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sblackbaby (最近總是瞎忙)
1.34.219.154 (台灣)
2013-02-11 03:09:00 推 chunlamns: 你爸當初怎麼不再生?我覺得那不應該由妳們承擔
如果那麼在意傳宗接代,就自己生,這是我的想法請見諒 142F 02-11 15:20
推 chunlamns: 如果原波是我女兒我會說服先生不用一定要有人傳宗接代而不是讓我女兒跟女婿難做人 還是個人想法 請見諒
我會想到女兒未來跟婆家的相處 還有夫妻感情 我會捨不得一開始我就不會有這種要求 對方毀約固然是他們不對
但受苦的都是年輕人 這無法有雙贏局面 兩邊都輸 160F 02-11 17:49
作者:
genia (不記得了)
115.82.23.86 (台灣)
2013-02-07 01:06:36 推 chunlamns: 當然挺老公啊! 10F 02-07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