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wowowowowo (早安你好)
180.217.23.38 (台灣)
2015-11-07 18:41:22 推 Usamiakihiko: 出社會價值觀不同了,其實不愛了交往再久也是痛苦,放手吧,我們班以前班對交往10年,國中同班到大學畢業,結果畢業後分手,一兩年後女生就結婚了現在小孩都上學了。 81F 11-07 19:32
作者:
pain99 (pain99)
36.231.208.132 (台灣)
2015-11-06 09:26:31 推 Usamiakihiko: 叫她搬出去是下策,如果家裡做主的父母都很贊同,兄弟姐妹都反抗無效,也只能自己離開 2F 11-06 09:29
→ Usamiakihiko: 今天就算覺得對方一天都不能來也是正常,自己家幹嗎不能表達意見,不過現實的是你講意見也要看做主的父母接不接受,反抗無效就搬走吧,也要為自已長期打算 13F 11-06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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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zzzken (做正確的事)
123.195.174.108 (台灣)
2015-11-06 02:48:51 推 Usamiakihiko: 娘娘4ni 77F 11-06 09:25
作者:
apiisme (api)
36.225.28.87 (台灣)
2015-11-06 01:04:50 推 Usamiakihiko: 你弟怎這樣好詭異,但如家裡做主的父母都無所謂,你也只能搬走,兄弟姐妹除非家裡空間夠,不然不太可能永遠住在一起。去貸款買房子吧,為自己將來做打算 745F 11-06 09:08
推 Usamiakihiko: 要是我也不能接受,你心情不好完全可以理解,但我要是你乾脆自己搬出去 749F 11-0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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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iisme (api)
36.225.28.87 (台灣)
2015-11-06 01:04:50 推 Usamiakihiko: 你弟怎這樣好詭異,但如家裡做主的父母都無所謂,你也只能搬走,兄弟姐妹除非家裡空間夠,不然不太可能永遠住在一起。去貸款買房子吧,為自己將來做打算 745F 11-06 09:08
推 Usamiakihiko: 要是我也不能接受,你心情不好完全可以理解,但我要是你乾脆自己搬出去 749F 11-0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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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an1013 (小綠喵)
101.15.194.90 (台灣)
2015-10-28 00:17:42 → Usamiakihiko: 太白目了 明明就講好要謝客後 直接絕交算了 134F 10-28 01:02
作者:
porkmononoke (幽靈滋排)
36.226.186.128 (台灣)
2015-10-27 18:07:09 推 Usamiakihiko: 不搬走就跟他長期抗戰阿 雖然小朋友真的是很難管
但家長態度照你文中敘述也不是很好
看你是要跟她長期抗戰 比一個輸贏 還是乾脆讓房東少賺你們這一筆 230F 10-27 22:37
作者:
ssss0960193 (Florian)
134.208.233.55 (台灣)
2015-10-27 14:39:55 推 Usamiakihiko: 學弟不用一定要跟你一組,但下周要考試居然跟你說沒什麼事,太可怕 642F 10-27 19:12
推 Usamiakihiko: 不過當初老師講點名不到的情況不包含你受傷吧,解釋一下老師應該可理解 647F 10-27 19:14
作者:
toosilence (Mulamo)
42.72.197.128 (台灣)
2015-10-25 03:38:54 推 Usamiakihiko: 當然要拆阿 130F 10-25 15:06
作者:
c365 (哈囉哈囉)
219.84.231.228 (台灣)
2015-10-22 17:36:56 推 Usamiakihiko: biore 111F 10-22 20:40
作者:
zhaojin (滿滿永遠活在媽咪心中)
111.243.25.142 (台灣)
2015-10-21 21:21:29 推 Usamiakihiko: 不會耶 已經忘記了 因為媽媽愛自己的回憶更多 204F 10-21 22:28
作者:
annajay (I Know)
114.35.101.173 (台灣)
2015-10-21 21:38:49 推 Usamiakihiko: 這世界真的很多怪人,我公司有個阿北會用膝蓋頂別的 99F 10-21 22:06
→ Usamiakihiko: 女生的後膝蓋 被罵過他就另外找人玩y 101F 10-21 22:06
→ Usamiakihiko: 但很多大嬸跟上面女長官也都不當一回事 就說跟那人好好講他就會改進了 我真的不懂他們思維 莫名其妙 103F 10-21 22:07
作者:
NataliaMilk (口苗)
101.228.222.124 (中國)
2015-10-18 22:32:45 → Usamiakihiko: 兩種都可接受 讓對方決定 76F 10-18 23:18
→ Usamiakihiko: 只要自己沒付得比原來多就好,但對方決定的結果
如果每次都是他佔便宜 我會在心中扣分 78F 10-18 23:18
→ Usamiakihiko: 如果讓我決定的話 大錢按比例,小錢平均分 82F 10-18 23:18
→ Usamiakihiko: 都按比例真的最公平 但算到最後一分一毫的公式 86F 10-18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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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vetune (初月)
36.224.192.78 (台灣)
2015-10-18 19:56:43 推 Usamiakihiko: 一個人生活還ok 結婚的話(有小孩)可能比較不妥 17F 10-18 20:02
→ Usamiakihiko: 看你是要過什麼樣的日子,結婚可能會牽涉到買房生育 19F 10-18 20:02
→ Usamiakihiko: 樣樣要花錢,而且結婚之後報稅也比較貴(印象中) 22F 10-18 20:02
→ Usamiakihiko: 就像聽說國民年金沒繳納也是懲罰配偶 單身沒差
所以要結婚經濟能力真的是很重要的考量 24F 10-1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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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y251935 (J.)
111.82.219.22 (台灣)
2015-10-18 16:27:26 → Usamiakihiko: 應該不是國籍問題 是方式錯誤吧
如果透過合法不隱瞞的方式,取得美國國籍,
應該大家的憤怒點會低一點 201F 10-18 19:18
作者:
moslaa (良心台派+正義DPP支持者)
119.14.46.32 (台灣)
2015-10-18 13:06:18 → Usamiakihiko: 我過30,坦白說收入不要求多高,但破40年收沒有60的意思就是每月大概也有4-5萬吧,我覺得如果一個小孩應該還可以過日子。和公婆同住這點真的有點麻煩,現在女性自主高,傳統聽婆婆吩咐安排一切家事的人不多了,而且如果沒有個小房子感覺沒自己空間,對很多女 138F 10-18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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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ukiyoegg 122.121.46.179 (台灣)
2015-10-17 12:24:25 → Usamiakihiko: 我會用嘴巴剝蝦 但雞腿就是要用手才有fu 324F 10-17 16:16
作者:
loveshe879 (loveshe)
117.19.48.253 (台灣)
2015-10-13 18:56:13 → Usamiakihiko: 會對著牆壁吹,空氣對流 95F 10-13 20:47
作者:
ziyinchen (zi_yin_chen0818)
42.72.246.198 (台灣)
2015-10-12 15:23:04 → Usamiakihiko: 的確不是難堪的事情 但有必要公佈嗎 496F 10-12 22:52
作者:
Uballchien (Uball)
39.8.195.133 (台灣)
2015-10-10 22:59:03 推 Usamiakihiko: 會脫 但不會放在高處讓大家看讓大家聞 84F 10-11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