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15656t (大螃蟹雨)
140.119.96.66 (台灣)
2013-02-27 22:11:42 → afoofa: 上次看電視報導好像 ikea 要換供應商了 嗯.. 1F 02-27 22:25
作者:
DosTaLiCa (豆私章)
219.85.93.90 (台灣)
2013-01-17 00:18:52 推 afoofa: 房貸應該佔總收入的1/3以下, 希望你女友薪水是你的2倍以上如果是我的話一年之後把房子賣了賺差價...ㄎㄎ 135F 01-17 10:50
推 afoofa: 我想原po的加人應該才力雄厚吧 不然怎麼敢 房子就壓死了以後也別想要奉養父母了 錢都被銀行拿走 也別想抱孫了全家人都不准生病 不准出門旅遊 不准吃大餐 不准買手機到底知不知道為什麼房貸不要超過1/3 好好想一想吧 183F 01-17 13:50
推 afoofa: 樓上提醒我了.. 結婚後可以把房子過戶給老婆啊 哈哈
我家的房子就是在我名下 房貸我貸 錢是我跟老公一起攤我們也有養小孩 養小孩很花錢!!! 還好不用養父母..Orz 212F 01-17 15:48
推 afoofa: 沒有誤會啊 跟女友說結婚送房子就不怕女友跑掉啦 XD 216F 01-17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