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歪踢光)
標題 [新聞] 「抱睡」越線!莽男喊「妳好香」偷摸女私
時間 Sat Feb 24 20:28:19 2024


「抱睡」越線!莽男喊「妳好香」偷摸女私密處 挨告吃9個月牢飯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789935

 
聯合新聞網2024年2月24日(記者李隆揆/台北報導)


賴姓男子先前上網與女子相約到台北市某旅館「抱睡」過夜,試圖越線發生性關係,對女
子稱「妳好香」,隔著衣物用下體摩擦女子臀部,並伸手觸摸女子隱私處,直到對方持續
制止才罷手;女子事後不甘受害提告,檢警介入起訴賴男,法院近日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
賴男徒刑9月。


據悉,「抱睡」是近年新出現的交友型態,孤單寂寞的單身男女會在交友軟體上相約同床
聊天入睡過夜,理論上不包含發生性關係,相較「約炮」單純,但仍具有後續交往發展的
可能性。


檢警調查,賴男2021年底在網路社群軟體上約女網友「抱睡」,兩人12月17日中午先到台
北市大同區一間早餐店吃早午餐,再到中山區林森北路某旅館內開房間「抱睡」。

賴男明知「抱睡」活動僅包含同床睡眠、休息,過程中僅可擁抱,不包含猥褻或性交行為
,仍對女子說「妳好香」、「身體跟影片一樣好色情」、「有沒有感覺到」等,同時伸手
探入女子長裙,隔著內褲觸摸女子陰部,又隔著胸罩觸摸女子胸部。


女子伸手撥開賴男的手並出言制止「不要這樣」,賴男還問「妳看我都硬成這樣了」、「
誰睡得著」、「妳不想要嗎?」又隔著衣物用生殖器摩擦女子臀部,女子一路退到床邊,
趁隙用手機傳訊友人求救,友人獲悉後來電,女子藉故離開,就此脫困,事後不甘受害,
向案發轄區中山警分局報案提告。


賴男到案供稱,確實有與女子相約「抱睡」,但無強制猥褻行為,相約「抱睡」時未明訂
什麼事情不能做,當天是主觀上認為女子有意發生性關係,所以有肢體接觸「試探」,女
子制止後就沒有再繼續觸碰對方。


賴男律師指稱,女子在網路上販售自己的私密照,賴男購買6支影片,女子同意與賴男「
抱睡」,兩人在旅館裡完澡躺在床上聊天,以一般正常男性想法,賴男與女子肢體接觸主
觀上無強制猥褻故意。


法官認為,女子事前已告知賴男「不要發生性行為」,賴男仍違反約定,女子友人也證稱
,女子案發時傳訊求救,事後也因賴男行為感到恐懼及憤怒,且賴男事後有在社群平台上
發文道歉並坦承沒有信守承諾,賴男對於約「抱睡」失約踰矩等應屬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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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tkuang 2024-02-24 2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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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dd: 這根本仙人跳吧1F 02/24 20:35
SSSONIC: 法官自己都不覺得這事哪怪怪的?2F 02/24 20:40
peterlee97: 雖然抱睡確實是只能抱睡而已 但沒有上下其手的好像沒聽過3F 02/24 20:43
Bastille: 不覺得很像仙人跳嗎5F 02/24 20:53
no10798254: 老人6F 02/24 20:58
xurza: 我只準你插一下,插兩下就告你性侵7F 02/24 21:28
zeem: 什麼app ? 我也想抱睡 。8F 02/24 21:41
asdzxc1662: 最近台劇好像有演 不過男的帥9F 02/24 22:09
WaLaGiGi: 男的好盤10F 02/24 23:04
chaahk2012: 有了這個先例 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11F 02/24 23:05
kauosong: 沒和解嗎?12F 02/25 00:23
camerara: 可憐哪13F 02/25 00:24
hongtong978: 男生要懂得保護自己14F 02/25 00:51
soxgo: 這法官實在不食人間煙火15F 02/25 02:53
hat13201: 哈哈16F 02/25 07:42
Noobungas: 買六支影片就想睡台女,不多付點錢17F 02/25 08:21
hsuan306306: 報睡睡午覺的嗎18F 02/25 08:40
rrroooqqq: 引誘他反人犯罪,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19F 02/25 09:30
jash: 一定不師20F 02/25 09:53
hsf0318: 這麼想要就不要去抱睡 直接約跑比較實際21F 02/25 10:56
starner: 渣女22F 02/2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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