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04-23 16:23:24
看板 C_Chat
作者 標題 Re: [閒聊] 按一顆會死人的按鈕就有1000萬 會按嗎?
時間 Sun Apr 23 13:09:09 2023
我覺得這邏輯超爛的,怎麼樣按按鈕的人都沒差好嗎?講道德就更奇怪了
弄得跟在處罰思想犯一樣,有想法就犯罪,超爛的
就算我按了按鈕,那殺人的也是主辦方去殺的,關我屁事,因為我按了按鈕你去殺人,然後
說是我殺死他,這根本不成立,要不要殺跟要不要給錢是主辦的事也是主辦的責任,我就按
個按鈕而已,因果關係根本不成立的。
說是我殺死他,這根本不成立,要不要殺跟要不要給錢是主辦的事也是主辦的責任,我就按
個按鈕而已,因果關係根本不成立的。
用這種方式審查思想然後處罰整個就超爛,如果是親手殺人然後給錢才能有犯罪事實進行處
罰,按按鈕就判罪完全不行,有夠爛
--
奇跡だと? 冗談じゃない 俺は奇跡の殺戮者!!!!!!
- キャロル・マールス・ディーンハイム https://imgur.com/NZJAJcA.gif
https://i.imgur.com/IcCnBQD.jpg https://i.imgur.com/s5rtCPj.jpg
自 動 https://i.imgur.com/w5Mgn9E.jpg https://i.imgur.com/U1cYfW6.jpg
人 偶 https://i.imgur.com/n2nOSrk.jpg https://i.imgur.com/R1QvHAo.jpg
此路不通 https://i.imgur.com/puKDfzh.jpg https://i.imgur.com/6dlvoe1.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52.53.9 (臺灣)
※ 作者: MutsuKai 2023-04-23 13:09:09
※ 文章代碼(AID): #1aHBrtFs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82226551.A.3F6.html
※ 同主題文章:
04-23 11:24 ■ [閒聊] 按一顆會死人的按鈕就有1000萬 會按嗎?
04-23 13:07 ■ Re: [閒聊] 按一顆會死人的按鈕就有1000萬 會按嗎?
● 04-23 13:09 ■ Re: [閒聊] 按一顆會死人的按鈕就有1000萬 會按嗎?
→ : 這篇的邏輯也不錯爛耶 那你按幹嘛?不就相信他會給錢1F 04/23 13:11
不管他有沒有給,殺人都是主辦方阿又不是說按鈕按下去,會有子彈打出去,然後殺人
你只說有不認識的會死,那殺人不還是主辦方的人
推 : 按按鈕是因為按鈕在那2F 04/23 13:13
→ : 你這不就是“教唆殺人”的脫罪說詞嗎3F 04/23 13:13
→ : 除非有規定“你不按就不能離開”的強制規定
→ : 除非有規定“你不按就不能離開”的強制規定
推 : 古時候罵十字弓也是這樣,太輕易就能殺人5F 04/23 13:18
→ : 火槍時代只要扣扳機,相較用刀劍罪惡感更低
→ : 火槍時代只要扣扳機,相較用刀劍罪惡感更低
→ : 違停跟建築偷工也沒直接殺人7F 04/23 13:21
→ : 自己只是扣下扳機之後讓機械火藥運作去殺人,和親自把刀8F 04/23 13:21
→ : 插進認同,前者罪惡感比較低
不太一樣,這個例子是因為a案按鈕b去殺人,殺人的是b,那跟a完全沒關係→ : 插進認同,前者罪惡感比較低
如果是a按按鈕 然後另一個房間有槍會射出子彈,結果因為a觸發這把槍殺死人
才能說是a殺的
→ : 插進人體10F 04/23 13:22
→ : 要丟臉也讀好歹讀一點書11F 04/23 13:22
噓 : 酒駕撞死人的也說他只是酒後開車 不一定會撞到人 所以撞12F 04/23 13:24
→ : 死不負責 你能接受嗎?
酒駕撞死人也是他自己撞死的,和這個又不一樣→ : 死不負責 你能接受嗎?
推 : 你搞錯了一點,如果今天把按鈕換成槍,你會說都是槍自14F 04/23 13:24
→ : 己殺的嗎?主辦方毫無殺人意思,死人與否決定你是否扣
→ : 下扳機
→ : 己殺的嗎?主辦方毫無殺人意思,死人與否決定你是否扣
→ : 下扳機
→ : 腦是個好東西17F 04/23 13:25
噓 : XD18F 04/23 13:26
→ : 但是有人不會用19F 04/23 13:26
※ 編輯: MutsuKai (123.252.53.9 臺灣), 04/23/2023 13:28:44推 : 按鈕是必殺 開槍不是必殺20F 04/23 13:30
推 : 黑道老大A說:我想讓B死 黑道小弟C去殺了B 黑道老大A無罪嗎?21F 04/23 13:31
是主辦方給我選擇,又不是本來就要殺他 這個舉例完全不符合啊黑道老大是主動提出的那一方,按按鈕的又不是,從頭到尾要說殺人的都是主辦啊
主辦說 如果按按鈕 這個人會死 那就是主辦說要殺他 跟按鈕有什麼關係
而且真的要這樣算的話,那主辦方就是買兇殺人阿
你把殺人的罪算在按鈕的人頭上,殺完以後給他五億
那不是就是主辦花五億讓他去殺人
※ 編輯: MutsuKai (123.252.53.9 臺灣), 04/23/2023 13:32:12
推 : 一群法盲大談 笑死22F 04/23 13:33
※ 編輯: MutsuKai (123.252.53.9 臺灣), 04/23/2023 13:37:18
→ : 就像飛彈按鈕按下去也是死一堆人 你也可以說殺人是飛彈23F 04/23 13:37
飛彈是物品,沒有意識。主辦方不是,主辦方有其他人為干預,這就是區別一個物品的責任在操作者,但主辦方可不是,主辦方是人。
推 : 所以你認同按按鈕是殺人了嘛...24F 04/23 13:38
一直都沒有阿 殺人的是主辦方 跟按按鈕的沒關係但是如果硬要把殺人算在按鈕的人身上,主辦方就是買兇
不管怎麼算,問題都是主辦方那邊的問題
推 : 去看原PO的圖啦 那圖看起來就是按完按鈕後才會有旁25F 04/23 13:41
→ : 人拿槍去殺 我總覺得推文在雞同鴨講
→ : 人拿槍去殺 我總覺得推文在雞同鴨講
推 : 如果是飛彈我不會按 如果不能知道死法我會按27F 04/23 13:45
※ 編輯: MutsuKai (123.252.53.9 臺灣), 04/23/2023 13:48:31→ : 絕對有關係 被關進去前就告知"按按鈕就有人被殺死"28F 04/23 13:50
→ : 然後可以中途退出 獎金可以帶出 表示"你認同我按鈕就
→ : 會有人被殺" 而且還可以中途退出 也就是可以完全不按鈕
不能認同,因為是主辦方動的手→ : 然後可以中途退出 獎金可以帶出 表示"你認同我按鈕就
→ : 會有人被殺" 而且還可以中途退出 也就是可以完全不按鈕
今天隔壁鄰居跑來跟你說 欸欸 你按一下遙控器 我就給你10萬 但是我會去殺人
結果你按了,他給你十萬跑去街上殺人,最後再說是你是兇手,你被判刑,鄰居沒事
→ : 不讓主辦方殺人 這時你還按鈕就表示"你認同且同意主辦31F 04/23 13:51
→ : 方去殺人" 那法律上 你是"共犯" 絕對不是無罪
→ : 因為"你意識清醒 規則知道" 所以無法辯駁
→ : 而且證據就是 "你還拿到主辦發的錢"
※ 編輯: MutsuKai (123.252.53.9 臺灣), 04/23/2023 13:54:14→ : 方去殺人" 那法律上 你是"共犯" 絕對不是無罪
→ : 因為"你意識清醒 規則知道" 所以無法辯駁
→ : 而且證據就是 "你還拿到主辦發的錢"
→ : 你上面的舉例更有問題 你和鄰居同樣是主共犯35F 04/23 13:55
→ : 絕對不可能 再怎樣也不可能鄰居沒事 只是鄰居判的罪
因為本來就很奇怪,選擇要不要殺人要不要給錢跟實際去執行的,都是主辦→ : 絕對不可能 再怎樣也不可能鄰居沒事 只是鄰居判的罪
你告訴會死人,然後呢?人不是你殺的嗎?
你說可以不要按按鈕,那為什麼不是主辦方可以不要殺人呢?也不給錢呢?
說到底,那個人只是決定要不要按下去,至於按下之後的選擇
那就是主辦方單方面的問題,因為主辦方不是機器,他是人為組織,這就是問題
→ : 會比你重 而且從你的舉例就知道 你的思想根本就有問題37F 04/23 13:56
→ : 為什麼你會認為主動殺人的一方完全無罪無事?
→ : 為什麼你會認為主動殺人的一方完全無罪無事?
推 : 有人說主辦無罪嗎?39F 04/23 13:59
推 : 沒什麼好糾結的,也許去查過往的判例就有答案,法官40F 04/23 14:00
→ : 認定的才是有效的。個體怎麼認知不重要
※ 編輯: MutsuKai (123.252.53.9 臺灣), 04/23/2023 14:00:45→ : 認定的才是有效的。個體怎麼認知不重要
→ :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42F 04/23 14:01
→ : 而且說真的,真有這種活動,可能還沒輪到法律出馬43F 04/23 14:01
→ : 就先被主辦方殺死了
那主辦不就更爛嗎w→ : 就先被主辦方殺死了
→ : 所以 你為什麼堅持一定按按鈕拿錢的人無罪的想法45F 04/23 14:02
提出要殺人的是主辦 最後殺人的也是主辦因為按了按鈕 所以主辦決定要去殺人 從頭到尾都是按照主辦的想法在進行的
為什麼按按鈕要有罪?
→ : 既然都有不按按鈕中途退出這作法了46F 04/23 14:02
※ 編輯: MutsuKai (123.252.53.9 臺灣), 04/23/2023 14:07:39→ : 因為"你明確知道 而且意識清楚 還可以退出"47F 04/23 14:08
推 : 我覺得可以把按按鈕替代成另外一個跟殺人無直接相關的48F 04/23 14:09
推 : 為什麼有個看起來是法律系小大一的在當法官w49F 04/23 14:09
→ : 但"你按鈕"就表示認同可以讓主辦殺人 所以你按下去就不50F 04/23 14:09
推 : 其實換個說法會更好 像是這個按鈕是個能夠殺死被害者51F 04/23 14:09
→ : 的機關
→ : 的機關
推 : 主辦方辦了這個遊戲,但把殺人的權力交到你手中53F 04/23 14:10
→ : 是無罪 更重要的是 "你還拿主辦方的錢"<-光這一點你逃54F 04/23 14:10
→ : 不掉
→ : 不掉
→ : 原圖只有三張,怎麼看的出可以退出的56F 04/23 14:10
→ : 換個說法,主辦方做了一個飛彈,跟你說按下按鈕就會炸毀57F 04/23 14:11
→ : 一個城市,你按了有錢拿,你覺得呢?
→ : 一個城市,你按了有錢拿,你覺得呢?
→ : 概念思考看看,例如說有人跟你說,你拍個手就給你一千萬59F 04/23 14:11
→ : 但是他會去殺你不認識的人這樣,拍手只是隨便舉例,可以
→ : 但是他會去殺你不認識的人這樣,拍手只是隨便舉例,可以
→ : 拿錢是怎麼拿?真的一手交錢?任意匯款?加密貨幣?61F 04/23 14:12
推 : 我是覺得反正每個人有自己的認知沒問題,但真的出事時62F 04/23 14:12
→ : 要知道個人認定的邏輯不見得會被採納而已。
→ : 我是覺得比起法律,一個人被抓去做按鈕實驗,還是先
→ : 考慮怎麼活著走出去比較實在
→ : 要知道個人認定的邏輯不見得會被採納而已。
→ : 我是覺得比起法律,一個人被抓去做按鈕實驗,還是先
→ : 考慮怎麼活著走出去比較實在
→ : 替換成任何其他東西,轉三圈、唱首歌之類的,總之就是66F 04/23 14:13
→ : 原文"中途退出了之前的獎金可以帶走"那一開始就退出 獎金67F 04/23 14:13
→ : 0元也是可以的阿
→ : 0元也是可以的阿
→ : 跟直接殺掉某人無關的事,這樣還會覺得有罪?況且那個人69F 04/23 14:13
→ : 隨便丟幾個實務就有連結問題了70F 04/23 14:13
→ : 也可能只是講講,誰能保證他會真的去殺,畢竟無直接相關71F 04/23 14:14
→ : jeff說的沒錯,這題還有是否被脅問題,不是小大一還72F 04/23 14:15
→ : 通識仔自顧自的判決就好
→ : 通識仔自顧自的判決就好
推 : 按按鈕就會有人會死,缺乏這兩件事有直接連結的證據74F 04/23 14:16
推 : 用我只是以為這是整人節目抗辯行不行 至少到拿刀前都不是75F 04/23 14:16
→ : 自己動手
→ : 自己動手
推 : 畢竟在面對法律問題前,你得先有命出庭才行77F 04/23 14:17
→ : 人家抓你來問這種東西可不見得會讓你好好離開的
→ : 人家抓你來問這種東西可不見得會讓你好好離開的
推 : 講這麼多 你要怎麼提出按按扭有教唆殺人的證據79F 04/23 14:17
→ : 雖然你們講了那麼多 但有罪就是有罪 不會改變有罪的事實80F 04/23 14:22
推 : 我記得死亡筆記本裡 L就有表示 只要能證明名字被寫在81F 04/23 14:22
→ : 上面就會死 就可以判有罪?
→ : 上面就會死 就可以判有罪?
→ : 畢竟還有不按鈕的作法 而且原PO還是既然有錢幹嘛不拿的83F 04/23 14:22
→ : 的想法
→ : 的想法
推 : 有罪就是有罪 好吧 呵呵85F 04/23 14:27
推 : 無法證明按下按鈕=主辦動手,兩邊的因果難以被證明86F 04/23 14:28
→ : 我要錢但我不要責任87F 04/23 14:28
推 : 那如果今天有人發一篇文說推文數超過100我就去殺人88F 04/23 14:28
→ : ,那推文是不是全部都有罪?
→ : ,那推文是不是全部都有罪?
→ : 推紋沒罪 原PO會下去而已90F 04/23 14:29
→ : 關鍵是資訊不對等 按按鈕的人絕對沒事
→ : 關鍵是資訊不對等 按按鈕的人絕對沒事
推 : 照某人邏輯,會發這種文的絕對有病,所以殺人可能性92F 04/23 14:33
→ : 也很高,我這邊也有不推文的自由,但我還是推了就是
→ : 共犯幫兇,是這意思?
→ : 也很高,我這邊也有不推文的自由,但我還是推了就是
→ : 共犯幫兇,是這意思?
→ : 能反覆驗證 確定有相關性的話就會有罪啊95F 04/23 14:34
推 : 拿違停酒駕還飛彈出來類比的人邏輯是多爛96F 04/23 14:35
推 : 真實情況太複雜了,只能case by case處理,有罪97F 04/23 14:35
→ : 無罪都有可以成立的情境。但一個人被抓去做這種實驗
→ : 是我的話會先想想怎麼活著離開就是了,畢竟自己活下來
→ : 才有後面的法律問題
→ : 無罪都有可以成立的情境。但一個人被抓去做這種實驗
→ : 是我的話會先想想怎麼活著離開就是了,畢竟自己活下來
→ : 才有後面的法律問題
→ : 所以死筆也是會有罪的101F 04/23 14:36
→ : 教唆要給方法,黑道老大給槍給目標跟一個天馬行空的幻102F 04/23 14:38
→ : 想是不同事情
→ : 想是不同事情
推 : 確實104F 04/23 14:39
→ : 雖然給槍給目標應該是共同105F 04/23 14:39
→ : :我叫他殺人只是開玩笑啊,怎麼知道他真的開殺了106F 04/23 14:51
→ : 不干我的事吧,對8對8
→ : 不干我的事吧,對8對8
推 : 看你開的多具體阿,一句你去死啦跟把他叫去哪用甚麼桶108F 04/23 14:58
→ : 之後怎麼處理(ry
→ : 之後怎麼處理(ry
推 : 簡化一點 你在小房間裡看到陌生人蒙眼綁在斷頭台上 按110F 04/23 15:17
→ : 按鈕給你一千萬同時刀子落下砍頭 那你要不要按
→ : 按鈕給你一千萬同時刀子落下砍頭 那你要不要按
噓 : 笑死 這是什麼邏輯拉稀112F 04/23 15:18
推 : 死筆的狀況不一樣 警察已經驗證過相關性且月本人有主觀113F 04/23 15:18
→ : 犯意又有監視畫面等佐證
→ : 按按鈕跟殺人實務上不可能直接連結 按鈕的人也無從驗證
→ : 相關性 檢察官或原告要怎麼舉證按鈕人有主觀犯意? 按鈕
→ : 拿錢和有沒有殺人可是兩個無關事件 這兩件事的關連僅有
→ : 主辦方口頭說明 不能當作常理連結
推 : 如果推文的教唆理論可以成立 那主辦是不是也能在公開場
→ : 合放一顆按鈕 旁邊說明按鈕就會殺人 所有手賤去按的都要
→ : 吃殺人罪?
→ : 犯意又有監視畫面等佐證
→ : 按按鈕跟殺人實務上不可能直接連結 按鈕的人也無從驗證
→ : 相關性 檢察官或原告要怎麼舉證按鈕人有主觀犯意? 按鈕
→ : 拿錢和有沒有殺人可是兩個無關事件 這兩件事的關連僅有
→ : 主辦方口頭說明 不能當作常理連結
推 : 如果推文的教唆理論可以成立 那主辦是不是也能在公開場
→ : 合放一顆按鈕 旁邊說明按鈕就會殺人 所有手賤去按的都要
→ : 吃殺人罪?
→ : 想到世界上有原PO這樣的思考一多就覺得人類滅亡好了122F 04/23 15:26
推 : 跟隨機路上貨車司機說如果你違停,我就殺人並且給你一元123F 04/23 15:29
→ : ,顯然司機被判殺人罪不合理吧
→ : ,顯然司機被判殺人罪不合理吧
噓 : 這什麼文組邏輯125F 04/23 15:32
推 : 如果一個陌生人說你上PTT它就給你1000萬但會有人死掉126F 04/23 15:46
→ : 你會信嗎?你如果不信 還是上了PTT 有人死掉你有責任
→ : 嗎?
→ : 你會信嗎?你如果不信 還是上了PTT 有人死掉你有責任
→ : 嗎?
推 : 笑死,你選擇拿錢不就是選擇了,還在選擇的是主辦129F 04/23 15:58
噓 : 教唆殺人罪,刑法當掉重修130F 04/23 16:20
--
※ 看板: AC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76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