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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8-07 21:22:12
看板 MobileComm
作者 feisky (飛斯凱)
標題 Re: [情報] 美國政府否決iPhone禁售!三星市值掉10億美元
時間 Tue Aug  6 17:37:39 2013


※ 引述《liar7 (萊爾‧七:我只能說12樓)》之銘言:
: 美國政府否決iPhone禁售!三星市值掉10億美元
: http://ppt.cc/ntSl
: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今年裁定禁售多款蘋果產品,但這項判決受到美
: 國歐巴馬團隊否決。在這項判決遭到美國行 政團隊否決之後,三星的士氣大幅
: 下降,股價也被牽動。華爾街日報指出,這項否決案讓三星的市值掉了十億美元
: ;就連南韓政府也跳出來批評這項否決,認為這將 會影響到三星的智慧財產權
: 權益。
: 事實上,儘管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判決有益三星,但三星早在七月十六日再度
: 提出上訴請求,認為這項裁定並不符合事實,原裁定認為蘋果只有侵犯一項專
: 利,但三星認為蘋果侵犯旗下四項專利,這項裁決顯得避重就輕。
: 今年六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判定蘋果的iPhone 4、iPhone 3GS等產
: 品侵犯Samsung的專利,裁決將禁售下列產品包括iPhone 4、iPhone 3GS、iPad
: 2、iPad。
: 早在2011年開始,蘋果就與三星展開激烈的官司戰爭,戰火從美國延燒至世界各
: 地。蘋果在2012年贏得10億美元賠償金的判決,不過法官卻又推翻判決,將賠償
: 金減少至五億美元。
: ----
: 歐巴馬:超爽der~撿到十億元勒
====

剛好在FB上有看到朋友轉發關於這件事情的文章
把這件事情解釋滿清楚的,在這邊也跟大家分享
(畢竟我只會潛潛水、問問題 >_< )


來源:
 欽華 周
MS、JD、美國律師。曾任職台灣科技公司、美國專利申請、專利訴訟事務所、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PTT桌遊版創版板主。

已縮: http://tinyurl.com/oycrswc

原始:http://yowureport.com/?p=7931&fb_action_
ids=525343967539355&fb_action_types=og.l
ikes&fb_source=aggregation&fb_aggregatio
n_id=288381481237582

我只引用其中一個例子,詳細文章其實並不長,也很淺顯易懂,建議大家看看喔!


「背景–周杰倫抄我的歌」

假設我寫了一首歌,放在 Youtube 上公開給全世界。為了讓多一點人聽到,我同時宣告
:『本人同意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這首歌,只要付我合理、公平的權利金就好了。』

有一天周杰倫用了我的歌,大賣。(這是舉例。在真實社會永不會發生。)

於是我跑去智慧財產局控告周杰倫。注意喔,是智慧財產局,不是法院。

智財局判定周杰倫的確侵犯我的著作權,周杰倫也沒話說。(這是舉例!)但問題是,智
財局沒有權限罰錢,只能禁止周杰倫繼續銷售專輯。這時對周杰倫非常不公平;因為他其
實付得起,也願意付合理的授權金。甚至他當初可能是相信我願意收錢,才收錄這首歌的


但就因為我很聰明的選擇了在智財局提告,周杰倫整張專輯就被禁止銷售了。他損失的不
只是一首歌的權利金10元,而是整張專輯的收入350元。

周杰倫怎麼辦呢?他的專輯成本已經投下去了,行銷、廣告預算也都花了,這時停止銷售
會是場災難,因此他只好以每張專輯175元的權利金跟我和解,遠超過合理、公平的10元
。競爭法上這個叫「套牢」(holdup)。這對周杰倫非常不公平。


三星告蘋果是同樣的狀況。三星在 ITC 勝訴的專利是一個有關 3G 標準的標準關鍵專利
(SEP)。根據三星當初呈報 SEP 的承諾,它只能收取「公平、合理、非歧視性」(
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FRAND)的權利金。

但就因為三星選擇了 ITC,一個無法判罰金、只能下排除令(也就是禁止進口)的單位提
告,就造成蘋果眾多產品有可能無法在美國銷售。

====

也可以說,三星選擇讓對方禁售的方式,而不是只有權利金的罰錢
權利金是對手賣得多,你拿得也多,但是市占率還是在那;禁售的話整個市場都是你的。
這才是三星背後的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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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98.3
kira925     :要注意的其實是歐巴馬政府不是專為蘋果開特例1F 08/06 17:40
kira925     :早就之前就已經宣示要開始針對濫用FRAND&專利蟑螂
kira925     :來做全面性的檢討 這次會做出駁回決定應該是有其脈絡
kira925     :接下來就是要看譬如Nokia/Moto之流握有大量業界標準
kira925     :的老牌公司 會不會因此在法庭受挫
feisky      :說不定也是… 微軟:嘿嘿~糯雞鴨這塊嘴上肉~6F 08/06 17:45
ax227762    :長知識7F 08/06 17:47
siro0207    :我覺得重點應該是標準關鍵專利吧  如果不是拿標準的8F 08/06 17:55
siro0207    :來告  那禁售很合理
flypower    :長知識10F 08/06 17:57
DiChik      :我個人是覺得他駁回的理由 很爛就是了11F 08/06 18:04
SuM0m0      :就根本只有蘋果禁售他人 沒有他人禁售蘋果啊12F 08/06 18:58
ChaosK      :推13F 08/06 19:28
liar7       :樓上根本就沒看文章就在砲....你到底懂不懂拿標準專14F 08/06 19:49
liar7       :利跟非標準專利告人的差別在哪?
liar7       :我說SuM0m0
luke2       :你怎麼期待果黑看得懂法條?17F 08/06 20:23
SuM0m0      :實際上就是雙重標準 今天立場對掉白宮會否決嗎18F 08/06 20:34
SuM0m0      :不要騙自己
abcde78555  :蘋果勝就是偏頗,BJ420F 08/06 20:51
liar7       :你快點解釋一下標準專利跟非標準專利的差別好嗎不要21F 08/06 20:58
liar7       :一直轉移話題又說不出來到底哪裡雙重標準zzz
liar7       :難道連google都要我幫你?
IMDB        :萊爾七的意思是 ITC搞不懂標準專利與非標準專利24F 08/06 21:52
IMDB        :萊爾七該好好教育一下ITC的專員了
foreigners  :ITC只管有沒有侵權  不管是不是標準專利....26F 08/06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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