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eezyBoost (350)
101.12.18.146 (台灣)
2023-09-06 17:14:32 推 kaikai9527: 原本沒相關規範 台新秉聖就是行使合法權利 獅有啥理?趕快告不要再情勒了 61F 09-06 17:29
作者:
jackwelch (中二病別來)
211.75.82.25 (台灣)
2023-09-04 18:12:55 → kaikai9527: 台新就等著喵告阿 是喵想靠協調喬到東西吧 45F 09-04 18:19
作者:
tty0102 (酒精)
180.217.247.3 (台灣)
2023-09-02 23:53:01 噓 kaikai9527: 高三kobe都要進NBA了== 14F 09-03 00:07
作者:
villagermess (我是女生)
122.100.93.156 (台灣)
2023-09-02 08:34:11 → kaikai9527: 勞工之光還要被噓喔 20F 09-02 10:12
作者:
reason825 (reason)
1.175.179.86 (台灣)
2023-09-01 23:58:18 推 kaikai9527: 早就說問題就在兩聯盟沒統一規範 所以回歸民法台新 305F 09-02 00:45
→ kaikai9527: 秉聖這樣做完全是他們的權利 不是違約也不是惡意挖
角 到底有啥好追殺的== 307F 09-02 00:45
作者:
Geison (Angels)
118.168.160.8 (台灣)
2023-09-01 13:23:24 → kaikai9527: 終於要跟ㄊㄒ大聖對決了 26F 09-01 14:03
作者:
yuchiwang (棋)
101.12.47.203 (台灣)
2023-09-01 07:41:46 → kaikai9527: 刑事不可能成罪 背信罪之行為主體「為他人處理事務
之人」強調行為人得到授權 對被害人的財產有具體「
管理、裁量權限」 典型案例用於公司高層對公司資產
的違法掏空行為 而秉聖並無此類權限 主觀上其是想
行使民法上應有權利 亦難以被認定為有背信故意與不 53F 09-01 10:22
… 共有 34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yongye (uaintgang)
39.10.2.34 (台灣)
2023-08-31 23:48:40 推 kaikai9527: 職籃沒有規範這行為本來就是理性選擇 法律上單方解
約也是他的權利 根本沒違約問題 確實沒什麼錯 29F 09-01 00:08
推 kaikai9527: 行使自己法律上可單方解約的權利 選擇去待遇更好的
地方 若法院最後有判賠就賠 這樣到底是做錯啥事?? 62F 09-01 00:36
推 kaikai9527: 資方給的合約都是在保障自己的 用委任契約好輕鬆提 67F 09-01 00:39
… 共有 7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beautydots (曾經的感動)
111.240.27.208 (台灣)
2023-08-31 18:20:49 推 kaikai9527: Booksi不要再耍白痴了好不好 也可能是委任但獅還是
把不可單方終止寫進去 誰跟你一定僱傭 13F 08-31 18:31
推 kaikai9527: 推推 我前幾篇的發文是簡單的說若是委任台新跟秉聖
法律上根本沒問題 您則寫得有夠專業 希望不要再有 389F 08-3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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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Fly5566 (洪興大飛哥)
59.120.155.101 (台灣)
2023-08-31 17:25:08 → kaikai9527: 單看獅的聲明當然會覺得有理有據阿 反正既然要告了
就等法院看是否真有不法之處 254F 08-31 18:03
作者:
arrowciroo (arrowciro)
49.216.107.206 (台灣)
2023-08-31 17:12:09 推 kaikai9527: 讚喔 告就對了 若真有不法之處相信法院也會還獅公道 71F 08-31 17:18
推 kaikai9527: 刑事不可能成立的 是講給不懂法律的聽順便嚇嚇大聖 129F 08-31 17:24
→ kaikai9527: 就跟黑人說要告大牙求償1000萬一樣 大部分是寫來嚇 144F 08-31 17:25
推 kaikai9527: 詐欺絕對不可能 因為他是事後反悔 一開始的簽約行 168F 08-31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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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tj5800 (駿次)
223.141.227.236 (台灣)
2023-08-31 15:11:23 → kaikai9527: 馬姐有料在哪 為啥都要她上 21F 08-31 15:42
作者:
winnie4dc (唯你維尼)
101.10.60.175 (台灣)
2023-08-31 10:13:31 推 kaikai9527: 悟空人脈籃球最頂的 3F 08-31 10:23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106.64.25.96 (台灣)
2023-08-30 09:46:09 噓 kaikai9527: 資方給的合約上都馬只會有不利勞方的條件 提早解約
時你們要不要跟資方說誠信比較重要?今天只是剛好
情況倒過來而已 何況在沒規範的情況下這本來就他的 83F 08-30 11:09
→ kaikai9527: 短期利益就有6000萬欸 他26了球員是能打幾年球? 144F 08-3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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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kai9527 (Michael9527)
123.195.124.42 (台灣)
2023-08-26 15:44:39 → kaikai9527: 這些確實是我個人意見 我想將焦點拉回職籃法制上的
不完備 希望秉聖案能夠成為一個契機 而不是持續出
征在道義的點上 12F 08-26 15:57
→ kaikai9527: 因為若要談道義 我所受過的教育會認為在法治國下最
嚴厲、涉及刑事法益侵害的各種事件 球團裝死或切割 26F 08-2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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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YaYaonline (豆腐出家 阿密豆腐)
223.138.178.4 (台灣)
2023-08-26 12:49:49 → kaikai9527: 基商畢業談法律== 民法規定可以當事人一方隨時終止
若要賠償也是等法院判 直接製圖說人違約猴子是當
自己法官喔... 157F 08-26 14:05
作者:
wwwh0225 (SeaWave)
150.117.53.120 (台灣)
2023-08-25 14:29:19 推 kaikai9527: 職籃沒統一規範則一切回歸民法 台新跟秉聖就是有權
這樣做 還有歧見就法院解決 利用放話或自嘲在社群帶風向真的很鬧 33F 08-25 15:33
→ kaikai9527: 風向本來就這樣是因為他們即使知道秉聖不想來了還是搶先官宣、拼命限動連發佔得先機 被婉拒後再發聲明 42F 08-2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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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sggy (IamCarmelo)
118.166.19.140 (台灣)
2023-08-25 11:34:44 推 kaikai9527: 沒合併做統一規範跟薪資透明 球員有價而球團有錢會
做出這種搶人手段本來就是正常的阿 難不成要作奸犯
科的才正常是不是 47F 08-25 11:49
推 kaikai9527: 而且就算不合併也沒啥影響 根本沒幾個球員值得球團
不惜重本加價搶人還願意幫忙處理合約問題的 秉聖案 58F 08-25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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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ny1300175 (蘇湖)
118.166.137.53 (台灣)
2023-08-25 00:08:44 推 kaikai9527: 確實 兩聯盟沒統一規範有爭議就是法院見就對了 10F 08-25 00:15
作者: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114.25.37.51 (台灣)
2023-08-24 19:04:23 推 kaikai9527: 簽可單方面解除的委任契約 若法院認為要賠償就賠一
賠 本來就沒問題 真正的問題是兩聯盟沒薪資透明跟
統一制度 才會有這些狀況 52F 08-24 19:29
推 kaikai9527: 一堆違反法治國下最嚴厲、涉及刑法法益侵害 已經起
訴、判刑確定的案件球團裝死都沒事 大家反而出征的 60F 08-24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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