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m4 (通通去吃寶路啦><)
106.64.177.223 (台灣)
2024-05-29 14:04:31 → allen210: 調低也會閃瞎人,比如小孩 上下橋 平交道 開車並不是永遠都在平路上的 37F 123.192.218.50 05-29 17:09
作者:
qwqrrr (斑斑啦)
49.217.192.107 (台灣)
2024-04-23 23:38:12 推 allen210: 你真正問題是到底肇責多少 金額那麼大怎麼連3000元的車鑑都還沒做 那個才有法律效力 鑑定完對方有責才有談下去的本錢不然如果對方無責你告刑事也沒用
最後就是不起訴 趕快提告刑事請法官提車 33F 123.192.218.50 04-24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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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might7912 (歐魯賣特)
61.224.142.80 (台灣)
2024-03-16 05:11:03 → allen210: 出險還是可能被告過失傷害啊
能和解為何不和解? 連邢事一起和解才
沒有後患 上面一直叫人別和解是害人吧 31F 123.192.218.50 03-16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