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5-06 21:10:23
看板 iPhone
作者 標題 Re: [心得] 不知道是賊太笨還是iPad太聰明
時間 Fri Feb 22 21:31:17 2013
各位大大對不起
因為案發當時我人在學校,
經過都是朋友轉述,
然後我一聽到1500就氣到來發文了,
實際上是5500!
抱歉誤導大家了><
後來來找朋友知道了過程,
朋友A找不到iPad,四處問附近的人有沒有看到,同時播電話給我。此時我發現離線了,無法定位,室友B跟A在一起説要報案,A帶著原廠盒子前往警局,(這時候我正打給遠傳掛失3G門號,這時傳來find my iPhone),跟B説了以後,B打給A,跟警察説定位位置,接著出動了8個警察(有必要嘛?也太慎重),那區的通訊行挨家挨戶的盤查,在最後一家找到,通訊行也直接讓他們帶走iPad,回警局筆錄時,一個警察一直説要把ipad留下,A不肯,執意帶走。回到家後本來想説沒事了,又接到警方電話,説要還店家!然後他們就把ipad留在家去警局吵架了!
我遇到他們已經是他們吵回來的時候了。
拿到Ipad的時候,3G關、wifi關、英文被改中文、皮套被丟了(皮套也很貴耶!翻桌!),其他都沒有變了。
然後,沒有報案三聯單= =
以上,謝謝各位關心
※ 引述《rolajohan
(奈奈)》之銘言:
: 今天下午接到朋友來電,說我的iPad被偷了,很緊張的問我怎麼辦。
: 我一聽到馬上開了iCloud,但是iPad顯示離線,只查到iPhone的位子,但是距離差很多= =現在只祈禱...希望偷的不是年輕人,不知道怎麼解除定位。
: 就開始心理建設...OS:找不到了,忘了吧!OS:可是我才剛繳完分期阿...orz
: 然後突然想到更絕望的...我的iPad有配門號,還綁約兩年= =
: 就在我打去跟客服掛失的時候,找到我的iPad了!!在遺失的不遠處!!
: 馬上把地圖傳給朋友,他剛好在警局(雖然覺得定位差很多),警察也馬上去指示地點找,是通訊行!
: 但竊賊很笨的留下了身分證給店家,更氣結的是,他竟然只賣了...
: 1500......
: 以上是我今天的iPad驚魂日,
: 但我有疑問的是,只要開機就可以追蹤到嗎?因為平常3G是關閉的。還是店家測試一定會連線wifi看看?
: 不知道能不能po在這,不行的話,告訴我馬上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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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247.201.183
推 :沒三聯單...1F 02/22 21:33
推 :吃案機率有點高 要堅持有三聯單2F 02/22 21:33
今天回去要要看→ :報水果吧 記者最愛找題材了 噓想吃案警察3F 02/22 21:37
→ :對了!警察説根據"當鋪法"要我們還4F 02/22 21:44
→ :問題是 這是贓物吧 要也是警察先收著5F 02/22 21:49
→ :沒留案底 都想吃案了... 警察要憑啥扣押6F 02/22 21:51
→ :當鋪法 那竊盜這條不辦?7F 02/22 21:54
推 :當舖業之負責人依本法規定收當之物品經查明係贓物時其物主8F 02/22 21:55
→ :其物主得以質當金額贖回。
→ :其物主得以質當金額贖回。
推 :你可以編輯原文章。10F 02/22 21:56
→ :他不是合法當鋪的話,應該不用管當鋪法11F 02/22 22:02
→ :公佈員警編號啦12F 02/22 22:03
推 :請問轉蘋果了嗎?? 希望你能轉蘋果 這種鳥事一定要報出來13F 02/22 22:08
→ :抓不到人也要把警察跟店家公布出來 太扯了14F 02/22 22:09
推 :出動八個警察耶 這算吃啥案 台灣警察竟然對這種小案件15F 02/22 22:12
→ :有那麼高的興趣 應該不是還給店家吧 是警局保留
→ :所以依台灣法律,原po欠當舖5500?
→ :有那麼高的興趣 應該不是還給店家吧 是警局保留
→ :所以依台灣法律,原po欠當舖5500?
→ :我也想是不是要先留給警局? (不過就要確實拿三聯單了!!)18F 02/22 22:16
→ :順便問贓物多久可以從警局拿回來?
後來填寫贓物領回單,才帶走的。 02/22 22:16→ :順便問贓物多久可以從警局拿回來?
→ :被偷的反而欠當舖錢也挺不合理的20F 02/22 22:19
→ :可是通訊行不是當鋪,不適用當鋪法21F 02/22 22:22
→ :如果是當鋪的話,就必須給當鋪5500
→ :如果是當鋪的話,就必須給當鋪5500
推 :被偷東西還要給錢 什麼鬼法= =23F 02/22 22:25
→ :那誰要開當鋪ˊ_>ˋ24F 02/22 22:27
推 :一般人如果買到贓物 小偷沒抓到 這損失誰吸收?25F 02/22 22:28
→ :買家 還是 被偷者
→ :買家 還是 被偷者
→ :若是不知為贓物通常就是失主跟收購者商討和解吧27F 02/22 22:35
→ :一般還是跟偷的人取得賠償
→ :一般還是跟偷的人取得賠償
→ :當鋪法....29F 02/22 22:37
→ :光報案沒給三聯單 問題就不小了........
→ :原PO還是帶著"證物"ipad 再去報一次案吧!!
→ :光報案沒給三聯單 問題就不小了........
→ :原PO還是帶著"證物"ipad 再去報一次案吧!!
推 :是一代嗎?32F 02/22 22:58
是new ipad推 :顆顆 這要吵下去一定很好玩33F 02/22 23:03
→ :有心要搞上新聞也不錯
→ :有心要搞上新聞也不錯
推 :等等~我去買個雞排珍奶...35F 02/22 23:15
→ :出動八個警察感覺非常勤勞 不過不給三聯單是怎樣= =36F 02/22 23:26
→ :而且為什麼要還店家???真的是鬼島
→ :而且為什麼要還店家???真的是鬼島
推 :原po有綁兩年 應該是電信專案的新IPAD吧38F 02/23 01:27
※ 編輯: rolajohan 來自: 114.39.14.184 (02/23 05:29)※ 編輯: rolajohan 來自: 114.39.14.184 (02/23 05:32)
推 :收受贓物無罪?準備上報吧!爛警察!39F 02/23 08:20
推 :連當鋪牌照都沒有,敢拿什麼shxt當鋪法出來,腦子進水了嗎!?
推 :連當鋪牌照都沒有,敢拿什麼shxt當鋪法出來,腦子進水了嗎!?
推 :沒有三聯單,然後誤導法條,警方9成9想吃案變成雙方41F 02/23 10:20
→ :民事糾紛。這招警察很常用,尤其只要被害人一副社會
→ :經驗不足的模樣。
→ :以前公司也是有報案過,結果值班員警只是登記在「值
→ :日簿」,後來請的律師去「了解」案情才發現,鬧大後
→ :所長親自來說明,結束後順便請我們「幫忙」一些文件
→ :重新簽一簽「補辦」。
→ :民事糾紛。這招警察很常用,尤其只要被害人一副社會
→ :經驗不足的模樣。
→ :以前公司也是有報案過,結果值班員警只是登記在「值
→ :日簿」,後來請的律師去「了解」案情才發現,鬧大後
→ :所長親自來說明,結束後順便請我們「幫忙」一些文件
→ :重新簽一簽「補辦」。
推 :打去督察室檢舉警察吃案 不給報案48F 02/23 10:45
→ :今天又打來説店家不甘願!叫我還!!49F 02/23 13:14
※ rolajohan: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02/23 13:42推 :噓店家50F 02/23 13:49
推 :好扯,店家是在不甘願什麽51F 02/23 17:26
推 :絕對吃案 怕被吃案就是打110!! 絕對不一樣!!52F 02/23 22:59
推 :這樣絕對是打算吃案搓掉= =+
推 :這樣絕對是打算吃案搓掉= =+
推 :沒三聯單就不對了54F 03/08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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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8:47 ■ [心得] 不知道是賊太笨還是iPad太聰明
● 02-22 21:31 ■ Re: [心得] 不知道是賊太笨還是iPad太聰明
02-22 22:37 ■ Re: [心得] 不知道是賊太笨還是iPad太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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