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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2-16 08:52:03
看板 car
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標題 [新聞] 超速撞死「鬼切」騎士 行車鑑定來不及反
時間 Thu Feb 15 11:10:11 2024


超速撞死「鬼切」騎士 行車鑑定來不及反應還清白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5日電)高雄林姓男子超速撞死「鬼切」單車騎士,一二審均被
判處有罪,直到事故鑑定發現即使未超速也來不及煞車提出再審,才改認無過失獲判決無
罪,可見車禍鑑定重要性。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指出,林男民國109年12月10日上午以時速54公里開車,超速
行駛於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300號前快車道時,發現同向慢車道的黃姓單車騎士從車輛
右前方,突然向左變換至林男行駛的快車道,導致閃避不及撞上,黃男雖送醫仍在2天後
宣告不治,林男則遭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起訴。


林男在刑事訴訟程序第一審及高分院二審均坦承犯罪,最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5個月徒刑
,可易科罰金確定;但受害者家屬與林男在打民事訴訟過程中,法院將這件事故送請逢甲
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鑑定,卻發現林男根本沒有足夠反應時間。


鑑定結果顯示,車禍路段速限40公里,林男雖以超速14公里速度行駛,但依照行車紀錄器
顯示影像逐格分析後,計算2車距離,再參照一般駕駛人認知到危險反應時間,加上煞車
停止所需時間,計算出即使林男遵守速限行駛,完全煞停仍需要2.76秒,但被告當時卻只
有2.67秒能採取反應避免碰撞。因此,鑑定意見認為即使被告未超速行駛,仍沒有足夠反
應時間避免碰撞。


林男將鑑定報告作為新證據聲請再審通過後,法官認為被告無法事先預見黃男會突然從慢
車道變換至快車道,再參酌鑑定報告計算結果,認定黃男突然變換車道為車禍主因,林男
無肇事因素,因此不負過失責任,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對於法院這起判例能還給當事人清白,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目前車禍肇事鑑定由於涉及兩
造責任追究、保險求償,主要還是交警事故現場處理描測,附近監視影像還原,以及目擊
證人證詞。


運用AI技術計算交通事故車速,僅作為警方初步分析研判參考,或作為司法機關洽詢警察
機關事故時車速時,產出速率參考報告用,並不會作為警方交通執法舉發依據。當事人對
於肇事原因如有疑義,應以公路法第67條所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的結果為準。
(編輯:孫承武)1130215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2150036.aspx
超速撞死「鬼切」騎士 行車鑑定來不及反應還清白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圖]
高雄林姓男子超速撞死「鬼切」單車騎士,一二審均被判處有罪,直到事故鑑定發現即使未超速也來不及煞車提出再審,才改認無過失獲判決無罪,可見車禍鑑定重要性。 ...

 

有趣的法院判決  超速不是肇事原因  也完全忽視撞擊當下的速度差異影響

0.09秒的差距=有罪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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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40.245 (臺灣)
※ 作者: alwang 2024-02-15 11:10:11
※ 文章代碼(AID): #1bpO2LQV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7966613.A.69F.html
strive      : 版上一堆腦癱的依然會哭么不超速就不出事啦!1F 02/15 11:15
canlest     : 不過撞下去的嚴重程度會不同吧?2F 02/15 11:17
canlest     : 還是法院判斷照樣必死
cka         : 他如果沒超速可能不會死啊4F 02/15 11:20
cka         : 照速限40說不定他就受傷而已
krit1009    : 二輪不鬼切就沒事6F 02/15 11:21
Adonis7088  : 54km/h還要被判刑真的笑死7F 02/15 11:22
alittleghost: 這個律師好厲害8F 02/15 11:27
poeoe       : 很不錯的判決9F 02/15 11:29
cona1515    : 發生在大型車機結果就不一樣,4輪好棒棒10F 02/15 11:30
ASKA        : 民事不用賠。刑事賠罰金 + 有前科 ?11F 02/15 11:31
poeoe       : 都變無罪了 哪來什麼前科12F 02/15 11:32
philip2364  : 54的超速,可悲台灣13F 02/15 11:34
請問不可悲的國家在小學門口速限會是多少? 60? 80?
keineAhnung : 二輪猴-114F 02/15 11:37
Crios       : 少數聽到的好消息 讚15F 02/15 11:42
primeblue17 : 不錯給推16F 02/15 11:43
acesslai    : 原來40公里跟50公里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17F 02/15 11:44
andynew     : 沒超速就不會死,哪來的想法....18F 02/15 11:48
poeoe       : 這個判決二輪仔們要好好記住啊19F 02/15 11:50
andynew     : 跟520分水嶺一樣,可以分很清楚是吧20F 02/15 11:51
george31708 : 54km有夠慢了。乾脆限速20km,都撞不死人21F 02/15 11:52
andynew     : 不亂鬼切就不會被撞 懂?22F 02/15 11:53
zebirlin    : 腳踏車自己去撞人才是主因阿23F 02/15 12:09
qwe172839   : 快車道限速40我去你媽白癡交通24F 02/15 12:11
rojin       : 速限 40煞停只要 2.76秒,一般駕駛的反應有辦法那25F 02/15 12:13
rojin       : 麼快決定踩到底嗎?
tigotigo5566: 二輪仔小心騎車別亂切啊27F 02/15 12:14
ckgodboy    : 合理啊  才54還好吧28F 02/15 12:14
ozyamazaki  : 騎單車都不轉頭看 乾脆以後強制加裝後視鏡29F 02/15 12:16
tigotigo5566: 腳踏車沒有後照鏡 沒有前後燈 比機車還危險30F 02/15 12:17
tigotigo5566: 偏偏腳踏車也有飆仔 喜歡在路上騎得比機車還快真的
tigotigo5566: 是找死
Dia149      : 這一定不是在台北33F 02/15 12:19
jimmyyang   : 沒超速就不會死 很難想像的話就自己試看看34F 02/15 12:25
mussina27   : 放心,怪物家長會自己會停好停滿學校周邊紅線網線,35F 02/15 12:27
mussina27   : 速度快不起來。
liko7676    : 三寶龜要氣噗噗了37F 02/15 12:27
GymRat      : 支持2輪上國道38F 02/15 12:32
beoneg      : 體弱多病的搞不好30就死了,開多快造成什麼傷害可以39F 02/15 12:41
primeblue17 : 快車道限速40? 哈哈哈哈哈哈哈40F 02/15 12:41
beoneg      : 這樣量化?41F 02/15 12:41
fck01       : 笑死,54才超過寬限值4而已,你跟我說40就不會死?42F 02/15 12:44
fck01       : 甲賽啦!不要鬼切就不會死了,扯什麼超速不超速。
DoraemonTW  : 有些公路腳踏車騎士不太看紅綠燈44F 02/15 12:46
charles1975 : "撞上"這個動作是無過失 因為未超速仍然會撞上45F 02/15 12:47
primeblue17 : 老阿桑走路跌倒都能升天了 還在限速 哈哈哈46F 02/15 12:47
charles1975 : 既然撞上這個動作是無過失 自然就會無罪了47F 02/15 12:47
fck01       : 你不鬼切我開到80都沒事,我就算開40你一鬼切,不48F 02/15 12:48
fck01       : 也是會撞在一起?那乾脆快一點,你下次就不敢了。
海豚灣理論  機車騎到170其實還好  主要是因為賓士想從路口鬼切過馬路

難道照速限騎60,70就不會撞在一起嗎?  (速差會影響你判斷撞擊時間)
kfcgg520    : 依照狀況 家屬也會再訴,誰贏還不知50F 02/15 12:53
kfcgg520    : 但會不會因為車速致死這個還需要法官定奪
wings0713   : 我還以為是開到150 原來只有54…52F 02/15 12:57
fck01       : 我只是舉比較極端的例子,主要是上面那一段推文,53F 02/15 12:58
fck01       : 54和40老實說差別不大,尤其是寬限可以到50,才差4
fck01       : 又不算是嚴重超速,80再來跟我哭超速。
我也是舉比較極端的例子  網路上有雲林縣政府"不可不知的煞車反應時間與距離"

時速40煞停距離17.6  時速50煞停距離22.4  時速60煞停距離27.2

內插換算時速54煞停距離24.32  比時速40時多6.72公尺

6.72公尺很高機率是會撞到跟不會撞到的距離  如果不會撞到但撞死人的機率是多少?
shomap      : 避免事故的可能性56F 02/15 13:02
philip2364  : 連合理速限的概念都沒有的可悲台灣人57F 02/15 13:13
我就問你國小門口學童通學路的合理速限是多少啊?  最好是美日的
canlest     : 原po不用跟猴子多說,查就知道地點是學校前58F 02/15 13:31
canlest     : 猴子自行腦補的我們人類怎麼有辦法想到
philip2364  : 學區速限是因為常有孩童行走,和內文的單車騎士顯60F 02/15 13:45
philip2364  : 然沒有關係;學區速限多少算合理,同樣是台灣我見
philip2364  : 過40也見過50,明天有個30也不意外,你說行不行?
philip2364  : 而甚至這也不是單車騎士身亡的原因,主因就是鬼切
philip2364  : ,難道要全台灣學區速限都為了那個鬼切案例而大降
philip2364  : 速限嗎?合理嗎?到底什麼是合理速限要不你說說
學區速限和內文沒關係?  車禍就發生在國小門口耶  你那邊有google嗎?

如果可以上google就看一下地圖  https://maps.app.goo.gl/mrAri68QaDGsngTB8
Jachung     : 少一吱66F 02/15 13:52
philip2364  : 單車騎士切換至快車道導致事故發生,你懂什麼是快67F 02/15 13:53
philip2364  : 車道嗎?“學校門口”會在“快車道”嗎?
你是台灣人嗎?  這邊的快車道不是快車道  快車道只是相對慢車道的稱呼
philip2364  : 如果你沒辦法分開討論不同概念,硬要混在一起,那69F 02/15 13:54
philip2364  : 就不用討論了
如果你不是台灣人  又不能用google map那真的不用討論  把不同概念參進來幹嘛呢
yesyesyesyes: 超速沒吞到肇責,這個例子可以拿來說嘴了71F 02/15 13:56
yesyesyesyes: 說這海豚灣,後來的賓士車主有肇責嗎
philip2364  : 可悲... 你的腦袋沒辦法合理分辨不同狀況嗎?今天73F 02/15 13:58
philip2364  : 如果說行人或是學童上下課被撞到也就算了,但這完
philip2364  : 全兩回事也能扯
是蠻可悲的  2024了還有人以為超速10公里內不算超速沒違規

照規定學區附近就該降速  開車的有責任隨時煞停  你無法預測學童會從哪邊衝出來

超速就是超速  硬把超速撞學童跟超速撞其他人分開成兩回事我也覺得很扯
Bozhi       : 雙北一堆死老人騎淑女車出來要給車撞的76F 02/15 14:02
philip2364  : 你覺得扯是你的認知,不要出來貽笑大方即可77F 02/15 14:05
同意! 你覺得扯是你的認知  你會叫別人不要出來貽笑大方 我卻是鼓勵你出來貽笑大方
philip2364  : 呵呵78F 02/15 14:13
jery1017    : 54和40撞上的能量不同,40可能不會死79F 02/15 14:15
conan805    : 可能不可能都是上帝視角80F 02/15 14:22
realbout    : 怪了~不鬼切就沒事啊 和超速有啥關係? 鬼島思維?81F 02/15 14:25
tigotigo5566: 速限30要不要乾脆整條路改成人行步道算了82F 02/15 14:31
roger840410 : 超速歸超速還是要罰阿,法院就判定說沒超速也來不83F 02/15 14:32
roger840410 : 及反應表示超速和本死亡車禍沒有因果關係
這個講法會有一個誤區  首先大家都同意碰撞無法避免

沒超速時差0.09秒就不會碰撞  假設N為差0.09秒就停止的速度

速度N跟速度N+14相比  哪一個會比較嚴重?  還要考慮政府很愛把人民當恐龍

路況要1.6秒才能做反應  這種反應速度上高速公路...時速100 = 多前進44.4m才剎車
charles1975 : 樓上正解85F 02/15 14:34
kazami      : 反應時間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不要超速或乾脆開快一點86F 02/15 14:36
kazami      : 就根本不用反應時間了啊 XD
※ 編輯: alwang (125.227.140.245 臺灣), 02/15/2024 14:45:08
kazami      : 沒發生的事就沒發生 現在只是肇責歸屬而已 法官又不88F 02/15 14:37
kazami      : 是在跟你講40撞下去跟54撞下去傷亡會怎樣的問題
cospergod   : 笑了 兩輪仔整天哭人超速 被打臉了齁90F 02/15 14:57
cuteneo     : 難得正常的判決91F 02/15 15:43
MK47        : 讚92F 02/15 17:05
s51911223   : 這個好93F 02/15 17:30
mrnegativetw: 太危險了 建議新增區間測速94F 02/15 17:54
Innova      : 限速撞不死人的案例請參考中鋼園區 真的慢到撞不死95F 02/15 18:02
Xianrule    : Wow 這判決厲害了96F 02/15 18:32
pippen2002  : 正義啊~~不然呢?? 你以為有帝王條款?97F 02/15 19:21
pippen2002  : 「鬼切」單車騎士<--罪人啊! 怪誰˙?守法很難?
shuuptt     : 鬼切猴-1,開心99F 02/15 19:30
cocoi       : 都幾歲人了,肇事原因能判成超速也是天才。會肇事100F 02/15 21:21
cocoi       : 表示有交叉,造成交叉那個才是肇事主因。書讀成這
cocoi       : 樣就算了。誤判害人才是可恥
cocoi       : 中鋼裡的板車不超速你給他壓看看啊
wetor       : 市區54公里怎摸會撞死人==104F 02/16 00:28
az400570437 : 鬼切怪誰105F 02/16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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