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z2x (弗朗西爾我婆)
標題 [新聞] 台北市14警分局長對死刑存廢表態了 全部
時間 Sun Apr 28 15:08:25 2024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楊正海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台北市14警分局長對死刑存廢表態了 全部舉手贊成死刑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憲法法庭日前開庭辯論37名死囚提出的「死刑釋憲案」,激辯5小時,最快3個月內判決。
針對死刑存廢,台北市議會警政衛生部門今質詢時,引起討論,市議員徐弘庭質詢警察局
時,問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和北市14位分局長,贊成死刑的請舉手,結果所有人都舉手贊
成。


徐弘庭指出,法律是契約,現行法律既然有死刑,就不應該用釋憲方式,政府若要改變,
應該透過間接民意,不然就是直接民意。徐弘庭說,表態是民意代表責任,但當員警執法
開槍要寫報告,有人侵犯員警弟兄的生命權時,居然未來有可能會改變死刑制度,他覺得
不值。


徐弘庭質詢時請台北市所有的分局長請上台,要他們表態「請問在場各位,針對死刑存廢
,贊成死刑的請舉手,有反對的,有想表態也可以」在場只有一位分局長沒有舉手之外,
其他人都舉手,不過該名未舉手的分局長,事後解釋只是來不及舉,他贊成死刑。


徐弘庭說,執法的沒人權,犯法卻有人權,員警沒有被賦予真正執法,連開槍都還要考慮
。針對徐弘庭質詢,北市警犯罪預防科長汪大宇也表示,死刑確實對犯罪有嚇阻作用;
對於贊成死刑,張榮興舉例,造成執行公權力的警察致死,就要有死刑規定,這是為了保
護員警的安全。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926015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務實的警官跟只會打嘴砲的法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3.41.181 (臺灣)
※ 作者: rz2x 2024-04-28 15:08:25
※ 文章代碼(AID): #1cBVNh8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4288107.A.20B.html
cuteSquirrel: 大法官獨大時代來臨1F 114.37.163.7 台灣 04/28 15:08
tmgl: 屌打辦公室仔2F 118.160.193.100 台灣 04/28 15:09
derrick1220: 笑死1堆法盲3F 101.137.104.112 台灣 04/28 15:09
aaaaspasia: 分局長就是法盲~4F 27.242.198.17 台灣 04/28 15:10
hikaru77613: 贊成沒用,一切依大法官(党)的解釋為準5F 49.216.17.32 台灣 04/28 15:10
hyperdunk: 党意>民意7F 114.36.180.46 台灣 04/28 15:11
ltytw: 他們要被退休了?8F 114.33.46.227 台灣 04/28 15:11
a0986188522: 第一線人員跟坐在辦公室的差別9F 1.200.7.91 台灣 04/28 15:11
robinsonXD: 還記得擺拍的那位嗎10F 114.25.34.114 台灣 04/28 15:20
edward198791: 某黨推廢死 就是為了自己未來布局啦11F 1.162.89.185 台灣 04/28 15:23
Brioni: 法律契約論才是對的12F 42.76.192.250 台灣 04/28 15:25

--
作者 rz2x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