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YC (平靜就是福)
218.166.58.177 (台灣)
2022-04-15 02:43:37 推 sakurak0: 這裡就嘴砲免錢啊,大道理一堆,實際上能執行和執
行有效果的又有幾個XD 45F 04-15 11:32
作者:
ltn0318 (ocean)
122.116.120.86 (台灣)
2022-04-14 09:53:46 噓 sakurak0: 通篇廢話,你的重點只在最後,說到底那就是要自己
先改變,然後就會發現對方的不同或是對方也會改變
。但本身這邏輯就是大問題,第一如果你改變了但對
方仍不變呢?這後座力可比自己不變強好幾倍哦,第二
要發現對方的不同,為啥自己要先改變?而不是一起改 33F 04-1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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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49.158.132.237 (台灣)
2022-03-16 12:00:31 → sakurak0: 那女方就不要收36萬啊....
不然收36萬幹嘛?趁機匡一筆嗎 4F 03-16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