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rrokhan (奈羅)
114.34.12.218 (台灣)
2013-03-12 18:34:59 → kikichou: 嗯,在GG這幾年,看到的離職都是好聚好散,只能說原po遇到壞人,你去跟HR或更上層投訴他,會很有用 82F 03-12 20:51
→ kikichou: 所以說不管你在那個公司,遇到這種人,都要把他揪出來
連同本文也是,po出這些人不好的嘴臉,但如果認為整個GG都這樣,那你就錯了,反而是姑息了特定人 89F 03-12 20:58
→ kikichou: 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是說出來或po出來都是值得讚許的 94F 03-12 21:00
推 kikichou: 想問一下為何2011年的,但現在才想回文出來? 182F 03-1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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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UND654 (石中劍)
114.37.177.17 (台灣)
2013-02-20 03:59:18 → kikichou: 我覺得很簡單, 如果你年薪都400了,為了多賺200而離開熟悉的地方值得嗎? 不知道鬼島有點小資本, 很好錢滾錢的嗎? 142F 02-20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