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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7-16 22:02:01
看板 car
作者 kevinetta (kevinetok)
標題 [討論] 為何台灣車禍責任有3:7這件事?
時間 Tue Jul 16 14:49:42 2019


大家好,小弟一直很好奇3:7這件事

在台灣很幸運的沒有開車出過意外,開車頻率也不高,一個月開個3-4次吧,但在澳洲兩年也整整開了兩年的車,大大小小事故也都看過,也幫忙處理過

在澳洲是這樣的,支幹道沒禮讓主幹道就一定是支幹道全責,圓環只要發生意外就是進圓環車的責任,A到路邊合法停車的車也是A的人全責

我真的很好奇...什麼叫該注意未注意?3:7?我照著規矩開,我注意了路口,就還是被撞了,就得一起賠?只是賠比較少,這樣不是反而讓犯錯的人覺得,這車禍你也有錯的錯覺? 這啥邏輯?抓交替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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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BNE8fy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63259784.A.A7C.html
jacvky: 法律規定不同而已,有意見就先修法。1F 07/16 14:51
op111925: 邏輯就是保障弱勢吧, 智障違規難免, 正常人要多禮讓2F 07/16 15:00
ynhs123456: 是哪一條低能法律造成這個3:7....快點修掉最好3F 07/16 15:02
T28sc: 有哪個判決是合法停車被撞有責的嗎...4F 07/16 15:05
zerox6315: 就是一種今天出車禍不是單方面的問題5F 07/16 15:08
kylin123: 3:7情、理、法,大家互相分擔一點的概念6F 07/16 15:09
happynancy: 肇事次因真的很煩 被酒駕撞也要提告,反正傷者最大7F 07/16 15:17
snowfish104: 相對路權vs絕對路權8F 07/16 15:20
hakkiene: 路權觀念9F 07/16 15:20
yiyin330: 違停被撞到也才3,改成7不為過10F 07/16 15:21
hakkiene: 連救護車都會被告了你還期望什麼?11F 07/16 15:21
willie1020: 不好意思 因為臺灣盛產恐龍法官12F 07/16 15:23
leeyeah: 鬼島還有道義責任這種東西咧13F 07/16 15:23
ericekin: 台灣特有的!國外講絕對路權,台灣喔…14F 07/16 15:31
ericekin: 在台灣自己小心,一對亂騎亂開的
ericekin: 除非你靜止,不然都會有
ericekin: 所以不要捍衛路權,叫別人去捍衛路權就對了
purple0217: 因為開車就要承擔風險,不然不要開車18F 07/16 15:33
ftwing: 奇怪大家都覺得無辜被撞到也要賠對方很OK囉?19F 07/16 15:37
CORSA: 一堆「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而卡到3成....20F 07/16 15:42
DANTEINFERNO: 就防禦性駕駛的衍生 危險來了要閃 閃不掉也有責任21F 07/16 15:48
AtsukoErika: 鬼島沒辦法22F 07/16 15:55
AtsukoErika: 我看全世界超額險  台灣一定是屬一屬二多人保的
AtsukoErika: 警察開槍抓通緝犯   都要被關了
AtsukoErika: 鬼島法律人獨步全球
AtsukoErika: 小偷偷到家裡  為了家人安全 屋主失手殺死小偷  一
AtsukoErika: 樣有罪
AtsukoErika: 案例太多了
AtsukoErika: 重點是道路設計又爛的要死  很多車禍根本不是單純的
AtsukoErika: 兩造事情  可是又很難扯到政府標線設計問題
berice152233: 37不是法條造成的,而是慣例、情理法31F 07/16 16:06
AtsukoErika: 超智障3比7  汽車價值又不同32F 07/16 16:08
AtsukoErika: 每個人能承受的金額就不同  導致人人為了自保 去保
AtsukoErika: 超額
deann: 主因跟次因...7:335F 07/16 16:14
sorkayi: 要不要去看看 澳洲 法律真比台灣還猛36F 07/16 16:17
blueweak: 都判例害的啦 以前沒那麼多錄影機和記錄器 多半各說各話37F 07/16 16:18
blueweak: 法官檢察官人都不在現場 只好通通打50大板退堂
blueweak: 恐龍法官一時還改不過來 但現在越來越多100%肇責的判例
call032ss: 所以國外鄉間幹道速限也能設在90啊,路口甚至可能沒有40F 07/16 16:22
call032ss: 紅綠燈勒
jcchiou: 上法院就有各種比例, 不限37比42F 07/16 16:24
eipduolc: 如果三七比有道理我吞,但多半沒道理43F 07/16 16:26
wsxe2007: 就台灣警察啊 豪棒棒44F 07/16 16:28
xyzgod999: 然後保險賺多多啊,來年你保費就變高,再賺一筆45F 07/16 16:34
xyzgod999: 保險公司
zbo5566: 法官誰都不想得罪 兩邊各打十大板47F 07/16 16:38
yangyy2: 因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48F 07/16 16:57
archbear: 除非對方很扯 不然其實自己都多少有責任啦,台灣開車習49F 07/16 17:00
archbear: 慣不愛禮讓,容易出事
zzyzx: 無條件全責 靠假車禍賺錢就好了51F 07/16 17:08
infinite1234: 其實話也不能這麼說 之前騎機車在非兩段式路口左轉52F 07/16 17:15
infinite1234: 被一個白目跨越車道逆向從後方追撞 傷到左邊肩膀
infinite1234: 結果送調解委員會 認定我是轉彎車要負7成責任
infinite1234: 對方還喜滋滋的嗆我說他是次因只有3成責任
infinite1234: 後來發現對方不懂法律 直接在6個月壓線時提告傷害
infinite1234: 結果因為他有3成肇責 過失傷害當然成立
infinite1234: 後來才在以刑逼民 加上保險員跟法院調委員的幫忙下
infinite1234: 才成功讓這傢伙付出代價
infinite1234: 第三行的調解委員會打錯 應該是車禍鑑定委員會
asukarei: 垃圾的應注意未注意61F 07/16 17:25
ifromtaiwan: 問台灣車禍鑑定中心啊...62F 07/16 17:45
tokeep: 支持全肇責,有人違規直接撞給他死,提升守法人用路安全63F 07/16 17:48
ihczfu: 警察開槍打襲警通緝犯都被告了 你還期待什麼64F 07/16 17:51
marco790818: 警察開槍都能被告你就多忍耐65F 07/16 17:51
PR58: 低能法規一堆66F 07/16 17:52
streit: 二樓精闢。67F 07/16 17:54
poeoe: 法律哪有規定什麼3:7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也不是只有車禍68F 07/16 17:57
poeoe: 所有過失案件都一樣啊
poeoe: 台灣A到路邊合法停車一樣全責啊 不會有什麼3:7
d88647511: 3:7不知道 但有些時候直行車因為有路權 明明看到人71F 07/16 18:06
d88647511: 卻故意撞下去,這種的本來就該罰
d88647511: 又或者你直行車 故意在路上開兩百 即使有路權 也該罰
d88647511: 之前有BMW在市區用破百時速撞上迴轉車 當時鄉民是說
d88647511: 直行最大 時速三百也零責 結果判決打臉
onejune: 因為台灣喜歡講 情理法   守法是放最後面的76F 07/16 18:12
abc801224: 給個例子: 路口車禍 一個超速 一個闖紅燈,你直接闖紅77F 07/16 18:18
abc801224: 燈全責好像也不是那麼合理
assblack: 台灣應注意未注意真的智障79F 07/16 18:33
nutrino: 台灣就沒有守法的觀念啊 守法的是笨蛋80F 07/16 18:34
wondtty: 法律人被撞,有3:7嗎?81F 07/16 18:45
jimmyyang: 就是社會默契 默許小違規啊 是說不默許社會總體只會更82F 07/16 18:53
jimmyyang: 差。因此 社會有小違法默契而你未遵循 是故3成。
jimmyyang: 至於守法是笨蛋嗎 7大於3不是嗎 誰笨?
freshbox7: 台灣人超級不愛守法,反而很享受違法,還義正言辭85F 07/16 19:01
pasin: 情理法真的超智障,台灣民粹司法86F 07/16 19:18
pasin: 整個國家無法進步就是這些人害的
wavier: 之前出險時,保險公司說沒有4:6,所以不是5:5 就是3:7,再88F 07/16 19:28
wavier: 來應該就是0:10了
yasionl: 所以澳洲主幹道闖紅燈被撞也沒責任?90F 07/16 19:42
ksk0516: 鬼島人情味91F 07/16 20:16
sbxkaku: 同事開車 旁邊巷子一個逆向衝出來撞到 我同事還要3...92F 07/16 20:19
cospergod: 大部分都中過路口未減速吧93F 07/16 20:25
TaiwanNeko: 有肇責才能提升保費啊94F 07/16 21:07
IdontCareToo: 台灣就不是法治社會…95F 07/16 21:07
absurdity: 最好是大家都照法規開啦 別笑死人96F 07/16 21:10
colizz431: 華國人禽味,"我車頭都出來了欸"97F 07/16 21:23
PuloBro: 推這篇。交通規則就該訂清楚,能確實執行。台灣就是一98F 07/16 21:53
PuloBro: 堆模糊空間,或是立法嚴格,執法寬鬆都是爭議的源頭。
PuloBro: (看看畫了這麼多紅線,嚴格執行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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