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sinGioro (愛新覺羅。溥聰)
61.228.155.123 (台灣)
2019-12-12 00:01:50 → Nagisayan: 雖然很多人重男輕女是事實,但有新生兒告訴大家性別也還好吧?難不成要說為了不要重男輕女所以不能講性別?有點矯枉過正了。 160F 12-12 15:27
作者:
bwnt (bwnt)
220.137.23.183 (台灣)
2019-12-01 01:08:58 → Nagisayan: 根本稱不上認識的人塞這種紙條的話再帥我都會覺得不舒服...為什麼要跟不認識的人透露自己的喜好啊! 606F 12-01 18:53
作者:
bigpiku (屁屁外星人)
114.137.186.202 (台灣)
2019-11-17 06:05:59 → Nagisayan: 會講出幫別人養老婆這種話就已經不尊重你的個體了。現在沒做過都不能否定有分手的可能了,憑什麼做了就確定一定會娶你?反之,若是真的確定會娶你,又何必急著現在做?他就只是想做而已,如果你心甘情願做那無所謂,若不願意,請不要被他的歪理給矇騙。 256F 11-17 08:55
作者:
imbear (亮)
223.138.128.121 (台灣)
2019-03-22 23:41:05 → Nagisayan: 有先說的話遲到5-10分可以不是大事,但跟人家約卻擅自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然後遲到的人也不可取 428F 03-23 12:28
作者:
g50323 (itsnotchi)
110.28.225.226 (台灣)
2019-01-21 13:15:24 → Nagisayan: 「告詐欺」這件事是合法的手段(合不合理另當別論),所以法律上不構成恐嚇的要素。相對的交往期間你情我願的那台灣警察素質堪慮。(我的話可能會直接找他上司談.... 222F 01-21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