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n1234 (pan)
220.141.21.58 (台灣)
2024-03-11 03:11:28 推 gr1031: 遇到雙標爛咖不離婚要留著幹麻? 34F 03-11 14:38
作者:
Ende1895 (默默)
36.231.134.133 (台灣)
2024-03-08 19:31:17 推 gr1031: 妳批評的至少妳自己做得到的事 他老婆自己做不到也
照樣指著他罵 妳跟他太太完全不一樣 3F 03-08 21:49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16.228.113.12 (美國)
2024-03-08 04:06:58 推 gr1031: 出去住過估計就回不去了 因為爽度實在遠高過跟她住 1F 03-08 07:10
推 gr1031: 我是不知道哪邊像 但不管像不像 跟這個咖耗下去只會
浪費生命而已
跟一個拿翹的雙標仔過日子 怎麼想都無解 96F 03-08 13:20
作者:
MOMOMW (codeX)
220.137.106.129 (台灣)
2024-03-05 12:09:17 → gr1031: 啊人家就想作賤妳們家女兒 妳姐也自願倒貼給人作賤
這還要討論什麼?單純就只是求仁得仁而已啊
他們家爛人又怎樣 你姐還不是自願給人家搞大肚子 344F 03-05 18:58
作者:
pearMA (ㄌㄌ梨)
114.45.164.131 (台灣)
2024-03-03 11:07:04 推 gr1031: 核心問題就只有「他看不順眼就不爽」 168F 03-03 15:03
作者:
pwing (5HINee~*Jonghyun)
223.136.75.106 (台灣)
2024-02-25 15:48:58 推 gr1031: 職場上好相處,不代表一起生活就隨和。
對居家環境有這樣高要求的話 約外面雙方都比較省事 4F 02-25 17:26
作者:
shiningirl (QQQ)
114.32.62.149 (台灣)
2024-02-25 04:47:08 噓 gr1031: 不舒服可以離婚放人家自由 不要綁著配偶一起痛苦 18F 02-25 14:28
作者:
mh0092001 (JACKALAN)
101.12.19.81 (台灣)
2024-02-24 23:49:12 推 gr1031: 發了這麼多次 夫妻倆的問題也沒改善 看要吞還是離吧 189F 02-25 14:24
作者:
MaxA (A仔)
61.64.15.127 (台灣)
2024-02-24 18:32:58 推 gr1031: 說是慫 其實是你讓步了 你也可以家用1:1 家務1+4:5
你的部分你自己另外花錢找人做 她的部分她自己處理
說實話也沒虧到她 但你還是選擇包了9成的家用
這其實就是你的體諒 5F 02-24 21:56
作者:
breathair (拆了?簡單了)
223.141.3.103 (台灣)
2024-02-24 17:28:18 推 gr1031: 你就直接跟對方提議家庭支出AA 勞務也全數AA就好
出錢的委屈 不出錢的也委屈 那就都對半分最公平
阿如果這樣都還有意見 那就是擺明沒有要公平 63F 02-24 21:31
作者:
gogotop (pose)
223.138.148.161 (台灣)
2024-02-04 12:52:06 噓 gr1031: 早該翻臉了 178F 02-04 16:39
作者:
lamabclamabc (lamabclamabc)
155.137.208.19 (香港)
2024-02-03 16:36:23 推 gr1031: 擔心人言可畏那就順從人言啊 又要抗爭又要怕到底? 53F 02-03 23:39
作者:
MaxA (A仔)
61.64.15.127 (台灣)
2024-01-21 01:42:57 推 gr1031: 你們夫妻真的很大方 我不可能接受父母這樣偏坦
我覺得父母明擺著要偏袒,那就別怨小孩計較。 28F 01-21 10:46
推 gr1031: 如果手足認定我有能力給資源就理所應當要給 這種手
足真的不要也罷 我也不會因為能幫這種就感到高興 152F 01-21 19:25
推 gr1031: 除非天生殘疾 否則選擇當弱勢就該認分過弱勢的生活 156F 01-21 19:40
… 共有 6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roddies (爸比刷牙~)
223.139.98.136 (台灣)
2024-01-19 09:43:30 推 gr1031: 尊重支持太太就好 不要擅作主張幫她處理娘家的事 33F 01-19 10:05
作者:
letpeace (Peace)
111.82.41.135 (台灣)
2024-01-17 16:59:03 噓 gr1031: 趁還結婚趕緊換一個好嗎 雙標成這樣簡直噁心 93F 01-17 23:31
作者:
tequila997 (酒七)
118.166.164.42 (台灣)
2024-01-17 09:18:24 推 gr1031: 長輩確實就是這樣想的 但有能力的子女不爽就是必然 34F 01-17 13:37
作者:
jamo (hi)
36.231.87.235 (台灣)
2024-01-17 11:10:57 推 gr1031: 確實啊 給了就最好不要管 那就都不要給 43F 01-17 13:16
→ gr1031: 長輩看起來也不缺錢 真正缺的反而是要給孝親的小孩
金額比例不是重點 一萬塊每個月自己爽照樣很有感啊 45F 01-17 13:17
→ gr1031: 明知道長輩會拿去給兄弟爽 那幹嘛還要繼續給孝親? 48F 01-17 13:18
→ gr1031: 遺產本來就是長輩自己處分的 如果要算計遺產那考量 52F 01-17 13:20
… 共有 14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scitamehtam (新竹恐牙狼)
114.136.1.236 (台灣)
2024-01-16 16:51:29 推 gr1031: 他蝦腳就是這麼軟的話 費盡唇舌都沒用 137F 01-16 18:25
→ gr1031: 先生如果很不爽就斷孝親費啊 婆婆看起來也不缺 140F 01-16 18:25
作者:
w3aki (w3aki)
1.200.107.103 (台灣)
2024-01-12 17:56:55 推 gr1031: 說真的沒小孩又不缺錢的話 留遺產給你們對老人家而
言就是浪費資源啊
弟弟那邊才有延續的可能性 你們這邊都確定斷了的話
老人家沒有要留主要資源給你們真的蠻不意外 6F 01-12 18:31
推 gr1031: BG前兩天才討論過遺產 沒生養的話小夫妻經濟需求就 20F 01-12 18:48
… 共有 8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wei811247 (OHK)
220.141.151.13 (台灣)
2024-01-11 02:36:55 推 gr1031: 無法接受配偶只想當飯桶 317F 01-11 19:17
→ gr1031: 她這明擺著是騙婚 你自己好自斟酌
婚前的共識都可以推翻了 這個人講話跟放屁一樣
去年BG板PO文就已經這樣 1年後上來已婚問一樣問題 319F 01-11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