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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12-28 01:57:14
看板 Android
作者 OuTian (OuTian)
標題 [情報]Android付費軟體違法爭議,初審Google勝訴
時間 Thu Dec 27 17:57:05 2012



Android付費軟體違法爭議,法院初審Google勝訴!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78064
Android付費軟體違法爭議,法院初審Google勝訴! | 即時新聞 | iThome online
[圖]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的判決,讓Google Play付費機制重回台灣市場露出一線曙光。不過,北市府表示在收到正式的判決書之後,會在二十天內向最高行政府法院提起上訴。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的判決,讓Google Play付費機制重回台灣市場露出一線曙光。
不過,北市府表示在收到正式的判決書之後,會在二十天內向最高行政府法院提起上訴


Google 與台北市政府之間對於Android付費軟體是否該提供七天鑑賞期的爭議,有了新
的發展,在與北市府的法律攻防上Google拿下一城,今日(12/27)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判決,北市政府命Google依法提供猶豫期間的裁罰處分遭撤銷。


不過,據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表示,這只是初審,還不是最終判決結果。待北市府收到正
式的判決書之後,也會在二十天內向最高行政府法院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的上訴判
決結果,才會是最終判決。


北市府法務局對於今天的判決結果發出新聞稿表示,透過網路販售商品(含軟體)應提
供消費者7日猶豫期,為我國消費者保護法明文強制規定,Google僅提供消費者15分鐘
之期間明顯不足以保護消費者權益,市府係依據現行消保法之規定而為處分,應無違法
情形,就處分遭撤銷之理由,仍須俟收到判決後再行研判,並會提起上訴。


法務局表示,法院此項認定,將使未來業者於網路上公布之定型化條款,僅能由個別消
費者透過訴訟主張無效,行政機關就此失去介入保護消費者之權力,此例一開,無異要
求個別消費者僅能於權益受損時自行負擔訴訟成本到法院訴訟,將使個別消費者根本無
能力對抗龐大的企業經營者,恐嚴重衝擊消費者之權益,且如此將衍生更多訴訟,亦造
成司法資源的耗費。


法務局指出,歐盟去年(2011)也已經將數位化商品納入14日猶豫期間的範圍,除了部
分例外情形(如消費者在購買明示同意放棄解約權)外,否則在商品下載完成後均有14
日之猶豫期,法務局呼籲Google應善盡消費者保護之企業責任。法務局說明,市府目前
已持續與Google溝通,希望Google釋出善意對待臺灣的消費者並儘快回到臺灣市場。


北市府是在去年6月間要求蘋果及Google軟體商店必需提供app的試用退款機制,其中蘋
果從善如流,而Google則因拒絕在行動軟體商店提供7天試用退費機制,遭北市府重罰
100萬元,這也讓Google在合法性未明朗的情況下選擇「暫時」關閉Android Market(
現在已改成Google Play)的付費機制。


Google突然關閉Android市集也讓國內廣大的行動使用者震驚,這一年半的時間以來
Android裝置的使用者也因為一直無法下載使用付費的Android app而一直有許多的抱怨


另一方面,Google也一直試圖以法律、協商等途徑解決該問題,包括總部法務人員親自
來台與北市府協商,以及向經濟部提起訴願,然而經濟部今年初下來的裁決支持台北市
政府的做法,Google訴願敗訴。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的判決,也讓Google Play付費機制重回台灣市場露出一線曙光
。不過至截稿為止,未收到Google對此判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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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套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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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46
dreamcwli:還上訴…1F 12/27 17:58
windinlove:不要上訴了好嗎?2F 12/27 18:00
getwild:怎麼通篇新聞都是台北市政府的說法..為什麼Goole勝訴一字3F 12/27 18:07
getwild:不說?
w0420cc:上述你x5F 12/27 18:13
DarkChilles:上訴你X  我用iOS寄退費信沒人鳥我6F 12/27 18:17
DarkChilles:Android的退費機制已經很好了
kroutony:腦殘天龍國政府8F 12/27 18:18
diabloevagto:被打臉,然後政府拿納稅人的錢去賠給google9F 12/27 18:23
Kamiyu:有沒有人發現現在超過15分鐘一樣可以退款?10F 12/27 18:25
amethysta:拜託別再上訴了…11F 12/27 18:26
CheerC:這麼拉不下臉嗎?上訴個屁12F 12/27 18:43
sai1268:好奇問一下~台北市政府又不是代表台灣,為什麼影響這麼大?13F 12/27 18:59
sai1268:當初事件發生時還沒用智慧型手機,沒跟到
Cicce:大家為了能夠方便買app,就置自身未來權益於不顧?15F 12/27 19:01
Cicce:支持北市挺下去!
ad47:覺得原本google提供的退費機制已足以,為何不能支持google?17F 12/27 19:05
windblind:......18F 12/27 19:06
ad47:何來樓上"置自身未來權益於不顧"之說???19F 12/27 19:06
pank:上訴三小啦?! 怎麼不全家死光...20F 12/27 19:06
ad47:然後台北市政府的行為其實也不如道理,只是凸顯網路購物的相21F 12/27 19:07
andy25215:北市府只是打手,真的要解套就要找立法院修法22F 12/27 19:07
puliaer:天龍不要再鬧了好嗎!!!!23F 12/27 19:07
rssh0106:我不覺得google付費機制有啥問題,買過兩次,開發商都願24F 12/27 19:07
rssh0106:意退費。  講難聽一點,老是杞人憂天,眼前的幸福不爭取
rssh0106:,事事靠政府跟垃圾沒兩樣。
ad47:關法規之不健全,但作法卻可議~完全與消費者權益背道而馳。27F 12/27 19:07
kreites:Google台灣總公司設在台北市 所以台北市政府對Google開罰28F 12/27 19:20
kreites:全台灣的Google都是歸位在台北市的Google管 當然影響全台
seraph81:真希望七天鑑賞期也可以適用於選舉30F 12/27 19:29
howar31: 真希望七天鑑賞期也可以適用於期末考31F 12/27 19:31
jin062900:可以不要無限上網嗎32F 12/27 19:47
rei196:                     可以阿,接ADSL33F 12/27 19:55
iceonly:然後google往上告到經濟部被踢回去了,也就是說這是全台34F 12/27 19:58
iceonly:的問題
affen:往上告是訴願好嗎?進行行政訴訟前要先訴願36F 12/27 20:03
affen:Google勝訴代表法律方面他們站的住腳
affen:問題不在立院而是北市府,別再護航了
Kreen:支持樓上~39F 12/27 20:11
w3160828:GOOGLE勝訴還在護航台北市說是立法院問題 這針跳有點大40F 12/27 20:23
w0420cc:不管啦 Google加油 明年我希望就能買軟體了41F 12/27 20:26
dreamcwli:Google 之前有改過開發者協議,現在開發者遵循的退費時42F 12/27 20:29
dreamcwli:間是 48 小時,但是不知道 Play 商店實際上是多久?
hitsukix:不管怎樣 讓google play該有的回來吧44F 12/27 20:40
ryu1018:垃圾政府..一堆該做的不去做45F 12/27 20:50
violensoul:傲天大大<(_ _)>46F 12/27 21:20
kreites:不過法律早就不合時宜該修法完全是不爭的事實47F 12/27 21:46
headiron:垃圾台北市政府可以去做點正經事嗎?48F 12/27 22:07
linarina:我覺得北市府沒什麼不對啊..49F 12/27 22:13
lopa:未看先推50F 12/27 22:25
doom3:法院認證的51F 12/27 22:25
smileray:法院認真的垃圾政府52F 12/27 22:44
smileray:法院認證的垃圾政府
gj942l41l4:紅明顯   所以google為什麼勝訴??54F 12/27 23:16
gj942l41l4:光看這篇內容的話感覺台北市應該穩贏不輸啊
littleshan:歐盟根本就表示app不適用鑑賞期 http://ppt.cc/xX0R56F 12/27 23:20
北市府的謊言:數位產品在歐盟新實施的14天無條件退款規範真相 | 網路集客力 Inbound Mark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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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關於Google與北市府針對Android Market,Apps付費下載要符合7天無條件退款法律的限制,原來北市府沾沾自喜,利用「歐盟即將實施遠比台灣更寬鬆的付費手機軟體14日鑑賞期」這錯誤資訊,要求Google提供這樣的服務。這其中究竟是記者誤導呢,還是真的北市府官員如此顢頇,連個法條都不好好看完呢;更抑或是北市府刻意誤導不知情的民眾,想要綁架民意來要求Google開放7天鑑賞期的目標呢? ...
 
littleshan:不然歐洲人難道全都用蘋果嗎 XDDDDDD57F 12/27 23:21
pohanisgood:夜來巴掌聲,花落知多少?58F 12/27 23:29
supermars:臉好紅!!!59F 12/27 23:42
saxxas:葉狀濕呢60F 12/27 23:43
Knightaco:先別管誰勝訴了, 你聽過... 啊不對 先把付費APP還來!!!61F 12/27 23:49
yu0411:白癡市府 快認輸吧 把付費還回來 Android才真的更有勝算62F 12/28 00:20
ayichen:上你X..63F 12/28 00:24
jeross:奇怪 那歐盟國家怎沒關付費機制 北市府代表台灣?64F 12/28 00:34
jeross:怎都沒記者去調查北市府官員誰會用app及付費購買比例
JMLee:無限上綱消費者權益,誰來照顧開發人員權益…66F 12/28 00:44
pddck:開發人員的權利是google應該要操心的啊67F 12/28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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