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qqhhh (qhhq)
114.26.153.168 (台灣)
2012-10-12 00:52:22 推 rabbit777773: 原PO我想請你問你弟 真的有曠職10幾天 跟遲到20~30天 20F 10-12 01:31
推 rabbit777773: 樓上說的很有理 如果我是老闆 曠職第2次 我就會讓 28F 10-12 01:40
→ rabbit777773: 他走路 30F 10-12 01:41
推 rabbit777773: 我是這樣猜想的拉 因為原po沒有說 到底有沒曠職 跟遲假如店家說的是真的 他為什麼要既序請他
3個月 曠職10幾天 跟遲到2~30次
也就是說 每個月 曠職4天 遲到10天左右
假設曠職扣三天薪水 遲到扣500好了
那曠職就少掉12天薪水 遲到扣掉5千元 33F 10-12 01:51
→ rabbit777773: 加班不算錢 那就是 等於只給約半薪 可以請到做26天 40F 10-12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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