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ick0605 (兩津勘吉)
1.161.192.203 (台灣)
2013-01-03 23:22:52 推 candystone: nick兄,土建設施是政府出資,不是高捷公司的資產
所以高捷公司不需要提列土建設施的折舊喔
高捷的折舊攤提就是那304.9億的機電設備
另外當初股東拿出來的其實只有100億,另外200多億是借來的,這200多億的長短貸利息才是問題,當然目前
營運收入還沒辦法穩定的超過營運成本才是真正問題
當初高捷BOT案有運量保證條款,但是議會想當然不會給過 31F 01-04 08:11
推 candystone: 當初高捷是適用獎參條例,也因為高捷跟高鐵的情形
才會催生促參法 39F 01-04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