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09-09 14:28:48
看板 car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桃園驚悚車禍!5歲男童突開車門衝下車 遭
時間 Fri Sep 8 12:24:29 2023
啥應注意而未注意啦
照你這個邏輯
今天這位車主只有把車停下來等對面車子門關起來才有可能避免啦
跟他媽減不減速有個毛線關係
正常人都不會預設那個門打開會有人跳出來到"對向車道"
今天就是這個小朋友直接跳到對向了才撞上
車門根本沒事
一台車停在那裡 門打開好幾秒了
裡面的人要是看準車子來的時間跳出去被撞
是你沒注意? 所以你要賠嗎?
減速會有用喔
減速還更好抓時間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2.210 (臺灣)
※ 作者: woohookevin7 2023-09-08 12:24:29
※ 文章代碼(AID): #1a-g7_6n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94147071.A.1B1.html
※ 同主題文章:
09-07 20:04 ■ [新聞] 桃園驚悚車禍!5歲男童突開車門衝下車 遭對向車道賓士撞擊"頭部重創"
09-08 01:21 ■ Re: [新聞] 桃園驚悚車禍!5歲男童突開車門衝下車 遭
● 09-08 12:24 ■ Re: [新聞] 桃園驚悚車禍!5歲男童突開車門衝下車 遭
推 : 的確是應注意未注意 我是指男童1F 09/08 12:25
※ 編輯: woohookevin7 (111.71.12.210 臺灣), 09/08/2023 12:29:08推 : 台灣法官就認為路上一堆神經病要注意2F 09/08 12:28
噓 : 我不是正常人。所以在當時我會減速...3F 09/08 12:34
→ : 法律上是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才有問題。問題是能注意4F 09/08 12:37
→ : 的標準在哪裡。記者亂寫應注意未注意,一堆人在罵法
→ : 官,但身為用路人,本來就是所有狀況都應注意。
→ : 的標準在哪裡。記者亂寫應注意未注意,一堆人在罵法
→ : 官,但身為用路人,本來就是所有狀況都應注意。
噓 : 我也不是正常人 減速+按喇叭基本吧7F 09/08 12:39
→ : 等一下就會有人跑出來說你們都是鍵盤車手。8F 09/08 12:48
推 : 就在聊天是要減什麼速啦9F 09/08 12:49
推 : 會減速的人 有把握不撞到嗎10F 09/08 12:50
推 : 能注意法官通常都會參考人的反應時間11F 09/08 12:52
→ : 但這篇的車門在撞擊前半開了一段時間
→ : 很可能會被認定成過失
→ : 但這篇的車門在撞擊前半開了一段時間
→ : 很可能會被認定成過失
推 : 時速30跟10相比,撞到造成的傷害還是有差14F 09/08 13:02
推 : 下車用推的一定沒事。15F 09/08 13:06
推 : 開到10還會撞到喔 還是整條路因為違停車封起來16F 09/08 13:16
推 : 鄉民:你慢慢開就沒事了。(實際上路看到前車慢行)17F 09/08 13:23
→ : 死菜B路那麼大怎麼不踩油門過去
→ : 死菜B路那麼大怎麼不踩油門過去
推 : 當他是碰瓷吧,用門當掩護,車到的前一秒衝出去19F 09/08 13:39
噓 : 你法官?你說了算?有1%過失也是有過失啦,我小孩20F 09/08 13:40
→ : 養到這麼大,你1%的過失把他撞死了,等著上法院被
→ : 告過失傷害吧
→ : 養到這麼大,你1%的過失把他撞死了,等著上法院被
→ : 告過失傷害吧
推 : 不用說開車門,從任何地方蹦出來都有可能23F 09/08 13:41
→ : 車版很多人是整條路時速10公里?
→ : 難怪路上一堆龜車
→ : 開50減個10觀察一下就差不多了
→ : 車版很多人是整條路時速10公里?
→ : 難怪路上一堆龜車
→ : 開50減個10觀察一下就差不多了
→ : 如果你只會整條路10公里,那就沒辦法了27F 09/08 13:43
→ : 看到對向有車停著就整路開10,太奇怪了28F 09/08 13:43
→ : 正常人不是放開油門?
→ : 正常人不是放開油門?
推 : 他負責違規你負責閃30F 09/08 13:45
→ : 台灣違停這麼多,最好你開車沿路都開10啦!31F 09/08 13:45
→ : 就算是這個案例,減到10也只有會車那幾秒,整路??32F 09/08 13:46
推 : 鄉民都講幹話... 我才不信有人會減到1033F 09/08 13:51
推 : 可惜法官跟你想得不一樣34F 09/08 13:51
推 : 問題是 台法官技者不是正常人 是恐龍 你知道嗎35F 09/08 13:53
推 : 時速30放油門減到20撞上,鄉民路窄還開快不含煞車,36F 09/08 13:55
→ : 應注意肇肇;時速20放油門減到10撞上,鄉民前面路窄
→ : 車門打開還走,不會按喇叭嗎,應注意肇肇
→ : 應注意肇肇;時速20放油門減到10撞上,鄉民前面路窄
→ : 車門打開還走,不會按喇叭嗎,應注意肇肇
→ : 如果他從車頂跳下來剛好撞到車頭算應注意未注意嗎?39F 09/08 14:02
噓 : 我不是正常人,我看到會踩剎車40F 09/08 14:11
噓 : 用講的減速都很簡單啦41F 09/08 14:18
推 : 鄉民超屌都能預知未來 我看讓鄉民去開 肯定會提早繞42F 09/08 14:38
→ : 路根本不走這條 選我正解
→ : 路根本不走這條 選我正解
推 : 真的在乎小孩怎麼會放五歲這樣下車啦44F 09/08 14:40
噓 : 預防性駕駛 停車等狀況排除再發動很難嗎?45F 09/08 14:41
推 : 我看到門開開會覺得怪怪的 ! 但還是會開過去啦46F 09/08 14:54
→ : 最多是按聲喇叭再過 ..
→ : 最多是按聲喇叭再過 ..
噓 : 阿就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啊 特別打一篇幹嘛?48F 09/08 14:57
推 : 防衛性駕駛沒辦法要防要自殺的人49F 09/08 15:05
→ : 網路上嘴砲仔一堆 照他們的說法上路應該是動不動就
→ : 在踩煞車
→ : 網路上嘴砲仔一堆 照他們的說法上路應該是動不動就
→ : 在踩煞車
推 : 門都打開了 要注意啦52F 09/08 15:34
推 : 按聲喇叭,結果那車都8+9,迴轉就追上來了53F 09/08 15:36
推 : 台灣路邊一堆違停,看到每台違停都要減速,以後就是54F 09/08 15:59
→ : 大家都塞在路上好了
→ : 大家都塞在路上好了
推 : 門打開 一定會減速的啊56F 09/08 16:08
推 : 跟鄉民嘴砲 笑死 那種是要怎麼注意啦57F 09/08 16:16
→ : 那速度已經很慢了...58F 09/08 16:34
噓 : 去跟法官說59F 09/08 16:36
推 : 只要不是靜止就是應注意未注意,討論什麼都沒用,歡60F 09/08 16:46
→ : 迎來到鬼島
→ : 迎來到鬼島
推 : 要去跟法官說62F 09/08 16:49
噓 : 台灣就是路上正常人太少才會這麼亂63F 09/08 17:04
推 : 台灣法院是情理法順序,法官得了不判應注意那條會死64F 09/08 17:16
→ : 的病
→ : 的病
→ :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那麼能注意要怎麼定義?66F 09/08 17:22
推 : 這遇到一個趕時間 or 分心,速度就不是這樣了,這67F 09/08 18:31
→ : 已經超出應注意未注意的範圍。
→ : 已經超出應注意未注意的範圍。
噓 : 你是法官嗎69F 09/08 19:55
推 : 果然PTT一堆鍵盤車神,臥虎藏龍啊,佩服佩服70F 09/08 20:09
推 : 違停仔還要別人減速讓他 真當馬路自己家喔71F 09/08 20:49
→ : 沒辦法!等我當宗痛改革吧!1年內完成!72F 09/08 20:58
推 : 違停被撞死就是死好73F 09/08 20:58
推 : 錯了,開左側車門的人,下車後只會往後走,而不是74F 09/08 21:30
→ : 往對面衝,違停的深色Toyota隔熱紙貼那麼黑,對向
→ : 車輛根本無從判斷後座是否有兒童可能暴衝下車。
→ : 只會坐在兒童安全座椅上,妥善固定好的兒童,絕對
→ : 不可能自行打開左側車門下車,隔熱紙那麼黑的情況
→ : 下,對向行進車縱使應注意,仍不能注意,已經超出
→ : 常人所能合理預防並採取措施的情境。
→ : 往對面衝,違停的深色Toyota隔熱紙貼那麼黑,對向
→ : 車輛根本無從判斷後座是否有兒童可能暴衝下車。
→ : 只會坐在兒童安全座椅上,妥善固定好的兒童,絕對
→ : 不可能自行打開左側車門下車,隔熱紙那麼黑的情況
→ : 下,對向行進車縱使應注意,仍不能注意,已經超出
→ : 常人所能合理預防並採取措施的情境。
推 : 對,早點加速就不會撞到了81F 09/09 01:38
→ : 路邊停一百台 難道得一台一台注意後門開不開?82F 09/09 07:30
→ : 每次車禍都會有這個應注意未注意...爛透了..
→ : 每次車禍都會有這個應注意未注意...爛透了..
推 : 查刑法原文的「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似84F 09/09 10:21
→ : 無不妥,問題出在為何他人違規在先,不違規的我仍
→ : 「應注意」?到頭來可能不是立法端,而是司法端在
→ : 亂搞,以行政程序法為例,不保障不法的平等,那麼
→ : 違法在先者的不法利益,例如無路權的違停、逆向或
→ : 各種危險駕駛,不僅要被追究違規行為,同時也應該
→ : 不保障其不法利益。雙方違規時,雙方皆沒做到守法
→ : 的「應注意」,所以都有責任,但是一方未違規時,
→ : 已盡守法義務,此時因另一方違規所衍生的事件,應
→ : 由違規方負全責。
→ : 無不妥,問題出在為何他人違規在先,不違規的我仍
→ : 「應注意」?到頭來可能不是立法端,而是司法端在
→ : 亂搞,以行政程序法為例,不保障不法的平等,那麼
→ : 違法在先者的不法利益,例如無路權的違停、逆向或
→ : 各種危險駕駛,不僅要被追究違規行為,同時也應該
→ : 不保障其不法利益。雙方違規時,雙方皆沒做到守法
→ : 的「應注意」,所以都有責任,但是一方未違規時,
→ : 已盡守法義務,此時因另一方違規所衍生的事件,應
→ : 由違規方負全責。
噓 : 開車門就要小心有沒有人會衝出來的話 以後只要路邊94F 09/09 11:14
→ : 停車開門 直行的一律都不能走 不然就是不禮讓行人
→ : 台台罰六千好不好阿
→ : 台灣交通三大殺手 腳痛部 垃圾法官 三寶
→ : 停車開門 直行的一律都不能走 不然就是不禮讓行人
→ : 台台罰六千好不好阿
→ : 台灣交通三大殺手 腳痛部 垃圾法官 三寶
推 : 題外話問一下,男童傷重嗎98F 09/09 12:27
推 : 說實在,我會減慢99F 09/09 13:40
→ : 純粹防禦性駕駛
→ : 出門在外對錯不是那麼重要,安全到達目的地才是真
→ : 純粹防禦性駕駛
→ : 出門在外對錯不是那麼重要,安全到達目的地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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