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ki1104 (Nuna Wang)
39.10.4.74 (台灣)
2014-12-12 08:54:43 推 NanFish: 各退一步住隔壁或附近呢? 28F 12-12 09:32
作者:
yoball (yoball)
123.110.58.51 (台灣)
2014-11-18 04:35:53 推 NanFish: 兩個都同意 換人也沒啥不好的 但要想到怎樣共同參與小孩的成長過程 96F 11-18 12:36
作者:
try343 (小屁踢)
114.41.71.228 (台灣)
2014-11-12 02:32:29 推 NanFish: 不要給他錢 用家務份量來衡量零用錢或讓他自己出去賺 183F 11-12 11:23
作者:
iamdpp (屁屁人妻)
118.233.12.194 (台灣)
2014-11-01 01:56:02 推 NanFish: 很愛的時而當然很多事都可以忍可以犧牲 不愛的時候這些都不可忍不可犧牲 但愛變成不愛的關鍵或許只有當事知道吧 181F 11-01 11:52
作者:
twelf ( 20歲大學生)
42.75.239.224 (台灣)
2014-07-13 10:28:45 → NanFish: 我不覺得原po老婆是愛狗的關係 我覺得是怕媽媽 還沒長大 64F 07-13 11:38
→ NanFish: 知道怎麼反抗媽媽 所以不敢跟家裡講 67F 07-13 11:39
作者:
wolfgang1113 (SENS)
114.40.165.21 (台灣)
2014-07-11 10:56:43 推 NanFish: 你老婆沒體諒你 再跟他裝一下可憐吧 然後別說什麼反正你就 219F 07-11 12:55
→ NanFish: 負責講就是了 說我倆一起想怎麼跟爸媽講 232F 07-11 12:58
→ NanFish: 我覺得自己家庭自己扛 但溝通時不管女對男 男對女 本來就 259F 07-11 13:05
→ NanFish: 不該極度強硬 只要目的能達到 一些話術很重要啊 261F 07-11 13:06
→ NanFish: 不然說 你就給我解決 這達不到目的 又破壞感情 除非對方也 268F 07-11 13:08
… 共有 9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ares55 (小勝)
114.25.175.202 (台灣)
2014-07-06 02:16:22 → NanFish: 快把財產分開 包含法律上的 169F 07-06 12:30
作者:
HOLAN (HOLAN)
114.37.179.150 (台灣)
2014-07-05 00:01:21 推 NanFish: 不管女婿還媳婦 只要不單方面的要求 我覺得幫忙應酬 希望對方也多少體諒自己父母的心情 本來就是婚姻裡很正常的事當然若什麼父母真很難應付就算了但連工作都有不想去還是會去的應酬了 只要不是問得太過份 真沒必要這樣 229F 07-05 06:13
作者:
blue1125 (ELYSE 好心被雷親)
36.231.165.113 (台灣)
2014-06-23 10:07:57 → NanFish: 當然要 92F 06-23 14:10
作者:
Tinder (nothing)
123.193.47.151 (台灣)
2014-06-20 04:38:13 → NanFish: 好好存錢 以後還是能買 183F 06-20 07:55
作者:
seremban (生活簡單就是幸福)
61.228.127.199 (台灣)
2014-06-20 01:09:00 推 NanFish: 推這篇 同時想辦法自己存更多錢 還有收集證據 時機成熟再 22F 06-20 02:13
→ NanFish: 來談離婚 24F 06-20 02:13
作者:
papago4 (..)
116.59.217.206 (台灣)
2014-06-18 17:25:13 推 NanFish: 小孩最可憐 如果媽媽不是生病 很需要人照顧 還是以你自己小家庭為重 假日在下去看媽媽 平日可以多打電話 75F 06-18 21:50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101.14.195.187 (台灣)
2014-06-17 22:07:44 推 NanFish: 你在婚姻裡有很強的優越感 你一定要改 然後婚姻確實是對雙 148F 06-17 22:59
→ NanFish: 方家庭都要互相照顧 但這需要時間 而且也不是無條件 沒有 150F 06-17 22:59
→ NanFish: 自我的奉獻 對原生家庭要到哪 對小家庭要到哪 是一生不斷 152F 06-17 23:00
→ NanFish: 摸索的課題 不是你覺得你什麼都做的很好 你的想法就是對 156F 06-17 23:00
→ NanFish: 你老婆的錯就是無論如何是不該擺臉色給長輩看得 但你真的 258F 06-17 23:32
… 共有 11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jody893011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101.9.244.96 (台灣)
2014-06-17 10:41:26 → NanFish: 他老婆也有在工作吧 無論如何不該叫爸媽幫你做 但家事分配 179F 06-17 12:06
→ NanFish: 好你也不該幫他做 如果忙不過來就各拿點錢出來請人幫忙 184F 06-17 12:07
→ NanFish: 你老婆就不希望你爸媽那常來 為啥不攤牌說要不你把你工作起來 要不出錢 然後請你爸媽好好在家忙自己的事 自己定期帶小孩去看爸媽 186F 06-17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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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seven (結束)
115.80.221.185 (台灣)
2014-06-11 10:53:32 → NanFish: 其實我覺得如果長期還要一起住下去 要不你就做狠一點逼他 181F 06-11 11:49
→ NanFish: 們搬出去 要不就自己搬出去 不然還是避免正面衝突比較好 184F 06-11 11:50
作者:
Katherine110 (smile only)
1.175.242.212 (台灣)
2014-06-11 01:02:08 推 NanFish: 你的男友是好人 但你不適合他 他也不適合你 放手吧 74F 06-11 05:06
作者:
accr0982 (F.I.S)
211.74.251.178 (台灣)
2014-03-31 23:22:15 推 NanFish: 老公都願意交換了 我覺得就是不想上班而已 77F 04-01 07:37
作者:
Sue82 (:))
118.163.220.175 (台灣)
2014-03-14 18:27:31 推 NanFish: 你這經濟只要不要太奢侈 絕對沒問題 53F 03-15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