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uslan (露莎蘭)
118.170.215.38 (台灣)
2011-06-08 12:19:08 推 IamTruth: 例子奇怪+1 殺人犯要譴責,中指蕭難道不用譴責? 317F 06-09 19:05
→ IamTruth: 錯誤不分大小,錯就是錯,對就是對,作者有錯,但禾
馬始終沒有即使處理,難道就是對?我可以理解出版社
有出版社自己的利益考量,這很正常,但禾馬既然做了
這樣的選擇,現在又發文一副自己好像處理得當,多用
心認真的樣子,我對這一點很不苟同 319F 06-09 19:05
→ IamTruth: 更正,即使→即時 325F 06-09 19:08
推 IamTruth: 推樓上,就是以受害人自居這一點教人無言 331F 06-09 19:11
→ IamTruth: 硬要離題的話,每個人價值觀不同,大錯小錯又是誰可
以來判斷?也許有人就覺得出版社延遲處理包庇抄襲作 335F 06-0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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