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PTT和平大使)標題 [新聞] 夫妻5年無性生活 中醫師外遇訴離法官准了時間 Sat Nov 9 08:37:56 2024
夫妻5年無性生活 中醫師外遇訴離法官准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7189
夫妻5年無性生活 中醫師外遇訴離法官准了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屏東一名中醫師與妻子感情不睦,5年來沒有性生活,妻子還帶著女兒出國讀書,只有要錢才會電話連繫,而中醫師外遇被妻子發現,要求離婚卻被妻子拒絕,中醫師因此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兩人感情決裂難以維持婚姻,判准離婚。這名中醫師與妻子結婚近20年,育有一名女兒,近年來雙方感情破裂,妻子帶女兒到國外讀書 ...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一名中醫師與妻子感情不睦,5年來沒有性生活,妻子還
帶著女兒出國讀書,只有要錢才會電話連繫,而中醫師外遇被妻子發現,要求離婚卻被妻
子拒絕,中醫師因此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兩人感情決裂難以維持婚姻,判准
離婚。
這名中醫師與妻子結婚近20年,育有一名女兒,近年來雙方感情破裂,妻子帶女兒到國外
讀書,中醫師認為,與妻子5年來沒有性生活,妻子在國外聯繫話題僅有購買代步車、刷
卡額度、出國旅遊機票訂房、帶現金至國外或要求匯款等,幾乎皆與金錢物質生活有關,
從未關心,有爭執時,不願以談話方式溝通,要求離婚也無法達成合意。
妻子則反駁指,中醫師有外遇,顯然有違反婚姻忠實及破壞互信基礎之行為,其訴請裁判
離婚無理由,表明仍有維持婚姻之意願,兩造婚姻並非毫無維持可能,不同意離婚。
法官認為,兩造夫妻間相互關懷扶持之真摯感情基礎已破裂,無再有維繫婚姻之意念與信
心,夫妻感情已嚴重疏離,難以再共同生活,維持婚姻,故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請
求判決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女兒由妻子監護,中醫師必須每個月負擔未成年女兒
撫養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61.112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4-11-09 08:37:56
※ 文章代碼(AID): #1dBgxcH4 (sex)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31112678.A.444.html
推 rtoday: 可憐啊 娶到這種2F 11/09 10:44
推 nutrino: 都沒有感情了還不願意離 真以為找到搖錢樹了嗎3F 11/09 10:50
→ aguey: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1/2,醫生娘爽了4F 11/09 12:42
→ k6870: 在國外養小狼狗更爽,想養幾隻都可以,爽歪歪,後方還有人源源不絕供應資源,這種傻B怎能輕易放過。6F 11/09 15:17
→ bndan: 外遇就罰錢而已..不合意離婚上法院 就要平常演的該做的都有做還要對方沒做絕..靠法律至多在分產上或是搶小孩有利點8F 11/09 16:40
推 sotbc: 舔狗的覺醒19F 11/09 2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