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nki999 (QQk 廢文被劣文中)
220.134.101.115 (台灣)
2014-08-05 21:46:33 推 harvey10207: 如果對方告妨害名譽不容易成立喔!因為文字會有記錄 31F 08-05 21:52
→ harvey10207: 如果覺得自己沒做對方所說的 應該是要告誣告罪 33F 08-05 21:53
→ harvey10207: 而且除物證外 檢察官還會傳當天在場的人證 你們覺得誰比較站的住腳? 公然侮辱是對司機的 各資法也不是這樣使用的! 總之 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36F 08-05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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