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c0710 (KC大)
114.37.100.107 (台灣)
2012-12-28 18:58:45 推 shirman: 聽你講解才知道YIF那些人根本把視角運用和剪接混為一談 6F 12-28 19:01
推 shirman: 看某N自己說要賭還越賭越小 怎不說賭輸打手心算了 460F 12-28 21:19
→ shirman: 9點半就要睡了喔? 以會上PPT的人來講還真早 466F 12-28 21:21
推 shirman: 正方有啥論點你講看看 525F 12-28 21:33
作者:
sanders (人生的重要轉折)
59.120.192.196 (台灣)
2012-12-26 12:53:03 噓 shirman: 此案中 被告並不是被判死刑 而是18年徒刑 如果真是冤案那被告也是浪費了18年光陰 以原PO邏輯我們是不是也開廢除自由刑?
用司法品質來牽扯刑度存廢本身就很荒繆 116F 12-26 15:23
推 shirman: 你總算說了人話 9F 12-12 18:24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111.240.241.101 (台灣)
2012-12-09 04:45:26 推 shirman: 你看 好在有人"沒禮貌" 不然整個備詢都要被鬼隱了
那麼多人講的有條有理 媒體都可以一句話都不提 43F 12-09 12:40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59.127.196.171 (台灣)
2012-12-07 05:22:21 噓 shirman: 這篇文章在歷史版就被打臉打到翻過去 尤其第一點根本胡扯 308F 12-07 10:07
→ shirman: 不過顏色對了 鄉民只要有理由噓國民黨就OK了 310F 12-07 10:09
噓 shirman: 就是賤民才會舔前殖民主LP來批評現殖民主 312F 12-07 10:13
作者:
wahaha99 (我討厭人類)
1.34.41.207 (台灣)
2012-09-12 13:39:21 → shirman: 何必反駁呢? 當自己國家與他國發生爭執時 還會有人蒐集資料來指責自己人是錯的民族我今天第一次看到 610F 09-12 16:26
→ shirman: 這篇文章給中日韓美的人看到都只會覺得匪夷所思 615F 09-12 16:27
→ shirman: 這帽子也扣太大 難道你沒看見所謂的保釣四法都把死路明白 620F 09-12 16:29
→ shirman: 的指出來了 還認為最有可能成功的方法就是直接把釣魚台送給日本在期望它們賞台灣一塊肉 622F 09-12 16:29
→ shirman: TSBB講的也是我悲哀的點 不論將來有沒有可能 去中國化就是 628F 09-12 16:32
→ shirman: 把將來台灣合理侵略中國的正當理由永久放棄 卻是現在台灣正在做的事實 630F 09-12 16:32
→ shirman: 不管TSBB再怎麼酸 這篇文章的主旨就是要台灣放棄釣魚台 640F 09-1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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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fsu (水精靈)
180.177.14.217 (台灣)
2012-09-09 16:40:39 推 shirman: 70%那邊很多人搞錯了 這是加速度 第二年就不止70%了
到了第三第四年大概就是光速的數倍 所以才能11年到達 105F 09-10 22:01
作者:
MiasiID (考秋青)
118.160.146.118 (台灣)
2012-04-22 14:03:10 → shirman: end 文章大意:老子全知全能全才 很有錢又不缺女伴 103F 04-22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