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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6-14 04:43:07
看板 car
作者 dontbirdme (披著狼皮的羊)
標題 Re: [心得] 我在[三峽/板橋] 宜竣中古車行的消費經驗
時間 Mon Jun 13 22:20:47 2022


各位關注過宜竣汽車事件的鄉民們好,很久沒有發表過文章了,

這次上來是更新民事法庭的判決結果,也可能是最終章了。



嗯,很意外也不意外的,我對宜竣的民事求償判決是:原告之訴駁回。

意外的是,宜竣自己都承認電池一般壽命為兩年,但給我的電池是已使用五年;

以及給我的車子起始就車身過低了,卻依舊求償無門。

不意外的是,翻到承審法官欄後看到的名字是大名鼎鼎的:李昭融法官大人。

(耳邊侏儸紀公園的BGM響起......)

PS. 這位法官的成名作大家可以自行google,這邊就不多說了。



以下是我的判決書:

https://i.imgur.com/Kh8tYpC.jpg
[圖]

https://i.imgur.com/yLTHPSd.jpg
[圖]

https://i.imgur.com/9D8z5FF.jpg
[圖]

https://i.imgur.com/JAD3fC0.jpg
[圖]

https://i.imgur.com/9spawYy.jpg
[圖]

https://i.imgur.com/KvrbdCB.jpg
[圖]



其實從上次刑事庭PO文後又經歷了不少事,

有我控告劉老闆的刑事案件不起訴、

(一樣是因為毀謗證據不足,無法確定當事人毀謗的是我)

民事調解庭、民事庭第一次開庭、民事庭第二次開庭、民事庭第三次開庭。



但自從上次劉老闆在法庭『無線上網』後,他應該完全了解自己的諧星體質,

之後的民事庭就不再自己出席了,委託別人開庭,也就沒這麼多笑料可以提供,

所以我就沒有PO文,以下簡單補述流程,因為像流水帳有點無聊,請見諒。



去年11/19調解庭,我到場才發現開心果劉老闆沒有親到,委託了另一位林先生:

(以下對話都只是大概,非原話)

林:我是宜竣商行的同業,今天劉老闆委託我來調解。

    我站在第三方的立場,說一句公道話。

    基本上呢X先生對這件事情很生氣我都可以了解,

    但我們不談這件事情的之前、跟現在....

    (繞了一大堆我聽不懂的話,聽得很不耐煩)

    我們這邊可以給予賠償金五千...

我:不可能(插話,因為繞圈圈的話實在聽得很累)

    首先劉老闆找高價的中古代辦黃牛,這邊大概就溢收五千。

    答應更換全新電瓶但給了使用五年的待報廢電池,

    使我在高架道路拋錨維修就花費一萬,

    加上劉老闆由黃牛辦理過戶時驗車會過,

    但實際上我驗車卻不能通過,我為了驗車通過改高車身又花了一萬。

    這邊最基本的就花了兩萬五,加上劉老闆對我的刑事告訴,

    讓我多次開庭、送件等請假四五次,

    我一日工資3000元,這邊就又損失了一萬五。

    然後劉老闆說只要賠償我五千?

    而且基本上你替被告出席調解,就已經不是什麼『第三方立場』了。

調:兩邊共識差太多了,那我看也不必再送下一次調解,再來就直接開庭了。



今年01/14第一次民事庭,依舊是林先生到席。

法:你是宜竣商行的什麼人?

林:我是宜竣的經理...(OS. 上次不是說同業嗎?生意人說話就是......)

.....再來是法官詢問我求償的金額明細,大致跟上面相符,

只是多了保固折現

(因為劉老闆在PCHOME廣告聲明有保固但實際上未給予保固,我主張應折現)

及因劉老闆在Google評論的毀謗賠償。

今天只有針對這些文件的確認就敲定下次再開庭的時間,花了可能沒有十分鐘。

唯一讓我比較敏感的是,

法官提到車子的用語是『這台小小的March』,讓人感覺不是很舒服。



再來是03/04第二次民事庭。

法:你們沒有調解的可能嗎?

林:我們可以賠償五千元。

法:這樣可以嗎?(問我)

我:我請假損失就不止五千,怎麼可能答應。

法:那我們就來審理。被告你們有說過要更換新電瓶嗎?

林:有啊...(這邊被告有承認了)

法:你們契約書寫的是『良好電瓶』。結果你們換給人五年的電瓶?

    電瓶的壽命有多久?

林:一般是兩到三年,我個人使用經驗是可能可以到四年。
    (這不等於承認『非良好電瓶』嗎?)

.....(再來是討論電瓶壽命)

法:可是問題是你換給他的是五年電瓶?

林:這都是耗材,當初他可以開走,再來有問題不關我們事。

我:法官,我車開了兩個月電瓶就出問題。

    電瓶有問題不代表車會馬上掛掉不能開,我相信開過車的都知道。

法:你不知道買中古車有風險?

    所以原告表示出問題花了一萬多要你賠(指林先生),你有辦法?

林:沒辦法。

法:還有你超收過戶費5200,你有多收?你找代辦有跟他講?

我:沒有。

林:我們有告訴他。

我:首先對方沒有告知我要找代辦,而且我查代辦行情也都在一千多元,
    但對方跟我收取非常多費用。

法:所以你們每項代辦都要一個錢喔?有沒有偏高?(看收據)

林:如果過戶只要一千塊,那我以後都給他辦好了。

法:所以原告主張被告趁原告輕率急迫無經驗,付了這筆錢,要求返還。是這樣嗎?

我:是。

法:你哪有急迫輕率無經驗?

我:他當場就要收啊!

    沒人跟我說過找代辦,然後他過戶完就拿一張收據跟我要錢交車。

    我事後查覺得這樣有問題。

法:所以這樣是急迫輕率無經驗?

我:我覺得是。

法:這樣對嗎?

(沒人回話,一陣沉默)

法:還有被告你的車子一開始過戶驗車可以過,之後怎麼又有問題?車身過低?

林:如果有瑕疵當初就過不了啊...

法:可是他110年2月驗車不過?這在你買車後多久?

我:這在我買車後半年。

林:這都過了半年了,中間有沒什麼問題我不清楚。

我:我看能否找到這輛車子的原始廣告照片,可以證明車身一開始就這麼低。

法:你(指我)知道驗車不過不能過戶嗎?

我:我知道。但他們找的黃牛驗車就是能過,所以我懷疑因為他們超收過戶費,
    高額找代辦才能通過,然後變成我要負責車身過低的問題。

法:那原告你要舉證啊...唉唷怎麼買個小車子小March也這麼多問題!

    (又一次『小March』,
     讓人忍不住聯想起法官的名言『一件小小的租賃你們要來多久?』)

    那你車子後來驗車有過嗎?

我:我換了新的避震器才能通過。

法:車子都交給你半年了你才提出問題?你要從速檢查啊!

我:車子就半年才要定檢啊!之前你要我去哪檢查?

我沒事不會去檢查啊!(法官是不知道什麼叫『汽車定檢』嗎?)

法:然後你說被告說你恐嚇取財網路霸凌?

我:是。我在網路PO文說出跟宜竣車行的交易經過,劉先生就在Google評論毀謗我。

法:所以你們說的仙人跳、恐嚇取財、網路霸凌是針對原告嗎?

林:是。(這邊又算承認嗎?)

法:蛤!所以你們真的是在講他啊?

(法官對狀況並不清楚,問了很久才搞懂是我在PTT PO文,
 然後劉老闆在Google評論留言,然後我們互訴毀謗皆不起訴的歷史)

法:所以劉冠智跟宜竣車行什麼關係?

我(OS):你真的有在看案子嗎......?

法:沒關係我們再改期好了。



再來04/12最後一次開庭。

法:所以原告你要說的都是如書狀講的?

我:是的。因為被告上次說我可能自己有改車子,
    所以我附上最早的車子廣告,註明車身一開始就過低。

法:所以林先生你們交給陳先生的車子本來就比常車為低?

林:我們交給他的就是這樣。


法:另外附上這篇PTT文是?

我:這就是我在PTT的PO文,才引來劉先生在Google評論說我仙人跳、恐嚇取財等。

林:這個他們兩個互告都不起訴處分。

法:所以劉老闆回文是要澄清事實還是要毀謗原告的名譽?

    (還幫對方想好怎麼回答?)

林:澄清事實。

法:所以你們想提的都提出了嗎?都沒有就宣告辯論終結了喔。



多次開庭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後來就是判決了。

我不是法律人,沒有高深的法律素養,對法官提出的駁回理由一知半解。

我只知道,如果一般的案子,也許可以就如法官大人所說的『依中古車慣例』;

但這件案子裡,宜竣商行首先沒有履行契約書上的『更換良好電瓶』,

在法庭上的答辯也多次承認了其錯誤,法官卻完全沒有採用,

反而採用了我看都沒看過的『中古車大聯盟制式契約』,這點實在讓我完全不了解。

如果開庭詰問的內容完全沒有要採用,那我不知道讓我們上法庭辯難是在耍猴戲嗎?



總之我對這次的判決結果十分失望。


法院哪怕只是要求對方賠償一千元兩千元最基本的電瓶賠償費,

我也會覺得法院是可以保障消費者的。

今天連店家白紙黑字寫的承諾沒有做到都無法為消費者伸張,

那我不知道消費者的權益該如何保護。

我不知道今天這判決如果不是這位公正『李姓』的法官審判是否會有一樣的結果,

但一個『小小的March』案子就花了快兩年也實在讓我累了。

離提出異議的DeadLine已經剩沒幾天,而我還無法決斷是否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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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punch    : 這件事告訴我們想告贏 律師費不能省1F 06/13 22:26
allenjazz   : 推原po2F 06/13 22:27
yeunong     : 推小施不是沒有原因的,沒良心的二手車商真的很糟糕3F 06/13 22:28
Ginpunch    : 你一樣自訟的話 結果應該一樣ㄅ4F 06/13 22:28
SnoopyBiBi  : 辛苦了...QQ5F 06/13 22:28
s3f4e9g6aa7 : 慘6F 06/13 22:30
clark3530   : 恐龍法官  XXXX7F 06/13 22:31
dontbirdme  : 樓上太衝動了。要幫您洗掉嗎?8F 06/13 22:32
d8613518    : 沒記錯民事庭對己有利之證據要自行舉證,個人對法9F 06/13 22:39
d8613518    : 官這樣判不感意外
d8613518    : 補齊證據再上訴應該能贏才是
kotomi      : 我覺得主要原因是約定「現狀交車」,電瓶也在現狀內12F 06/13 22:47
kotomi      : ,贏面就小了,這點小施也有講到,有些同行都用這條
kotomi      : 規避
clark3530   : 不能推恐龍法官還是XXXX???  幫我挑一個洗吧15F 06/13 22:48
※ 編輯: dontbirdme (58.114.4.152 臺灣), 06/13/2022 22:53:22
edwardhsu   : 鄉民與你同在! 賺黑心錢子孫沒屁眼16F 06/13 22:53
yesyesyesyes: 中古車就是現況交車,而且你要負起舉證責任17F 06/13 22:58
dontbirdme  : 現況交車我懂。但白紙黑字的良好電瓶可以賴掉讓我不18F 06/13 23:02
dontbirdme  : 解
aristone    : 這就是小施的可貴之處20F 06/13 23:04
aristone    : 抹除良心同流合污,賺錢多快呀
aristone    : 但他選擇了比較難的一條路徑。
fenderrb    : 為了三千塊的電瓶和看一眼就知道的降車身23F 06/13 23:06
fenderrb    : 打民事刑事官司搞兩年.....你真的很有空
brucielu95  : 嘻嘻 落後國家對這種劣跡司法人員根本沒有汰除管道25F 06/13 23:08
brucielu95  : 不意外21世紀還玩得像清朝縣官判案一樣屎
YCL13       : 最近正在上演侏羅紀世界,原PO去看了呀XD27F 06/13 23:12
hank12332   : 真的很糟糕欸...法官是開庭前才看資料的嗎?28F 06/13 23:17
smallGGgirl : 法官的良心就跟中古車商的差不多 當然判你輸啊29F 06/13 23:18
aristone    : XD30F 06/13 23:19
sunlin18    : 辛苦了,感謝分享31F 06/13 23:23
kito711     : 辛苦了,中古真的還是找小施吧32F 06/13 23:29
polestar0505: 台灣很多生意人沒良心的垃圾一堆33F 06/13 23:29
MK47        :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沒事真的別買中古車 一定要買也34F 06/13 23:31
MK47        : 只能選名氣大的店 會比較愛惜羽毛
ayumiowen   : 你真的衰..36F 06/13 23:32
imunique0606: 下次存錢買新車吧 我這輩子是不可能給二手車商賺的37F 06/13 23:33
yen0829     : 辛苦了,這年頭有良心的店家真的不多了38F 06/13 23:35
about19     : 辛苦了 也累了39F 06/13 23:44
kengi1112   : 辛苦了40F 06/13 23:47
aofm        : 活該,無聊時間不值錢的窮酸仔41F 06/13 23:49
aas813913   : 有毅力給推,勇敢反抗的勇者42F 06/13 23:53
gn01714718  : 雖欸43F 06/14 00:01
rfvujm      : 樓樓樓上就不要哪天被當盤子敲44F 06/14 00:03
r7698       : 請問這種狀況消保官會處理嗎?45F 06/14 00:05
cychung     : 辛苦你了46F 06/14 00:06
cychung     : google評論這家已經臭掉了
brucielu95  : 某a篇篇都是回這種東西啦48F 06/14 00:11
zyzzyvab    : 舉證很難49F 06/14 00:21
joson4921   : 這法官…50F 06/14 00:26
kevin963    : 無聊推文丟黑名單就好 刷存在感吧51F 06/14 00:28
bravery1117 : 辛苦了...只能給你一些鼓勵。52F 06/14 00:35
dontbirdme  : 某樓R大,我最早就是找消保官,沒卵用53F 06/14 00:35
lolicat     : 老實說很多人不建議碰中古車就是這樣 尤其對車子不54F 06/14 00:37
lolicat     : 熟的人
lolicat     : 這種臭掉的中古商通常就是改名字換裝潢招牌就回魂了
bravery1117 : 消保官之類的基本上對這種商人來說,是幾乎沒用的。57F 06/14 00:39
r7698       : 看來如果要買二手車還是找有名氣的比較安全58F 06/14 00:40
bravery1117 : 最後還是推你的行動跟付出,二手車商無良的太多,台59F 06/14 00:41
bravery1117 : 灣法律又很廢。
kkkland     : 太扯 全部都駁回是怎樣61F 06/14 00:47
shengkao    : 這種法官居然還沒被解職,台灣司法真的頗呵62F 06/14 00:53
iifz32      : 推你,你沒電瓶故障根本沒那些損失63F 06/14 00:58
iifz32      : 辛苦了.....難怪台灣商人穩贏再美國被告死
iifz32      : 誠懇建議大家不要買中古車尤其無良
icloud8     : 在小施之外的地方買車就得這樣被羞辱呀 盡量不要買66F 06/14 01:21
icloud8     : 中古車啦 唉
techih      : 「良好」本來就無法計量了,更何況你也開了一個月68F 06/14 01:28
techih      : 如果是「全新」電瓶那判決就不一樣了
bravery1117 : 電瓶狀態有儀器可以檢測,雖然無法預估顧路時間,但70F 06/14 01:31
bravery1117 : 是一定有其可靠度。
bravery1117 : 一般人開著電瓶五年以上的車子去維修廠,而而而且又
bravery1117 : 是可能放一段時間沒有發動保養的待售二手車,相信技
bravery1117 : 師幾乎都會建議更換電瓶的。
bravery1117 : 對部分無良二手車行來說,只要可以發動,就是良好..
bravery1117 : .
sa13961387  : 台灣的法官跟中古車商一個樣77F 06/14 01:35
SentLiTryPay: 辛苦了78F 06/14 01:37
billbaby    : 辛苦了,遇到這種法官真的無言79F 06/14 01:44
Ptt54542212 : 遇到這種法官真的讚80F 06/14 01:48
xdctjh      : 台灣法官呵呵81F 06/14 02:31
seventhmoon : 台灣法官真的很棒!82F 06/14 02:45
APC         : 有比較新的證據再繼續吧,不過,想到的時候可以把整83F 06/14 02:57
APC         : 個事件 SEO 一下。讓搜尋排名更前面
kazami      : 看完判決書 我是覺得法官應該還好吧 舉證之所在敗85F 06/14 03:04
kazami      : 訴之所在 我都覺得原po的論點與證據要說服中立的第
kazami      : 三方有點薄弱 是不是該找律師諮詢一下比較好?
windlll     : 查了一下這個法官事蹟,懲處不痛不癢,你看他還是88F 06/14 03:20
windlll     : 繼續當啊
bambooxp    : 這法官有事嗎?90F 06/14 03:38
lackingg    : 真的辛苦,有回報真的給推91F 06/14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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