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z44444 (我前一世是人你前一世是豬,人和豬差很多很多!!!)
標題 [新聞] 女兒只穿內褲躺男友車裡 父直擊氣炸控性侵二度敗訴
時間 Mon May 15 04:33:12 2023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163891

 

2023-05-14 09:33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楊姓男子在前年載女友返家時,趁女友服用安眠藥,意圖性侵,將女友裙子脫到腳
踝,僅穿內褲,女子父親因故發現,提告性侵。楊辯稱,脱女友裙子「幫她好睡」,一審
認定女子與其父證詞不一有瑕疵,判楊無罪,二審也認定,全案除父女二人證詞外,無其
他積極證據,仍判無罪。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在前年4月7日凌晨2時許,開車載女友返回住處時,因見女友服用安
眠藥,陷入熟睡有機可趁,因此脫下女友裙子到腳踝,意圖性侵女友,但後來因故未遂,
楊男開車載女友返回住處後,被女友父親看到,女友僅穿一條內褲,裙子退到腳踝,認為
遭到性侵,因此提告。


楊男在警詢、偵訊時,供述不一,先說原本有意要與女友發生性關係,停在台中市西區中
華路附近停車格,因有人要搭車所以作罷,後來又改口,脫下女友裙子,是為了幫女友好
睡、舒適一點,沒有要與女友發生性關係。


一審認定,雖然女子與其父親,對於案發經過的證詞,尚屬一致,但對於當天案發過程,
是否是女子與其父親、楊男,一起發現女子下半身僅穿內褲狀況,還有父女二人一同質問
楊男的情節,證述內容有重大歧異,而且雙方證詞,只能證明,女子僅穿著內褲的事實,
楊男是否有欲性侵的意圖,也沒有其他積極證據證明。


一審認為,全案僅有被害人與其父親的證述,加上證詞的有瑕疵,檢方也沒有提供其他證
據支持,楊男有涉嫌乘機性交的犯行,認為全案事證不足,判無罪。

全案由檢察官上訴二審,檢方指出,楊男辯稱,脫女子裙子的目的是為讓女子「好睡覺」
,但也不能排除楊男兼有「欲為性行為」的目的,衡諸常情,楊男辯詞違反經驗法則,因
此上訴。


台中高分院認定,此案無其他不利楊男的積極事證,檢方以常理論斷,楊男有「欲為性行
為」等語,應屬臆測之詞,無從逕據此論罪,從而檢察官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維持無
罪宣判,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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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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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239.161 (臺灣)
※ 作者: orz44444 2023-05-15 04: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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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rz44444 (36.232.239.161 臺灣), 05/15/2023 04:34:29
freeclouds: 這女的是未成年嗎 為什麼老爸可以提告1F 05/15 06:22
josai5566: 這個老爸醒醒吧,早做過不知道幾百遍了2F 05/15 07:41
Noobungas: 賺錢的機會,順便能讓他們分手3F 05/15 07:43
am711206: 安眠藥不是想睡前才吃嗎?怎麼會在男友車上就吃了還發作4F 05/15 08:02
STi2011: 笑死6F 05/15 08:27
wingzero0011: 一次穿著內褲(x)上百次沒穿內褲(o)7F 05/15 08:30
ac8628: 女未滿18歲?8F 05/15 08:32
qqstory: 還好不是在車底9F 05/15 11:06
by19: 該發生的應該早就發生了10F 05/15 12:29
isequ: 華人父母就是這麼令人莞爾11F 05/15 12:35
luyun15: 都穿裙子了,要性侵脫內褲就好幹嘛脫裙子12F 05/15 14:04
holebro: 只穿內褲又不會怎樣13F 05/15 15:05
cityhunter04: 滿18之後,就沒爸爸的事情了。14F 05/15 15:13
QQbrownie: 就算發生過關係依然不代表可以性侵15F 05/15 19:45
MadeTW: 女兒都沒說話了16F 05/16 01:43
cobras638: 這...17F 05/16 03:51
drwei: 沒做成 沒把裙子穿回去 還開車送女友回家? 腦袋有洞嗎?18F 05/1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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