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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2-06 16:12:07
看板 Boy-Girl
作者 writerniu (阿駒)
標題 [討論] 人們成為情侶後帶來的改變(付出&享受)
時間 Fri Dec  6 08:18:36 2013


大家好,

第一次在本版發文,也是最近這兩天才知道本版赫赫有名的蘇美戰神。
(平常沒有使用PTT的習慣,大部分是需要什麼資料才上來搜尋
但是和朋友聊天聽到「蘇美戰神」這一稱號,覺得很有趣XD)

看了一些文章,

我感到很好奇,人們究竟認為「交往」這件事情該長什麼樣子?

看了版上許多關於 交往v.s.自由/身體自主權 的討論,

我不知道有沒有解讀錯誤,

蘇美大有些地方是認為:

1.雙方合則來,不合則去→像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非黑即白。

2.但他也同時認為:情侶雙方交往勢必有相應的享受與付出。

但這件事情隱隱包含著一些矛盾,我想也是很多人會噓蘇美大論點的原因,
或者也可以說是諸多人們在交往上碰到的難題。


舉小弟的例子:

今年年初,我還是很瘋迷打LOL的時候,
急於想爬上RANK高端證明自己的實力,
大概花了兩個星期的努力拚搏,
從銀一爬到金一(當時金五已經是前10%、金一更不用說了)。

但問題來了,我是有女朋友的人,
這兩個星期過後女朋友和我提出分手的要求。
為什麼呢?因為她覺得打電話給我我都在敷衍應對,
不關心她、不聽她說話,
覺得「沒有男朋友」也無所謂。

這個說法也隱含了,男友就是應該關心女友,聽女友說話的人,
否則男朋友是要用來幹麻的?
男朋友就是和其他人(普通朋友)有點不一樣,對於女朋友這個角色是要有付出的,
或乾脆說是有義務的。



那從蘇美大的論點來看:

1.我喜歡玩遊戲喜歡打LOL是我的自由也是我的個性,
 女朋友有這些要求,還認為這樣就是不體貼,是犯了公主病的問題,
 男友沒有義務一定要這麼做,有這麼做應該感激。
 女生應該一開始就知道男生是這樣的人,
 因此,你想要擁有這些享受,那就應該一開始就找這樣的人。

 所以結論是:分手吧!

2.那從交往帶來的享受與付出來看,
 交往之後男女雙方可以享受很多甜蜜、親密行為的好處;
 所以付出一點也是相應的。
 只要兩人同意就好(八字箴言: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因此,要達成這樣有點享受又有點付出的狀況下,
 兩人勢必要溝通,逐漸磨合,
 終於達到一個完美的交往境界。

 所以結論是:先別急著分手,如果我願意改,那就挽回女方看看,
 並做出承諾之後相應的改變。
 也就是對我來說,有女朋友會有享受的地方,因此稍微付出一點,
 不要再沉迷於打LOL,試著把一些時間放在女友身上,關心女友。


所以各位有看出來嘛?這兩種結論與推論過程是有矛盾的,


尋找交往對象:

1.我們究竟該在交往前就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樣的人,設定好條件去搜尋?
 設定好100%我可以接受的狀況,比如喜歡她的臉、個性,也能接受她的壞習慣。
 但是這真的有可能嗎?本人都不見得真的了解自己,人真的能了解另外一個人嗎?
 我們有可能在交往前觀察的過程中就認識到一個人的全部嘛?
 肚子裡的蛔蟲也只認識消化系統而已!

2.還是因為兩人互相吸引一些特點,然後因為這些欣賞而交往,之後再漸漸磨合?
 比如我喜歡我女友的50%的個性,另外一半是逐漸交往磨合而變成喜歡100%。
  
→我想很多情侶交往問題便是來自於,喜歡對方一些特點,兩人交往,
 但在交往過程中發現一些問題,
 在思考究竟要馬上分還是互相溝通、磨合
 所以上PTT來求教、討拍和被鞭。


於是就存在1.2間的矛盾,
我們交往的時候究竟該遵循哪一種價值觀?

而蘇美大一直批判的公主病在論點2、甚至在論點1來說,豈不是合理?
男生要享受和女生交往的臉蛋正點、甜蜜、親密行為,
付出一點犧牲包括容忍女生的公主病,
誰管得著?

那為什麼還要去批判公主病?
能接受的人就接受,不能接受的人就分手。

但瀏覽蘇美大的文章,似乎認為公主病是不應該存在世界上的個性,
公主病即是錯誤!
因此男生們應該碰到公主病的女生時摒棄而遠之,
一旦發現對方有公主病則馬上採取論點1而分手。

----------------------------

因此,我就想問了,

情侶交往到底應該長什麼樣子?
情侶成為情侶後所帶來的付出與享受究竟該是哪些內容?
情侶之間的相處到底該採取哪些論點?

是不合即去的1?

還是溝通磨合的2?

情侶之間互相付出的極限在哪?
「認為對方應該要體貼溫柔,不然要你幹嘛?」這又為什麼不對?
否則何必交往,成為情侶之後不就是會多享受一點,當然也要有相應的責任不是嗎?
如果對對方不體貼不溫柔,那幹嘛還要交往,當普通朋友就好。

但是既然交往了,享受了,付出體貼溫柔這些相應的義務好像也沒有不對?
只要你可以接受,可以磨合或者溝通讓對方知道自己的付出,
不管對方是不是感激(包括公主病)



即使用愛勒索有什麼不對?如同八字箴言: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不是嗎?

反正有公主病的人能接受的、能磨合的就接受、去磨合,
不能接受的就不要去愛就好,

不是嗎?

除非我們今天馬上認為公主病是錯誤,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道理也是不對的,
才有去批判這些事情的必要,
否則公主病和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也不過就是一種個性、一種互動過程,
(如同論點1和論點2)
有什麼非批判不可的必要?


如同接送、經痛的照顧、雙方付錢等例子。

1.不合即去
2.溝通磨合
都是說得通的。


謝謝大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50.61
skyofme:會接受的就不會上來發文問了1F 12/06 08:27
skyofme:另外公主病就是很主觀的東西
Runken:不用討論阿~這東西是無法用理性去分析的(菸)3F 12/06 08:30
Runken:另外~我不覺得矛盾~因為就"自主性"來說~本就是你自己可決定
Runken:你可以決定改變~也可以決定維持原樣~就看你自己怎麼想的
Runken:以你打電玩的例子~你把電玩擺第一~是你的自主沒錯
Runken:但女友要的是可以陪伴說電話分享的男友~也是她的"自主"
Runken:你辦不到~也不想辦到的話~當然就是用1.不合即去
Runken:你想要拿獎杯來證明你很厲害~相對的~你當初為何交女友??

嗯嗯,所以我後來選擇2了。
只是這兩天看了蘇美大的文章,
不禁回想起當時的經歷,
害我想去質問我女朋友,
當初你為什麼要違反我的自主權XD
後來想想,論點2,享受與付出,
所以我才上來發文和大家討論XD
※ 編輯: writerniu       來自: 59.126.150.61        (12/06 08:35)
Runken:交女友的目的??動機??當初的努力是如何??10F 12/06 08:34
Runken:為了這女友~你沒付出?也沒收穫? 我想應該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Runken:她也沒要違反你的自主權阿~她給了你選項耶~她在實行2喔
Runken:她想要享受"有男友關心說電話"~那她會怎麼付出呢
Runken:               專注
Runken:不就是讓你可以安心打電玩而不被嫌嗎~她願意這樣付出~
Runken:但你卻不給她"享受"~那你想想~到底是誰的問題呢??
Runken:要釐清~她沒嫌你打電玩~她是嫌你說電話不專心!!

恩...因為是我在爬分的時候她打電話過來,
所以不能專心。

因此,我在想,她應該要付出的是不要干擾我爬分XD
也就是不要因為我在爬分時造成的打電話不專心而分手。
※ 編輯: writerniu       來自: 59.126.150.61        (12/06 08:40)
Runken:說不定你真的認真說電話~還真的可以這樣開心打電玩~18F 12/06 08:40
asahi:當局者就是合則來不合則去,旁觀者看別人吃麵也可以喊燒19F 12/06 08:40
Runken:很多玩家會非常羨慕你的XDDDDD20F 12/06 08:40

我女朋友當時的論點是,一次兩次還可以接受,
但我是持續了兩個禮拜都不專心!
所以她就是認為,男朋友應該還是要以女朋友為優先而不是遊戲,
也就是我交了她這個女朋友之後應該有的付出。

但我可能會認為,我目前是想要先爬分,因此我希望她容忍我這段時間的不專心,
也就是她應該要的付出。

所以啦,我之後就減少打電動了...
因為我也覺得,雖然打電動是我的自主權,但是女朋友還是比遊戲重要(掩面)
所以是被她說服,往她那邊磨合靠攏了。

結論是,我付出的比較多?! XDDDDDD
我是女友願打,我願挨ˊˇˋ
※ 編輯: writerniu       來自: 59.126.150.61        (12/06 08:45)
asahi:我說的合則來不合則去不等於1,而是包含1和/或221F 12/06 08:42
Runken:您是否玩電玩玩到沒分給她些時間好好聊聊呢??22F 12/06 08:43
Runken:如果是的話~那就是月經文了XD

應該不算月經文啦,因為我用那個例子只是想舉例我的發問,
我並不是要大家幫我拍、鞭、想辦法,這件事情已經落幕半年了。

我會發這篇主要的問題在於,
情侶交往伴隨的權利義務基本上兩人協議就好,
但是蘇美大經常批判的公主病、付錢、經痛照顧問題,
似乎隱含了女生不應該把這些對方的付出當作理所當然,應該心懷感激,

但從公主病這件事情來看,如果雙方協議溝通好(或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也就是不需要去批判。

當然,我對蘇美大的了解不是很深也不認識他本人的想法,
我可能有誤解,
所以希望大家來討論這樣@_@

不是要向大家求教我當初碰到的問題XDDD


Runken:你要她付出的時候~那你自己呢 ^^ 你付出了嗎24F 12/06 08:44
Runken:若你就是要女友完全配合你~那就真的只能找這樣的女友
kinling:人有很多面向 相處開心 不是單純哪個面向不喜歡就掰掰阿26F 12/06 08:45
Runken:若你女友不是這樣的人~那就適用1了~不合即分27F 12/06 08:45
※ 編輯: writerniu       來自: 59.126.150.61        (12/06 08:50)
Runken:通常雙方溝通好的~也不會上來討拍or討戰(誤)28F 12/06 08:52
Runken:一件事~在BG、MT、WT的風向可能會完全不同~
Runken:而蘇美大比較愛打"雙重標準"or"無邏輯"~只是有時會過HIGH
Runken:蘇美也說~欣賞直接說"我就是愛錢"~厭惡"說不愛錢卻伸手拿"
Runken:所以通常會戰的~都是沒協議好就上來討拍之類的XD

了解,原來如此。

angle065:好險我女友挺支持我的 打到鑽石都沒意見33F 12/06 08:59

哈,你真厲害,我現在已經把遊戲刪掉沒玩了。
不是因為女友,是自己也有點膩了,
這種鬥塔遊戲從高中玩到現在研究所,
也有8年了...
雖然有時候也是會有別人可以鑽石為什麼我不行的傲氣,
但是想到要爬分也是要花時間,就懶了
打LOL基本上假設一場半小時到四十分鐘,
都要很專心,不然一個被反殺就是影響風向。
現在都在玩戰車世界0.0一場了不起最多10分鐘。


angle065:不過你女友不看日劇那類的影集嗎?34F 12/06 09:00
angle065:如果看影集的時候你打給他 他的反應是什麼啊?

她都會在陪家人說話,奶奶啦、外婆啦,

這似乎在道德上,玩遊戲不准吵已經輸了陪奶奶不准吵...

angle065:因為我自己也是溝通過 我在打不準吵  打完這場就停下來36F 12/06 09:01
angle065:因為她在看日劇也不喜歡我吵他 所以就反過來利用這點
Runken:那也是樓上的女友沒雙重標準才會好溝通XD38F 12/06 09:02
※ 編輯: writerniu       來自: 59.126.150.61        (12/06 09:07)


我觀察到有一種傾向是
會來男女版討拍、求教、被鞭的
都是沒有溝通好才上來發問(這不是廢話嗎XD)

以至於,被大家回應或是回文的,
不是拍拍/鞭,就沒有其他選項了。
建議通常也都是,繼續溝通,溝通不了就分這兩種。

至於閃文、分享文另當別論XD
※ 編輯: writerniu       來自: 59.126.150.61        (12/06 09:14)
assunny1012:你根本沒看懂蘇美文 還是去打你的LOL吧39F 12/06 09:30

請指教@@

missyou0409:深度文40F 12/06 09:36
※ 編輯: writerniu       來自: 59.126.150.85        (12/06 09:46)
remainswind:你說的1與2會有矛盾之處是把兩者混為一談(我覺得蘇美41F 12/06 09:49
remainswind:有這問題),問題在於:以理字面,你擁有權,這毋庸置
remainswind:疑;但情字面,雙方要在一起勢必要考量到對方感受,注
remainswind:意--我這句的前提是『雙方要在一起』,若你抱持著絕
remainswind:對的捍衛權利角度,那麼你就得對有可能分手做準備。
Runken:翻譯樓上~"在一起就是要思考兩個人而不是自己" 有錯嗎XD46F 12/06 09:53
skychy:「即使用愛勒索有什麼不對?」 當你用到勒索兩個字,就代表47F 12/06 09:57
skychy:你自己也知道這行為是一件負面的事情了~

恩恩,會用勒索這兩個字是因為蘇美大好像有用這個字來指稱這件事情,
或許用「要求」會比較適當。至於表現在具體行為上就是「撒嬌」吧XD
過頭可能就變成「任性」。

wendychang87:推思考49F 12/06 09:58
Nekone:其實蘇美大的文章看下來;很多時候也不是說不對..但太絕對50F 12/06 10:02
Nekone:我是覺得2這種方式;比較會是我所認為「交往」的歷程..
Nekone:很多人交往了很多年都不見得能瞭解;在認識初期又怎麼全盤
Nekone:熟悉,進而決定交往與否..?   至於給的建議通常只能是溝通
Nekone:畢竟..每個人有各自的生活背景;PO文者會有自己主觀..光看
Nekone:文面實在無法真正去瞭解...
※ 編輯: writerniu       來自: 59.126.150.85        (12/06 10:26)
ArtemisTsai:sumade的文章有時候是針對性回文喔你有發現嗎?56F 12/06 10:30
ArtemisTsai:回的並不是本文,而是有些回文的論點他無法接受。
allrestart:終於有人發現了XDDD58F 12/06 10:31
vollkommen:因為你太執著於選擇1 或 2  很多時候 兩個是並行的59F 12/06 10:31
ArtemisTsai:我想應該是這樣才會有你所說的問題。60F 12/06 10:31
vollkommen:要做的是找到平衡點 根據不同的時機  偏向1 或 261F 12/06 10:31
ArtemisTsai:推樓上!有時候是並行的,或是選擇不在1或262F 12/06 10:32
abby2007:呵呵63F 12/06 10:32
writerniu:的確如此!64F 12/06 10:32
shiki65535:蘇美的文當娛樂看看就好了,別認真呀。65F 12/06 10:32
vollkommen:大多數你看S的回文都是抨擊某些人的論點而不是談整體66F 12/06 10:34
audrey93115:你談戀愛想好多 會不會比較適合單身 談感情就是你和她67F 12/06 10:34
audrey93115:二個人的觀念想法價值觀相同就好 不適合就是分手這麼
audrey93115:簡單 那若再談到結婚怎麼辦??若一堆問題也是只有溝通
audrey93115:或離婚可以選擇而已啊= =
winterlu:其實你可以直接跟蘇美私信71F 12/06 10:35


會發文討論除了對蘇美大的論點有一些思考之外,
其實也想和各位討論關於「交往」這件事情究竟意味著什麼?

因為版上也有許多人的論點也隱含了 交往v.s.自由/身體自主權 的辯論。
(如同我一開頭就表明的)

有些人認為身體是自己的,自己可以決定。
有些人則認為,交往的時候身體外觀這種事情,是需要互相討論也會互相影響的。

除此之外,除了外觀,也有許多事情是交往後會改變的,

例如:可能無法想和誰出去就和誰出去、時間甚至人生的安排需要考量到對方…等等
族繁不及備載。

會發這篇文也是希望能讓大家多思考,交往這件事情究竟意味著什麼樣的改變。
所以我的標題名為「人們成為情侶後帶來的改變」而不是「論蘇美對交往之觀點」
旨在激起大家的思考與討論。

而我的立場是,情侶交往最需要的就是「溝通」,
不論是 身體自主權 還是 交往帶來的相應的束縛,
是可以藉由溝通來協調與討論的。
至於溝通的必要條件就是同理心,

像是討論男生比較會給建議/女生比較需要聆聽,

有時候可能是生物性差異,有時候可能是後天的影響。
像我是具有給建議和聆聽的雙重個性,
我能明白當一個人只需要聆聽,而對方卻一直教你該怎麼做的無奈。
當然,這是另外一個大的議題,在這邊就不多加敘述了。

謝謝~
※ 編輯: writerniu       來自: 59.126.150.85        (12/06 10:46)
ArtemisTsai:嗯 既然你這麼說,我想舉「言論自由」的例子。72F 12/06 10:52
ArtemisTsai:大家都有言論自由,可你應該聽過--
ArtemisTsai:「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lulu1993:推推,我也覺得他很多論點很偏頗,有你提出的矛盾!75F 12/06 10:54
ArtemisTsai:擁有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必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76F 12/06 10:54
ArtemisTsai:可能這個類比不是很恰當。但我想表達的就是這樣。
ArtemisTsai:簡而言之,為自己負責也尊重他人、彼此溝通。 以上
remainswind:理解樓上A所言,大致上認同。79F 12/06 10:57
tempoyo:要不是你的理解能力不太好,就是你想曲解蘇美發文的用意80F 12/06 11:13
tempoyo:你得去看看蘇美是在甚麼脈絡下說那些話,而不是挑兩個不同
tempoyo:性質的回文做文章。
peter5214:蘇美的文章只是凸顯原文的矛盾而已吧  正不正確就再說吧83F 12/06 11:20
peter5214:反正蘇美就是偏頗偏激,然後原本更偏頗的文無視
assunny1012:有點英美法跟大陸法混在一起討論的感覺85F 12/06 11:22
assunny1012:蘇美的文你必須看他的"該系列" 因為他是英美法
peter5214:蘇美根本救援投手.....87F 12/06 11:23
assunny1012:是case by case的 放在那個個案裡 都算有道理88F 12/06 11:24
assunny1012:但是拿到別的個案 就不一定適用啊
Eva44:我覺得兩種狀況可以同時存在一場戀愛中耶,還要看每個人而定90F 12/06 11:26
Eva44:如果一開始就知道對方吃素還想去改變他這就很奇怪啦~
appleIII:其實不用為了反駁他論點再開一篇 非常浪費時間兼洗板92F 12/06 11:28

恩...我上面有回覆我發這篇文的用意了,
謝謝。

Ryuuga:深度文,推93F 12/06 11:28
※ 編輯: writerniu       來自: 59.126.150.85        (12/06 11:34)
lookya:交往不是只有一種方法94F 12/06 11:34
appleIII:你看 你看 又要開始洗板了 永不得安寧= =95F 12/06 11:35
seashroom:我先...96F 12/06 11:52
brianbs:我白金5 ya97F 12/06 11:58
specialp0130:深度文98F 12/06 12:02
Eallychang:挑戰文,end99F 12/06 12:11
aspd5306:挑戰失敗 end100F 12/06 12:13
sam36388:看樓上某P 常聽到以人廢言不可取 結果一大堆人蘇美必噓ㄏ101F 12/06 12:13
pita30:讀書最怕的就是一知半解還以為自己很懂的...102F 12/06 12:21
Marxing:挑戰失敗 下次練練再來103F 12/06 12:25
pitz:不可質疑你的蘇美大104F 12/06 12:29
nyyfederer:推你的思考脈絡 交往存在著你的"自主"和"對方"105F 12/06 12:58
nyyfederer:合則留不合則去那是當然的 但不是馬上二話不說就分
nyyfederer:如果想過了 也談過 無法進展 那當然就是找別人囉 XD
gox1117:challenge accepted108F 12/06 13:30
alien818:過度認真了你,有了愛情就沒過多自由,109F 12/06 13:38
alien818:步入婚姻更甚,多想想吧,什麼樣的人會去崇拜此類人
ntit5566:挑戰失敗..111F 12/06 13:41
phageT4:最好的情況當然是一開始就很合 不過通常是因為人本身個性112F 12/06 14:27
phageT4:相當好的關係 這種人跟他相處就很舒服
phageT4:通常都是一定有某些程度的缺點 然後再慢慢的磨合
phageT4:但是如果某些缺點改了很痛苦 最好還是不要
phageT4:溝通 才是解決之道
askey:多練練吧117F 12/06 14:38
jhoc:你還差得遠呢....118F 12/06 14:39
hivgay:頗ㄏ119F 12/06 14:43
moonking3599:我是覺得你太偏執在男生角色 既是磨合應該是雙方一起120F 12/06 14:48
moonking3599:吧 而不是都要男生來改 你把角度放到兩人身上 蘇美的
moonking3599:觀點就可以套用了 公主病不好 王子病一樣很爛
atheistdopy:朝聖123F 12/06 15:04
nyyfederer:該上邏輯課了 各位124F 12/06 15:07
nyyfederer:http://tinyurl.com/b8xxzfp
power41:有趣推126F 12/06 15:15
Linpossible:在戰神版戰蘇美  講的再對都是錯127F 12/06 15:32
seraph9408:128F 12/0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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