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scu: 首先 初判幾乎沒有參考價值,要的話就去申請車禍鑑定
再者 看對方是否有受傷 ,如果對方沒受傷,那就沒有互告過失傷害的事了
然後 過失傷害先提告下去,大部分人在被告前後態度完全不同 8F 06-11 03:27
推 iscu: 你在這邊抱怨無照沒有意義 85F 06-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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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ustinz04 (austinz04)
61.228.144.241 (台灣)
2021-06-05 12:24:20 推 iscu: 你是想說自己錯了 並且以後不再用goshare 避免造成他們的困擾? 還是想指責goshare沒有設計完美防呆方案造成你困擾? 4F 06-05 13:37
作者:
ghost90331 (Yang)
119.77.142.82 (台灣)
2021-05-29 17:14:48 → iscu: 電池重量真的要考慮..常常看到妹子換電池時要雙手扶一顆電池 3F 05-29 17:39
作者:
nilcc (展~)
101.12.0.181 (台灣)
2021-04-15 08:56:48 推 iscu: 我以前也是為次困擾。自從換gogoro 後就沒這問題了 15F 04-15 13:57
作者:
james7923 (詹姆士Q)
1.171.41.215 (台灣)
2021-03-17 17:18:00 推 iscu: 是超爛變成很爛吧 9F 03-17 17:46
作者:
ianzaro (ianzaro)
223.140.37.116 (台灣)
2021-02-25 16:28:24 → iscu: 怕震壞改騎電動車可以比較安全 33F 02-25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