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lentBob (塞拎拔咧)
101.12.162.110 (台灣)
2024-08-03 15:35:22 → CGDGAD: 質疑1:為何不用殺人或傷害致死來判?
質疑2:死人的案件為何不用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我早就講過了,在大眾看不到的角落,虐童事件很多,剴剴案只是冰山一角 5F 08-03 15:55
推 CGDGAD: 有一篇報導說法院將謝女視為共同正犯 16F 08-0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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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ancolon (油炸葡萄糖)
118.231.153.64 (台灣)
2024-06-02 02:11:00 推 CGDGAD: 確實政治人物只做對他有利的事,今天誰願意幫,都是日後要從其他地方討回來的 64F 06-02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