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dofsex (性愛戰神)標題 [新聞] 15歲少女欠電話費 房仲男金錢誘惑騙開房時間 Wed Aug 21 03:47:02 2024
15歲少女欠電話費!房仲男金錢誘惑騙開房 激戰3回慘了
編輯 伍芸彤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8/20 14:08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20 14:08
王男金錢誘惑少女性交易。(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透過網路交由軟體認識15歲的少女小花,後來得知小花積欠約8000元的
電信費繳不出來,於是起了色心,提出用性行為肉償,前後與少女發生關係3次,還拿手
機拍下過程。
事後被小花家人發現氣得提告,王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判處2年10月有期徒
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從事房仲的王男與小花是在網路認識,並在聊天過程中,得知對方付不出約
8千元電信費,竟提議要有償贊助她,2022年11月17日約小花出來滾床單,事後如約付錢
。
後續王男仍貪得無厭,於同月26日再次約少女「嘿咻」,還趁機拍下私密影像,並以5000
元現金對價;到隔年1月5日又三度找小花開房間激戰,後來被小花家人發現,怒告上法院
。
王男坦誠與少女有3次性行為,但強調雙方是「合意性交」,拍攝影片時對方也都知情,
但小花未滿16歲,已明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
法官認為,被告王男明知少女年僅15歲,對性與身體之自主能力及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
卻未了滿足一己私慾金錢誘惑小花,雖然影片不是偷拍,但仍影響她身心發展及對兩性關
係之價值觀,因此處以徒刑2年10月,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
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
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591021
15歲少女欠電話費!房仲男金錢誘惑騙開房 激戰3回慘了│TVBS新聞網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透過網路交由軟體認識15歲的少女小花,後來得知小花積欠約8000元的電信費繳不出來,於是起了色心,提出用性行為肉償,前後與少女發生關係3次,還拿手機拍下過程。事後被小花家人發現氣得提告,王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判處2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70.129 (臺灣)
※ 作者: godofsex 2024-08-21 03:47:02
※ 文章代碼(AID): #1cnFAvG6 (sex)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24183225.A.406.html
推 west72: 對比女老師幹學生判緩刑,男女哪有平權4F 08/21 07:45
推 ac8628: 沒錢用肉體還債也不行?5F 08/21 08:08
推 PTTcrazy: 我就問以後少女有幾個是真的少女XD10F 08/21 14:09
噓 dengweki: 台灣少女都不少女了,青鳥好棒11F 08/21 15:40
推 ctgplayer: 男的判比較重是因為他還拍攝影像,然後女老師認罪跟有寫悔過書12F 08/21 1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