也不要同意離婚或墮胎
離婚送她一個小孩去陪伴他吧
讓她難找下一段
你的話,離婚之後
再去找年輕的就好了
你現在供養他的錢
去找個越南的都比較好
還是18歲的
不是跟你老婆一樣的老阿姨
照板上過去的經驗
你現在吞了這個比離婚協議還慘的條件
將來還準備沒有性生活,或是只能外找
花這麼多錢養個媽祖在家何必呢
岳母一樣看不起你,老婆也看不起你
將來小孩心向媽媽
一起看不起你
你整天賺錢給看不起你的人用
有夠心酸
不要為了一顆樹木,放棄一片森林啊
都快變高齡產婦
不要也罷
男生越老越值錢
女生帶子就很難找到後路了
離婚他比較慘,你會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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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TT
// PHJ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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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85.43 (臺灣)
※ 作者: amilkamilk 2024-07-11 15:07:34
※ 文章代碼(AID): #1cZuIumM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20681656.A.C16.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求助] 婚姻契約:是救贖還是終結?
07-11 15:07 amilkamilk
※ 編輯: amilkamilk (61.228.85.43 臺灣), 07/11/2024 15:09:34
推 icelilypaco: 如果女方想拿掉,拿掉離婚對誰都好吧,不然小孩好可憐0_01F 07/11 15:53
→ chuben: 簡而言之就是鼓勵他成為一個爛人 讓自己沾的一身腥6F 07/11 17:02
推 serflygod: 呃、雖然六個月了,但你鼓勵哄對方不要墮胎的心態也很噁心7F 07/11 18:02
→ amilkamilk: 女方誤他兩年不報復也太委屈了吧,君子報仇三年不晚9F 07/11 18:06
推 lakb24: 早就說老女人難搞了你看看你11F 07/11 18:39
推 Scorpio17: 你以為離婚就不用付錢養那個小孩了喔?12F 07/11 19:18
→ amilkamilk: 只要付一點點就好,法院只會判明顯不夠養的金額
沒離婚就是被當atm13F 07/11 19:21
推 GyroZep: 留洋還那麼奴,看起來是沒參加過Party的書呆子15F 07/11 19:38
推 cindycocoro: 他有這麼乾脆就不會發文了,光是基督徒這個面子 走到離婚這步大概也要拖很久16F 07/11 19:43
→ XDdong: 錢是付定了啦寧願爭取扶養權不要整天被勒索19F 07/11 21:53
推 chair209: 媽寶板剛好有一個媽媽把金額寫出來了,12500/月
一萬多買自由,超便宜的20F 07/12 01:53
→ amilkamilk: 我之前發文就說過一個月多了XXD
就說過一個月一萬多了,還被大家罵翻XXD22F 07/12 04:42
→ roberttony: 亂教 小孩就算你沒有監護權也還是要給扶養費
阿就那個縣市每個月的人均消費金額去計算,最少就付1/2,多的話看法官依兩造經濟水平 然後決定怎麼判25F 07/12 08:40
→ amilkamilk: 判是這樣判,但可以用不會面交往去談判不給扶養費,對方堅持要扶養費,就好好的來會面交往看小孩過來他女方會不會痛
本來就不是只會看法院的判決,談判是看技巧的29F 07/12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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