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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2-24 19:24:50
看板 C_Chat
作者 uei1201 (新八)
標題 Re: [閒聊] FF42進場上演民眾「猴子跨欄」全紀錄
時間 Sat Feb 24 15:20:22 2024


話說,雖然工作人員要管理秩序沒錯,但兩個工作人員這樣拉扯他的手腳,應該少說有挫傷
或是紅腫吧。

跨欄哥是不是只要驗個傷,兩個工作人員就吃定過失傷害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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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09.159 (臺灣)
※ 作者: uei1201 2024-02-24 15:20:22
※ 文章代碼(AID): #1bsPYu0e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8759224.A.028.html
minoru04: 你可以推文1F 02/24 15:20
sactor: 也可以發文2F 02/24 15:22
ianlin1216: 爽賺紅包,工讀生跟人家拼什麼命3F 02/24 15:23
mic73528: 動保團體出來啊,工作人員兇屁4F 02/24 15:25
mikeneko: 依法執政  謝謝指教5F 02/24 15:25
ARCHER2234: 話說,人家主辦方可以拒絕你進入啊,人家是正當防衛6F 02/24 15:27
Luka7714: 他硬闖兩次法官看了耶會覺得活該吧7F 02/24 15:28
Luka7714: *也會
comparable: 還好看動漫的不會是壞人,不會計較9F 02/24 15:29
Luka7714: 第一次被攔還可以辯說自己第一次來一時心急不知道不可10F 02/24 15:29
Luka7714: 以這樣
BITMajo: 主辦方反告毀損(三角錐)大概就打平了12F 02/24 15:30
MikageSayo: 一時心急的話,第一闖應該不會屈身用鑽的(X13F 02/24 15:33
chung2007: 其實我滿想看他提告的(吃爆米花14F 02/24 15:33
BITMajo: 如果我是主辦方,被跨欄哥提告,我就直接認罪15F 02/24 15:36
storyo11413: 看他這樣衝撞硬闖 可以辯解16F 02/24 15:36
BITMajo: 只要對方要求不太誇張就高調道歉+賠償,讓跨欄哥贏好贏滿17F 02/24 15:36
BITMajo: 然後隨即宣布跨欄哥為不受歡迎對象,往後永遠禁止進入
gaym19: 你硬闖怪工作人員阻攔你也是蠻奇妙的19F 02/24 15:38
vaizravana: 主辦方本來就有權維持秩序 柵欄哥屬暴衝脫序行為20F 02/24 15:43
vaizravana: 到時候誰輸還不一定 主辦方勝率較高
yeeouo: 毫無意義 只會更丟臉而已22F 02/24 15:43
vaizravana: 誰知道要恐攻還是什麼 沒攔下來還覺得主辦方不夠力勒23F 02/24 15:44
vaizravana: 還是說又要罵主辦方妨礙自由?
[圖]
schula: 贏好贏滿後只怕有千千萬萬個新跨欄哥,以後就要柵欄了XDD26F 02/24 15:46
NJHW2286: 不按規矩來還能大聲 難怪素質越來越低27F 02/24 15:46
thelittleone: 提告是猴子的權利啦28F 02/24 15:46
thelittleone: 不過我也想看他提告再鬧一次笑話
Tkuers: 提告好啊 讓大家看看是哪個那麼猴30F 02/24 15:47
zeyoshi: 不錯阿 以後入口設個極限體能王的關卡 看他們多會跑31F 02/24 15:49
phoenixzro: 我看主辦方除非無傷攔下,不然怎樣都能罵32F 02/24 15:50
Annulene: 還好沒有被咬 不然可能要去打個針比較保險 (x33F 02/24 15:50
phoenixzro: 不過就算真的無傷攔下,也是會有人罵34F 02/24 15:50
phoenixzro: 例如這樣:「兩個工作人員這樣拉扯他的手腳,應該少說
phoenixzro: 有挫傷
phoenixzro: 或是紅腫吧。
VSshow: 工作人員沒公權力可以這樣搞,今天跨欄仔有錢的話可以找律38F 02/24 15:52
VSshow: 師提告玩死他們工作人員
JohnnyRev: 笑死 真的敢告刑事過失傷害 到檢察官那邊就不會起訴了40F 02/24 15:53
JohnnyRev: 吧 還不用到法院
VSshow: 不過會去的民眾也不會去告!所以工作人員贏了42F 02/24 15:53
ptt987654321: 可以告啊43F 02/24 15:53
lycs0908: 工作人員叫他跪下是有點誇張XD 又不是警察  看起來是拉44F 02/24 15:54
lycs0908: 衣服不是扯手腳 有破掉嗎 但也只能說活該
gaym19: 告人是權利 但檢察官會不會起訴是另一回事46F 02/24 15:54
VSshow: 你又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講得很篤定? 哈哈哈 笑死人47F 02/24 15:54
gaym19: 我只能說猴子想丟臉的話可以告告看就是了48F 02/24 15:54
gaym19: 這樣全台灣就會知道他是猴子
r25886xd: 我是建議主辦以後就直接在攤位前面打拳上了50F 02/24 15:55
RoaringWolf: 違規在先,而且還二次衝撞屢勤不聽,會法院認証猴子51F 02/24 15:57
dos01: 入口先設一個鐵籠 開場先互毆 只有最後站著的那一個人可以52F 02/24 15:59
dos01: 入場
otonashi1003: 他破壞圍欄而且還兩次影響公共安全,這不會成吧54F 02/24 15:59
onetear: 支持提告,我要看血流成河55F 02/24 16:07
Muilie: 支持提告,喜歡二次元的都不是壞人,不值得被這樣對待,56F 02/24 16:09
Muilie: 該開記者會了(X
dinosd2: 1.你可以推文 2.可以去告,但會不會起訴是另一回事 3.工58F 02/24 16:09
WindSucker: 459F 02/24 16:10
dinosd2: 作人員是維持秩序,跟公權力無關 4.猴子先不守遊戲規則60F 02/24 16:10
gremon131: 提告的話這種人主辦單位可以列黑名單了吧61F 02/24 16:11
dinosd2: 5.工作人員沒當場驅逐出場已經對他很仁慈了62F 02/24 16:11
ghostxx: 又沒配麻醉槍跟套網,他們不用手抓還能用什麼63F 02/24 16:11
urzakim: 敢告就上黑名單了 終身禁止入場64F 02/24 16:11
cha122977: 主辦方可以宣稱懷疑是自殺炸彈客65F 02/24 16:13
a22122212: 我看到也是反而擔心工作人員惹麻煩上身 真是辛苦他們66F 02/24 16:20
gm3252: 他也不怕你終身禁止阿,買票又不必實名67F 02/24 16:20
dinosd2: 看了近距離影片,Staff並未做出有到逾越法律的動作68F 02/24 16:20
dinosd2: 有人不知道美國棒球場也有過禁止球迷進場的例子嗎?
dinosd2: 難不成美國棒球場買票都要實名?
Muilie: 台灣就有了啊71F 02/24 16:23
cyclone055: 想了一下,有錢為什麼要到現場當跨欄仔?72F 02/24 16:23
kaj1983: 樓上你知道的太多了...73F 02/24 16:32
RINPE: 那美國球場的系統跟這個比 你還好嗎?74F 02/24 16:34
nonatazaka: 不然他衝那麼快要怎麼抓?用廣播大家鬼抓人是不是75F 02/24 16:38
YALEMY: 他那樣跳要是害別人受傷咧76F 02/24 16:42
iPolo3: 強制罪吧77F 02/24 16:51
jl50491: 硬闖本來就有攔截的權利 圍起來就已經算明確告知了78F 02/24 16:55
LiangNight: 違規猴79F 02/24 16:57
dinosd2: 講強制罪的先去了解強制罪的要點行不行?80F 02/24 17:07
Beltran: 法盲在那邊喊 要件不懂去念書81F 02/24 17:11
Blazeleo819: 應該拿辣椒水噴,這樣就沒受傷問題了82F 02/24 17:38
WAVEHzen: 你這樣講  闖入球場演唱會的人也不該被抓下來 畢竟那是83F 02/24 17:53
WAVEHzen: 他們的自由
mamamia0419: 你難不成是親友嗎85F 02/24 18:29
kodo555: 法院見囉86F 02/24 18:29
gwofeng: 工作人員可以拒絕他入場,再闖入就是請警察來處理87F 02/24 18:43
gwofeng: 演唱會真的是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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