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1.160.229.161 (台灣)
2013-02-08 12:35:37 推 amosyu: 1F完全錯誤的行車觀念,不可取。 212F 02-08 15:08
推 amosyu: r大,德國高速公路無限速但車禍卻不比台灣多 379F 02-08 16:21
→ amosyu: 高速公路上的安全,不禮讓絶對比超速危險 386F 02-08 16:22
推 amosyu: 佔用超車道導致別人必須在右側超車才是危險主因 391F 02-08 16:24
推 amosyu: 在德國,在高速公路上不管限速與否,大家都只在左側超車 395F 02-08 16:26
→ amosyu: 這真的是駕駛人的觀念問題。如果r大真是考慮到別人的安全, 402F 02-08 16:28
→ amosyu: 就請改改自己的觀念,別用限速佔用超車道。 405F 02-08 16:29
推 amosyu: heartblue大,法律只是行為的一種規範,並不是安全的底限 414F 02-08 16:33
→ amosyu: 再者,不危法就不代表這樣做是不會造成他人危險的 416F 02-08 16:34
推 amosyu: 很多情況下,尤其是高速公路上,意氣之爭的"守法"更危險 430F 02-0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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