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10-29 13:11:29
看板 car
作者 標題 Re: [分享] 車輛轉彎不需要禮讓行人
時間 Fri Oct 28 10:42:50 2022
https://reurl.cc/ymyrGy
https://i.imgur.com/097Q6ya.jpg
真的不會開單啦
附上證據 大家可以放心了
#反串文看不出來是反串
#可悲的行人地獄
※ 引述《linda0215 (linda0215是要用中油聯名)》之銘言:
: 跟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
: 根據我今天和警察討論的結果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
: 汽車直行不讓行人,屬44條,民眾可以檢舉
: 汽車轉彎不讓行人,屬48條,民眾不能檢舉
: 所以,只要現場沒警察
: 汽車轉彎時就可以不用禮讓行人先過
: 有保險的話 撞到行人也沒關係
: 保險會負責賠償 和解完法官會判緩刑而已
: 以後轉彎時 如果遇到行人在滑手機
: 還是推輪椅或嬰兒車的那種,超慢的
: 一律轉過去就對了
: 最後 記得11月26日 選舉
: 出門投票給提案限縮民眾檢舉的那個政黨
: 才能繼續取消民眾的檢舉行為
: 我上次在公車站牌停一下領個錢而已
: 還有併排一下買個飲料
: 各被民眾檢舉一張罰單 實在太擾民了
: 結論 現在警力不足 沒那麼衰啦
: 要轉彎時遇到行人過斑馬線 不要讓!
: 轉過去就對了 才不會讓後面的車等
: 切記切記
: 感謝momoWade大建議 加上 #反串
: --太多人說 沒證據 我把警察的回文貼在這
: https://i.imgur.com/D4qs2Rb.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03.5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66777558.A.7BD.html
: 噓 a666450 : 我先 10/26 17:48
: 噓 z2oiidxii : 喔 10/26 17:51
: 推 lwamp : 太棒了 主流民意勝利 車板繼續悲憤 10/26 17:51
: 推 ga3322165 : 48條也有在那46項可檢舉範圍內啊 10/26 17:51
: 噓 henryhao : 喔 真的假的 10/26 17:52
: 噓 globejoy : 笑死法盲在那邊裝懂 10/26 17:52
: → lwamp : 所有在這裡被罵的政策都是一票一票投出來的 車板又 10/26 17:52
: → lwamp : 要反指標了 10/26 17:53
: → linda0215 : 48條第二項 車輛不禮讓行人 是不能檢舉的 10/26 17:53
: 推 beergap : 心中有黨,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停車場 10/26 17:53
: → linda0215 : 可以檢舉的是48條-1-2 車輛行經路口未減速 10/26 17:54
: → syterol : 怎麼了 這才是我要的交通啊 年底就讓你哭 10/26 17:54
: → linda0215 : 問題是手機看不出來有沒有減速 所以還是不能檢舉喔 10/26 17:54
: 推 sm981512 : 轉彎也可以用44條阿 10/26 17:54
: → linda0215 : 我問過了 轉彎時優先用48條 所以不能檢舉 10/26 17:55
: → ga3322165 : 欸不對 44條就可以吧 他也沒說直行 10/26 17:56
: 推 philip2364 : 幹你垃圾陳oppo,台灣罪人 10/26 17:57
: → tyrande : 啥? 綠燈右轉 都給走斑馬的先行 我錯很久了嗎 10/26 17:59
: 噓 yiyin330 : 法官函釋一下再來說 10/26 18:00
: 推 eatyourshit : OPPO會繼續高票當選的 要相信大多數台灣人 10/26 18:00
: → shamanlin : 這條其實很謎,應該說心證範圍很大 10/26 18:00
: → shamanlin : 我有看過行人根本還離很遠根本沒影響警察照樣抓的 10/26 18:01
: → shamanlin : 也看過擺明都擋住還停下腳步了然後警察當沒事 10/26 18:01
: → tokeep : 要撞快撞,笑你不敢 10/26 18:01
: → linda0215 : 轉過去被開罰的找曾先生 他會幫忙撤罰喔 10/26 18:03
: → tokeep : 檢舉仔崩潰就是爽 10/26 18:03
: → linda0215 : 有轉彎優先用48條,直行才是44條喔 10/26 18:04
: 推 GymRat : 垃圾不分藍綠 10/26 18:06
: 噓 fourmi : 垃圾不分藍綠,一邊提案通過,另一邊也不見出來阻止 10/26 18:07
: 噓 HiIm5566 : 好喔 10/26 18:08
: 噓 xu3 : 別害人 最近台中才架七個科技執法抓沒禮讓 10/26 18:10
: 推 kitty2000 : 希望新莊多裝幾個,輔大那邊如果有裝就不會死人了 10/26 18:11
: → kitty2000 : 如果平常真的有在讓行人的習慣,最好看到違停擋到 10/26 18:11
: → kitty2000 : 斑馬線會不減速 10/26 18:12
: → kitty2000 : 直行讓行人,必須先看人行道上有沒有人準備過馬路 10/26 18:13
: → kitty2000 : ,不然有時候會來不及煞車 10/26 18:13
: 噓 rtoday : 10/26 18:13
: 推 lee40006 : 之前有摩托車禮讓後從後方騎過還被開未禮讓,理由 10/26 18:14
: → lee40006 : 是保持的距離不夠 10/26 18:15
: 噓 wpd : 這種為了選舉而po的風向文可以桶嗎?? 10/26 18:15
: 噓 Sciarra : 禮讓行人你會怎樣? 10/26 18:15
: → fenderrb : 氣氣氣氣氣 10/26 18:15
: → fenderrb : 他一定是走路沒被讓找警察又不開罰 10/26 18:16
: 噓 furio : 你知道殺人罪也沒有行政罰嗎? 10/26 18:20
: → linda0215 : 不要噓我啦 快點幫我推爆 才會有記者來抄 10/26 18:20
: 噓 GTSxForza : 哈,你就永遠不要當行人 10/26 18:21
: 推 more520 : 笑死幫行人補個血,白痴政府盡做白痴事 10/26 18:21
: 噓 pooroo : 標題帶風向很不可取 10/26 18:22
: 推 Chu05 : A了一下之前的文章,看來是反串 10/26 18:22
: → linda0215 : 這種好康的事 一定要上新聞 10/26 18:24
: 推 ludoren : 現在的問題也是每個分局對於“轉彎”未禮讓行人的 10/26 18:25
: → ludoren : 檢舉案件標準不一樣啊,有的會成案,有的就是回覆不 10/26 18:25
: → ludoren : 在檢舉範圍,根本就是在亂搞 10/26 18:25
: → ludoren : 之前幸福路有小貨車轉彎撞死行人後,還裝模作樣大執 10/26 18:28
: → ludoren : 法,現在政府民代反而是助長這樣的行為 10/26 18:28
: 推 ga3322165 : 臺灣警察能省事就省事,之前去備案在睡覺的員警還在 10/26 18:30
: → ga3322165 : 那邊不耐煩 10/26 18:31
: 噓 masala : 廢文 10/26 18:32
: → iMANIA : 其實google一下就知道限縮檢舉這個議題 藍綠都在推 10/26 18:33
: → iMANIA : 對於立委來說違規魔人的群體>>>>>>>>檢舉達人的群體 10/26 18:33
: → iMANIA : 選票比較重要 至於哪些藍綠立委支持限縮自己google 10/26 18:33
: 推 saru20279 : 之前問交通部路政司對方回覆「轉彎車可以用44條檢 10/26 18:35
: → saru20279 : 舉並舉發」,把交通部的回覆轉給我轄區的承辦,但 10/26 18:35
: → saru20279 : 承辦依然堅持自己的見解「轉彎車一定要用48條舉發 10/26 18:35
: → saru20279 : ,然48條不屬於民眾可檢舉項目 不予舉發!」 10/26 18:35
: 噓 ups : 噓爆會有記者嗎?^^ 10/26 18:37
: → watern : 顆顆 10/26 18:38
: 推 kazami : 限縮檢舉不分藍綠啦 不限縮有人吵 限縮也有人吵 誰 10/26 18:43
: 噓 playdoom : 我還是讓吧!行人很可憐 10/26 18:43
: → momoWade : #反串要註明 10/26 18:43
: → gx9900824 : https://i.imgur.com/tn2X2yq.jpg 10/26 18:44
: → kazami : 叫愛檢舉的根本沒幾張票 吵輸就乖乖吞下去囉 10/26 18:45
: → kazami : 比起檢舉 自己做好最重要 與其在那邊吵限縮檢舉 還 10/26 18:45
: → kazami : 不如改掉自己並排暫停的壞習慣 10/26 18:46
: → kazami : 檢舉魔人多數都嚴以待人 寬以待己 10/26 18:47
: 推 kazami : 這社會需要的是嚴以待己... 10/26 18:50
: 推 toast122 : 讚啦,有政府會做事! 10/26 18:51
: → maniaque : 不管44 or 48 ,都還是違規啊~~~現在是怎了,頭殼?? 10/26 18:59
: 噓 wavier : 警察?笑死 10/26 19:02
: → wavier : 最好哪天警察或民代家人在人行道被撞死,再來修法 10/26 19:03
: 推 ChungLi5566 : 沒有公路總局的公文 我一率不信 10/26 19:04
: → linda0215 : 既然momo大說要註明 那我註明一下 10/26 19:06
: 噓 knight326 : 這種沒證據一律當成廢文 10/26 19:06
: 噓 wilson0937 : 嗯嗯 10/26 19:08
: 推 hieix : 違規固然可惡,但“檢舉”這種風氣造成的社會不信 10/26 19:08
: → hieix : 任與仇恨副作用更大,不管是不是選票考慮我都不認 10/26 19:08
: → hieix : 為檢舉是合理的,執法還是以公權力為主比較好 10/26 19:09
: 噓 furio : 推ups大 10/26 19:10
: 噓 hcmike : 支持,不然檢舉到手酸了 10/26 19:13
: 推 Sailado : 四十八是指沒有劃設行人穿越道的情形,如果有行人 10/26 19:24
: → Sailado : 穿越道則是引用四十四,跟轉彎或者直行無關,所以汽 10/26 19:24
: → Sailado : 車經過行人穿越道的時候不管汽車轉彎或者直行,只要 10/26 19:24
: → Sailado : 不禮讓都依然是可檢舉範圍 10/26 19:24
: → cva2000 : 路口有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就44條,沒有的才是48條 10/26 19:26
: → linda0215 : 曾先生說轉彎時就優先用48條 10/26 19:27
: 噓 QuentinHu : 公三小 10/26 19:28
: → linda0215 : 因此就不能檢舉 我的證據在上面 10/26 19:29
: → linda0215 : 還請樓上兩位大大 提出證據 10/26 19:29
: 噓 thrombocyte : 德政 以後挑戰極近距離刷卡行人 10/26 19:35
: 噓 yiyin330 : 曾先生說了算啥,只是他個人解釋 10/26 19:40
: → yiyin330 : 申訴到署長信箱早就打臉過不知道多少案件了 10/26 19:40
: 推 lion0208 : 覺得是警察問題,也有可能台北市民較會投訴,我台 10/26 19:43
: → lion0208 : 北市檢舉成案率不到八成,相同的檢舉台中市成案率 10/26 19:43
: → lion0208 : 九成九 10/26 19:43
: 推 wpd : 呵呵 原po不敢歸咎市府啦 不符他的宗旨 10/26 19:50
: 推 deengel : 這次選舉真的沒看到改善交通的政策有點失望 10/26 19:51
: 推 dversity : 這邊四輪貴族板這樣的文會倒也真奇怪 10/26 19:52
: 推 ptt20210726 : 我會讓小孩老人,滑手機的,誰理你. 10/26 19:53
: 推 nautasechs : 哇靠天啊 竟然在車版看到對我有用的文!太感謝了, 10/26 19:57
: → nautasechs : 以後轉彎不用怕了 10/26 19:57
: → nautasechs : 我超賭爛轉彎過斑馬線時行人那種看到鬼的表情 怎樣 10/26 19:59
: → nautasechs : 啦 看到車來不會閃喔 10/26 19:59
: → linda0215 : 曾先生是執法員警 他說不行就是不會被舉發 10/26 20:03
: → more520 : https://i.imgur.com/A73SqFM.png 10/26 20:03
: → linda0215 : 麻煩樓上那些說可以檢舉的 打去給曾先生 絕對會被嗆 10/26 20:06
: → linda0215 : 爆 10/26 20:06
: 噓 cayalst : 不用打給他啊 寫局長信箱就能開罰囉 有時只是員警 10/26 20:17
: → cayalst : 的看法不同而已 更上層才不管你不舉勒 照開 之前在 10/26 20:17
: → cayalst : 新莊中正路右轉新泰路檢舉不少不讓行人的了 有些承 10/26 20:17
: → cayalst : 辦不開我就請局長看就開了 繼續當你的違規達人吧 10/26 20:17
: → linda0215 : 不是啊 我就是第一次沒開罰 寫局長信箱 對方才回我 10/26 20:19
: → linda0215 : 說民眾不能舉發…… 10/26 20:19
: → linda0215 : 曾員警還說 轉彎不禮讓行人被開單的駕駛 用這個法條 10/26 20:22
: → linda0215 : 申訴成功 因此他不會再舉發 10/26 20:22
: 推 jason0814uj : 然後呢? 要衝撞總統府再出來發文號召好嗎 10/26 20:25
: 推 lion0208 : 果然是被申訴過,這樣就只能到更高位階甚至局長了 10/26 20:33
: → lion0208 : ,基層員警沒辦法擔 10/26 20:34
: → fonce : 文山區寫署長信箱轉彎一樣不舉啦,你們就繼續放任 10/26 20:34
: → fonce : 交通殺人吧,報應遲早會到的 10/26 20:34
: 推 Alllllogo : 幫推,以後轉彎就衝過去就好了,說我沒看到,看到 10/26 20:41
: → Alllllogo : 車子要退三步喔 10/26 20:41
: 噓 dick929 : 反串文看了有點膩 10/26 20:52
: 噓 tokyoto : 沒證據在編什麼故事 10/26 21:08
: 推 amou1030 : 推啦,依法行事。 10/26 21:11
: → amou1030 : 是民進黨說不能檢舉的,爽啦 10/26 21:11
: ※ 編輯: linda0215 (111.250.193.71 臺灣), 10/26/2022 21:19:29
: 推 rrroooqqq : 限縮檢舉後就一堆偷懶員警啦,之前檢舉交叉路口十 10/26 21:23
: → rrroooqqq : 公尺內禁止停車,結果員警回說車輛停在人行道上, 10/26 21:23
: → rrroooqqq : 故不得檢舉 10/26 21:23
: 推 rrroooqqq : https://i.imgur.com/1MKPMib.jpg 10/26 21:28
: → rrroooqqq : 行人真的很可憐... 10/26 21:29
: 推 inuwanwan : 推推,德政 10/26 21:30
: 噓 stareil : 禮讓行人被台灣玩就變得有點病態,一堆二輪仔騎路 10/26 21:31
: → stareil : 中間硬要讓,後面一堆車對向也一堆車都沒讓,就他 10/26 21:31
: → stareil : m一台二輪卡在路中間要讓個行人,行人也覺得尷尬 10/26 21:31
: 噓 aaaaaalio : 垃圾不分白藍綠 10/26 21:36
: 推 Shougon : 謝謝你幫忙爭取四輪路權 10/26 21:48
: → Ccsteeker : 為什麼檢舉會被限縮? 10/26 21:59
: → Ccsteeker : 因為無限制檢舉就是台灣交通的照妖鏡。 10/26 21:59
: 推 finaleWL : 優文推一個 遊戲規則清楚明瞭 剛好上個月檢舉一個 10/26 22:25
: → finaleWL : 轉彎未禮讓行人的 44條 這月底我來看看結果 10/26 22:26
: 推 primeblue17 : 欸這樣我不敢過馬路欸 10/26 22:31
: 噓 bnnann : 好太棒了,越多人看到越好 10/26 23:08
: 推 nautasechs : 你不敢過馬路是應該的,本來走路就要看路,車子來 10/26 23:11
: → nautasechs : 了你難道沒想過開車會有視線死角跟後車追撞/阻礙交 10/26 23:11
: → nautasechs : 通問題? 10/26 23:11
: 噓 five07 : 可憐 10/26 23:38
: 噓 pf775 : 不然你要投_ _ _嗎 10/26 23:41
: 噓 SiriusJinn : 這種基本道德觀念還要靠法條來約束喔?可憐啊 10/27 01:07
: 噓 umin928 : 抄你個頭 10/27 01:35
: 推 atgo1207 : 幫補血 之前交通社團就有檢舉轉彎未禮讓被打槍的 因 10/27 04:19
: → atgo1207 : 為48不在可檢舉範圍 10/27 04:19
: 噓 nn1975 : 噓並排 10/27 05:48
: 噓 ftwing : 【你總有一天會下車走路】 10/27 06:47
: 推 acesslai : 好的不分享,專分享些差勁的思想 10/27 07:07
: 噓 ryu057 : 你是不會寄署長信箱跟市長信箱喔?讓高層去電他啊 10/27 07:26
: 噓 frank111 : 哈哈哈 一早就看到有趣的事 10/27 08:11
: 噓 Adam111 : 真的可憐啊 10/27 09:36
: 噓 renovar : 這素質真可憐 10/27 09:45
: → linda0215 : 我寄了 市長信箱 對方說不舉發喔 10/27 10:05
: → linda0215 : 整串文看起來 最可悲的是反串文居然看不出來是反串 10/27 10:06
: → linda0215 : 是我病了還是這個社會病了? 10/27 10:07
: → syldsk : 推推,下次會記得加速 10/27 10:40
: → mopigou : 警察躲起來看你裝逼 10/27 11:29
: 噓 yiyin330 : 推文裡那個憂鬱症的公務員想被肉搜出來電是不是 10/27 13:18
: → friberg : 限縮檢舉那些民代真的垃圾 10/27 15:30
: 推 ccc101419 : 原來是反串,看標題差點噓 10/27 16:24
: ※ 編輯: linda0215 (223.137.70.178 臺灣), 10/28/2022 06:55:53
: → linda0215 : https://reurl.cc/ymyrGy 10/28 10:35
: → linda0215 : 直接過彎囉 警察不舉發 10/28 10:35
: → linda0215 : https://i.imgur.com/t9qz9XM.jpg 10/28 10: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70.17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ZMq6h49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66924971.A.109.html
推 : 幹XDDDD真的禁止檢舉XDDD1F 10/28 10:47
推 : 可以打電話報警啊,請行人和車輛都在那裡稍等一下2F 10/28 10:48
推 : 靠 那我這麼多年來讓殺洨 浪費一堆生命3F 10/28 10:49
推 : 可以轉八卦版 那裡比較會事件發酵4F 10/28 10:51
推 : 大安葉不舉5F 10/28 10:52
推 : 謝謝 陳oppo 反正沒撞死人都沒問題6F 10/28 10:53
推 : 立委不舉暖爆7F 10/28 10:54
推 : 那個FB沒加入社團的人看不到8F 10/28 10:55
推 : 送署長啊 44條明明轉彎也可以用9F 10/28 10:58
推 : 藍綠立委一家親10F 10/28 11:00
推 : 現在連不禮讓直行車硬要切都不能檢舉了11F 10/28 11:01
→ : 行人要自立自強,不要公親變事主12F 10/28 11:03
推 : 唉 這年頭都在保護違規的 守法的都被當白痴13F 10/28 11:06
推 : 署長信箱說 轉彎車優先適用48條16F 10/28 11:16
推 : 你各位要當聰明用路人阿17F 10/28 11:18
推 : 其實他不受理的理由不是說「汽車轉彎不用讓行人」18F 10/28 11:25
→ : ,而是「這項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耶!你有看清楚
→ : 嗎?
→ : ,而是「這項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耶!你有看清楚
→ : 嗎?
推 : 以前外國人還拍影片說我們都不讓,原來是他的問題21F 10/28 11:25
噓 : 他不受理的理由並不是「汽車轉彎不用讓行人」 是22F 10/28 11:41
→ : 不會開單(X)23F 10/28 11:41
推 : 台灣人渣很多 簡單問如果過馬路的是你媽或你小孩24F 10/28 11:41
→ : 「這項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 你有看清楚嗎?25F 10/28 11:41
→ : 讓不讓?26F 10/28 11:41
→ : 民眾不能檢舉(O)27F 10/28 11:41
推 : 樓上以為民眾不檢舉 警察會主動開這單嗎28F 10/28 11:41
→ : 我媽跟小孩不會看到有車還白目硬過馬路29F 10/28 11:41
→ : 你何時看過警察躲在角落開不禮讓行人的單了30F 10/28 11:42
→ : 阿你媽老了 希不希望她過馬路時遇到大腳油門的或路31F 10/28 11:42
→ : 權戰士?
→ : 權戰士?
→ : 你媽是聰明的用路人 阿龍教得真好33F 10/28 11:42
→ : 你時間沒這麼值錢 讓一下不難34F 10/28 11:42
→ : 有啊,上次新聞有報35F 10/28 11:43
推 : 在講什麼大腳油門…就看到有車要過了就會先讓了 如36F 10/28 11:45
→ : 果還很遠就一樣過馬路 關大腳油門什麼事
→ : 希望不要要誤導大家 他不受理的理由並不是「汽車轉
→ : 彎不用讓行人」 只是因為「這項違規不開放民眾檢
→ : 舉」
→ : 果還很遠就一樣過馬路 關大腳油門什麼事
→ : 希望不要要誤導大家 他不受理的理由並不是「汽車轉
→ : 彎不用讓行人」 只是因為「這項違規不開放民眾檢
→ : 舉」
推 : 就像少數大車學長 嫌前面車速慢逼車 結果車禍 後面41F 10/28 11:46
→ : 所有人塞成一團 最垃圾、浪費別人時間的是誰
→ : 你永遠不能避免路上各種三寶 能讓就讓 車禍產生的
→ : 成本遠大於路權 懂嗎
→ : 阿如果自己本身時間不值錢 那就算了
→ : 所有人塞成一團 最垃圾、浪費別人時間的是誰
→ : 你永遠不能避免路上各種三寶 能讓就讓 車禍產生的
→ : 成本遠大於路權 懂嗎
→ : 阿如果自己本身時間不值錢 那就算了
推 : 不開放檢舉 但是檢舉頁面可以選 笑死46F 10/28 11:48
→ : 所以轉彎禮讓行人 被後面叭 就是這些政府官員搞的47F 10/28 12:08
→ : 所以沒警察可以不用讓囉,行人要保重…48F 10/28 12:12
推 : 可以選大概是以前可以吧… 謝謝政府修法照顧偉大的49F 10/28 12:14
推 : 就是給警察開單啊 你在不滿什麼?50F 10/28 12:14
→ : 駕駛51F 10/28 12:14
→ : 台北市很多路口過去都偷站警察52F 10/28 12:15
噓 : 到底誰選智障立委上去法院的53F 10/28 12:20
推 : 這是人民素養問題 還要檢舉還是開單才會改 那就lo54F 10/28 12:21
→ : w掉了
→ : w掉了
推 : 只有警察開單就是除了台北不會開啊,新竹一年多來56F 10/28 12:24
→ : 沒看過警察開單
→ : 沒看過警察開單
推 : 不要檢舉,看到轉彎車跳上引擎60F 10/28 12:30
→ : 蓋然後報警就好了XD
→ : 蓋然後報警就好了XD
推 : 這可是民進黨團心目中理想的交通規則啊62F 10/28 12:34
推 : 感謝民進黨立委oppo修法德政!63F 10/28 12:35
推 : 我問交通部回覆說轉彎車可以檢舉,把交通部的回覆64F 10/28 12:42
→ : 拿給警方看,承辦依然堅持轉彎車不能檢舉。不知道
→ : 誰才是正確的….
→ : https://i.imgur.com/wbK8m82.jpg
→ : 拿給警方看,承辦依然堅持轉彎車不能檢舉。不知道
→ : 誰才是正確的….
→ : https://i.imgur.com/wbK8m82.jpg
噓 : 科科 交通部這樣發了你警政署下面的還有意見喔68F 10/28 12:51
→ : 這警察沒被真的告過是嗎
→ : 這警察沒被真的告過是嗎
推 : 不能檢舉代辦條子不在就不用讓了啊 活該行人沒事走70F 10/28 13:08
→ : 路幹嘛 買不起車?
→ : 路幹嘛 買不起車?
推 : 好喔 謝謝oppo72F 10/28 13:20
→ : 沒鴿子的地方讓什麼讓 嫌時間太多48473F 10/28 13:30
噓 : 在那叫什麼 打不過就加入阿 保險保滿爽停補貼保費74F 10/28 13:59
→ : 科技執法好像有包含不禮讓行人…最近鄉下新增好多75F 10/28 14:00
推 : 你各位路人要懂得趨吉避凶阿!76F 10/28 14:01
推 : 大安這個承辦基本上都是能不舉發就不舉發 同樣的違77F 10/28 14:29
→ : 規情形在其他幾個區都成立的這個一樣打槍 都覺得是
→ : 不是要投訴政風了
→ : 規情形在其他幾個區都成立的這個一樣打槍 都覺得是
→ : 不是要投訴政風了
→ : 好 下次都不讓了80F 10/28 14:34
推 : 早說啊!害我還停下來禮讓行人81F 10/28 14:55
推 : 現在檢舉都不行了,只有警察現場等來開單而已,你們82F 10/28 15:02
噓 : 感謝OPPO,下次喇叭按爛83F 10/28 15:24
推 : 葉不舉連我南部都認識84F 10/28 15:33
推 : 感謝偉大立委提案85F 10/28 15:52
推 : 上次新莊幸福路就是“轉彎”撞死穿越道行人,現在政86F 10/28 18:22
→ : 府又對這項惡行包容,真的非常惡劣
→ : 府又對這項惡行包容,真的非常惡劣
--
※ 看板: Car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83
作者 linda0215 的最新發文:
- 9F 7推
- 排隊上交流道或者是上橋是很費時的 這裡介紹一個合法又免排隊的方式: 「直到進入的前一刻 直接停下來 打方向燈 到有好心人讓你進入即可」 記得把耳朵關起來 無視後方傳來的喇叭聲 以下用ANE-2553進 …183F 57推 26噓
- 看板: car 雖然簡訊報案不用錢 但是警察可能會收不到簡訊 因此就不來處理 建議可以直接撥打110報案 還可以在報案同時要求員警 在處理違停後回報狀況 以上是員警林筱雯建議的 回覆內容如下: 您於1 …79F 30推 2噓
- 資料來源: 發布單位:警政署 臺北市警察局0911-510-914 新北市警察局0912-095-110 桃園市警察局0917-110-880 臺中市警察局0911 …115F 48推 4噓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