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ri007 (挪威的森林)
114.32.165.235 (台灣)
2011-12-31 04:45:13 噓 ciass5: 看她這種回應 被開除被告都只是剛好而已 完全沒誠意
甚至覺得自己只是小錯 客人何必小題大作 爛透了 300F 12-31 10:51
→ ciass5: 還有少在那邊拿性別作文章 重點就是你做錯了!! 303F 12-31 10:52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124.11.190.15 (台灣)
2011-12-26 03:09:14 噓 ciass5: 後半的理念 真的是癡人說夢 477F 12-26 11:03
作者:
joanrey (發呆中)
123.194.152.76 (台灣)
2011-12-05 10:58:23 推 ciass5: 若是真的 馬就不用選了 問題是如何證明? 228F 12-05 11:26
→ ciass5: 若是直接跳出來說監聽 只會被當瘋子 媒體也不敢做這種事 237F 12-05 11:26
推 ciass5: 有新聞道德的媒體要等查證完才能報 問題是查證完也選完了 265F 12-05 11:30
作者:
joanrey (發呆中)
123.194.152.76 (台灣)
2011-12-05 10:58:23 推 ciass5: 若是真的 馬就不用選了 問題是如何證明? 228F 12-05 11:26
→ ciass5: 若是直接跳出來說監聽 只會被當瘋子 媒體也不敢做這種事 237F 12-05 11:26
推 ciass5: 有新聞道德的媒體要等查證完才能報 問題是查證完也選完了 265F 12-05 11:30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123.2.54.20 (德國)
2011-09-06 11:40:14 推 ciass5: 還蠻中肯的 618F 09-06 17:52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123.2.54.20 (德國)
2011-09-06 11:40:14 推 ciass5: 還蠻中肯的 618F 09-06 17:52
作者:
sttka (怎麼可能)
114.43.98.170 (台灣)
2011-02-19 15:06:45 推 ciass5: 這文太棒了 226F 02-19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