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歪踢光)標題 [新聞] 不是自己慣用的保險套!人夫揭穿妻子帶時間 Fri Jun 16 14:09:04 2023
不是自己慣用的保險套!人夫揭穿妻子帶小王回家嘿咻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239759
聯合新聞網2023年6月16日(記者曾健祐/台中報導)
台中范姓人妻背著先生上網約林姓小王發生性行為,結果范的先生回家驚見床上有個已拆封
的保險套,且不是自己和老婆常用的品牌,當下質問妻子就坦承出軌,范夫氣炸2天後就離
婚,再對妻子、林男求償100萬元,法院審酌雙方收入、侵害程度,判范女、林男應給付范
夫10萬元,可上訴。
范夫主張,和妻子結婚4年多有1個小孩,並一起在租屋處經營美容事業,未料自己去年9月2
8日回家時驚覺美容床上放著1個已經拆封,而且不是自己和妻子所使用品牌的杜雷斯保險套
包裝,當場質問老婆對方就坦承上交友網站認識林男,包括被抓到那天及之前至少和林發生
性行為2次。
范夫控訴,妻子和林男逾越正常男女社交行為,而且家中還擺有他們的結婚照、家庭照片,
妻子仍帶林男回去性交,自己隨即在2天後就和老婆離婚,認為妻子、林男行為重創他身心
,造成心中煎熬、遭背叛心裡狀態,還得獨自扶養小孩,對2人求償100萬元。
對此,范女雖坦承和林男發生2次性行為,但被抓包後就誠心和老公道歉,也接受離婚條件
,並選擇不爭取小孩監護權以換取先生原諒後離開,希望能盡早放下弭平傷痛;林男也不爭
執,但認為范夫求償金額過高。
法院根據雙方證詞,大樓監視器畫面、現場照片、LINE對話紀錄及離婚證明等,認定范夫求
償主張為真實、求償有依據。
法院審酌,范女、林男性交,破壞范夫家庭生活圓滿,侵害他配偶權造成精神痛苦,但考量
雙方職業收入、學經歷及侵害程度等,綜合考量後認為精神撫慰金以10萬元為適當,判處范
女、林男應給付范的先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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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tkuang 2023-06-16 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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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pt12527: 怎麼感覺是故意放床上等離婚?4F 06/16 14:35
推 zoro178: 這年頭通姦除罪化,賠錢也不用賠很多了5F 06/16 14:38
→ gameking: 才10萬 根本划算 女的本來就想離吧6F 06/16 14:43
推 zoro178: 10萬不貴啊?我隨便買一個名牌包包就30萬了:)9F 06/16 15:13
推 skyant: 10萬真划算10F 06/16 15:32
噓 okderla: 現在的法官真的很糟11F 06/16 15:37
推 Aidrux: 10萬算便宜了,公道價記得至少20-30以上12F 06/16 15:41
→ kkbush: 10萬不痛不癢14F 06/16 16:33
推 jeff0811: 一隻矽膠娃娃都不止十萬,婚姻比娃娃還廉價15F 06/16 16:44
→ Merkle: 兩次十萬 不算便宜了16F 06/16 16:50
推 d147258: 隨便一個車禍輕傷賠的錢都不止10萬了,真的慘18F 06/16 17:04
→ F91: 連拖油瓶都不用養了 直接去找姘頭21F 06/16 17:15
→ gameking: 兩個人一起經營的事業 應該還是有要賠小孩的贍養費吧22F 06/16 17:17
→ HCYPMGO: 犯婦 范婦 分不清23F 06/16 18:00
推 clv: 罰就罰 每次都要審酌雙方收入 我沒錢就能上人妻嗎25F 06/16 19:06
→ ha09875978: 放床上根本是故意想離的吧…10萬只是分手費,不想給贍養費26F 06/16 19:19
推 buike: DPP德政,不管婚姻想怎搞都可以,超棒31F 06/17 00:15
推 pr9558: 劇本寫好了啦32F 06/17 00:38
推 moocow: 本土愛台政黨改掉的啊 自己投的33F 06/17 02:46
噓 bigrat: 刑事除罪,民事應該加重,否則婚姻沒保障了34F 06/17 02:57
→ cocoi: 現在的官爺總要爲自己可能發生的事解套36F 06/17 07:22
推 yjlcyc: 故意的吧!39F 06/17 09:54
推 kroya: 不用帶小孩,賺了40F 06/1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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