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doracacazi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12-26 10:09:13
看板 sex
作者 bear26 (蓓兒妮露)
標題 Re: [認真] 跟16~18發生性行為,到底有沒有罪??
時間 Wed Dec 19 00:41:38 2012


:    未滿14公訴
:    14~16 告訴乃論

:    16~20 通常對方會用誘騙(和誘或略誘)辦你
:    簡單來說
:    未滿20 對方要告你
:    你八成是死
:    誘騙的部分 你光舉證就累死
:    不要以為超過16就可以爽爽做
:    尤其是高中職還住家裡
:    根據我接觸過的情況是
:    就算是合意發生關係
:    家長堅持要告
:    通常10個女方有9個最後會不堪壓力
:    嚴重點就跟著家人一起咬你


本來不想說話的

但是跑出了錯誤觀念


我就跳出來了


對方要告你

記住 是"對方舉證"

不是你舉證


是對方要舉證說你是強制 誘騙 非合意情況下進行性行為


你知道這要蒐集多少東西嗎?


但是有些小男生 看到人家要告

就怕了

軟了

當時能幹的時候都硬得起來

現在整個沒用 於是就妥協 和解



當然你也不要傻傻的真的以為你會沒事


推完砲

你要留下



老婆舒服嗎?

然後讓對方回個

老公你今天弄得人家好爽好舒服~

之類的訊息


你就SAFE

跟著我一起念

SAFE~~~~~~~





EXCELLENT!!



我告訴你

你只會讓對方和對方女兒在法庭上很難看

然後回告對方 毀謗 誣告之類的

在法官面前哭訴說


我很愛他女兒

我們明明就交往BLABLABLA~~~~


然後再對方面前告訴法官和對方

你是怎樣和他女兒在床上黑修

筆錄清楚一點也好


幾次 地點 時間




這些全部都是保護你自己的





對於未成年

你只要不要犯上 誘拐未成年少女即可

所以你未成年小女友跟你說

老公 我要離家出走 跟你住好不好


你絕對不能腦衝答應


你就和他爽一砲 戴他去北海岸吹吹東北風


然後就把他送回家就好



因為 誘拐未成年少女 其中有一項就是 使其脫離原生家庭

切忌阿!








被父母逼一逼

10個有9個會跑回來咬人

這沒錯


但是那麼容易被咬到

我也不是熊26了





其實吃得乾淨 不著痕跡

又豈止16歲可以吃呢?

--

https://www.facebook.com/snow.bear26

D3:秘術師 --亞服 蓓兒妮露#3169
WOW:雪齋 牧師 蘿潔希露 死騎 --凜風峽灣
LOL:小野澤沙織                            看我取ID就知道我超中二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03.121
waterice0902:這個系列可以停止了嘛?1F 12/19 00:44
pansonican1:2F 12/19 00:47
APPLEin5566:這篇比較實用XD  不過我倒不想有天需要用到^^|||3F 12/19 00:51
APPLEin5566:我還是跟滿18以上的推砲就好
ice0101001:對方根本不需要舉什麼證...被害人就在對方手上...5F 12/19 00:52

被害人在對方手上 然後怎麼犯案? 住家 汽車旅館?

傷痕? 打鬥? 精液採樣?

你被告過嗎?



我可是上過四次法庭阿~ 遠目

Renaud:專業!6F 12/19 00:53
ice0101001:反而是你要舉反證去反駁是合意性交...7F 12/19 00:53
ice0101001:反正被害人只要狂攻非合意性交 就算是男女朋友也是...
ice0101001:沒用的反證而已...最後還是看法官大人的自由心證...
ice0101001:如果那法官非常討厭去搞幼齒的男人...那你就完蛋了...

這裡最大的點是 男方要承認有性行為

但是

非強制


那麼你說我強制 強制點在哪?

我們有恩愛簡訊

女方天天來我家

我們上汽車旅館

甚至一起選購情趣用品


這些

全部都是保護男方的證據

※ 編輯: bear26          來自: 118.168.103.121      (12/19 01:02)
※ 編輯: bear26          來自: 118.168.103.121      (12/19 01:03)
ice0101001:反正要關不關看法官...11F 12/19 01:02

法官沒有證據怎麼關你?

用心情關?


keny991737:樓上法官12F 12/19 01:03
※ 編輯: bear26          來自: 118.168.103.121      (12/19 01:04)
ice0101001:這種案件 最關鍵的是被害人的證詞 So...如果被害人證詞13F 12/19 01:07
ice0101001:一直不斷反覆...當然不可採信..

這種案件關鍵才不是被害人證詞 哪裡有被害人?

就是沒有被害人阿

是女方父母要告男方 把女方扯進去

女方做愛也有爽到

哪門子被害人?


罰你法學緒論重讀!
※ 編輯: bear26          來自: 118.168.103.121      (12/19 01:09)
wsq315:好啦 認識推!15F 12/19 01:10
ice0101001:只要父母逼女方承認是強制性交就可以 但是通常女方說詞16F 12/19 01:13

你以為..........法官這麼好騙喔

好傻好天真


好啦

父母逼說 是男朋友強暴你的

結果男朋友搬出 兩人嬉鬧做愛檔呢?


證據在這種案件 遠比說辭來得重要
※ 編輯: bear26          來自: 118.168.103.121      (12/19 01:16)
joijoe:那也要舉證的出是強制吧?不然26熊就不會舉一堆保護自己的17F 12/19 01:15
joijoe:方式了

ice小朋友 當女方說出 是被男朋友強迫的

法官接著會問

怎麼強迫 地點 時間 怎麼做? 還會反覆問

用來比對兩方證詞

你覺得16-20的小女生 在偵查庭會那麼威嗎



你看過這種案件 真的判刑的多嗎?


我說了

是男方選擇和解 怕事的多
※ 編輯: bear26          來自: 118.168.103.121      (12/19 01:18)
ice0101001:常常閃爍模糊...19F 12/19 01:17
ice0101001:所以重點還是回歸法官的自由心證...事事沒有絕對...

這不是自由心證喔

男方就搬出兩個人做愛很爽的證據

女方還在那邊說被強迫的

還在那邊事事沒有絕對


台灣的司法單位 真的沒有民眾想得那麼差勁


法官的每一個判決 都是看誰端出的證據多


現在判你殺人 被害人逃過一命的兒子死都說是看到你行兇

你就搬出你那天人在國外 機票 海關 攝影 都有拍到你出入境

怎麼不就是被害人兒子驚恐搞錯?

難道還要法官自由心証?
※ 編輯: bear26          來自: 118.168.103.121      (12/19 01:22)
shaiker:所以女方明明是被害人卻言論閃爍模糊 然後法官卻相信?21F 12/19 01:21
joijoe:要仙人跳你的或是擺明要搞你的 誰的證據多 誰就有贏面22F 12/19 01:21

仙人跳也沒那麼容易 主要還是抓準了 男方怕事
※ 編輯: bear26          來自: 118.168.103.121      (12/19 01:23)
ice0101001:所以法官通常都會不信證詞 只能看證據...23F 12/19 01:26
CN091118:證據很重要 法官也不是都豬腦 隨便講隨便判24F 12/19 01:28
ice0101001:那我請問原Po蘇建和案、鄭性澤案呢??25F 12/19 01:31

你扯遠了

鐵證如山 和片面之詞 是我的例子

你舉的 是證據不足 證人的片面之詞也不足 才端看法官
※ 編輯: bear26          來自: 118.168.103.121      (12/19 01:33)
jshuang:你講的我同意. 一但不起訴後可以反擊嗎?26F 12/19 01:34
laiko:實用推~ 講難聽點!就是看敢不敢狠下心啦...27F 12/19 01:35
p78324:正確給推 我爸也是這樣跟我說 舉證是對方舉證28F 12/19 01:36
hiphopkai:正解29F 12/19 01:36
p78324:人無義務證明己罪 =)) 共勉之30F 12/19 01:36
joijoe:但是如果能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那對法庭上的攻防會更有用31F 12/19 01:37
joijoe:只是說一般人要去跟店家還是啥的要監視器錄影還是很難吧
xiaomu:只要有到處遊山玩水的照片 Line、簡訊之類 的證據33F 12/19 01:45
shaiker:你如果不想承認自己的錯誤 可以選擇裝死閉嘴34F 12/19 01:46
xiaomu:說是男方強迫的根本是自打嘴巴 充其量不過就是要錢罷了35F 12/19 01:46
shaiker:你這句"ice0101001:所以法官"跟你第一句推文放在一起看36F 12/19 01:47
derder5566:ice是有沒有修過法律相關的課阿...37F 12/19 01:47
shaiker:簡直是十分可笑38F 12/19 01:48
david18:ice0101001幹嘛出來丟臉啊??39F 12/19 01:52
Alcor:這篇正解 同是蘿莉控給推  (*〞︶〝* )40F 12/19 01:53
Magiclover:法官最好是自由心證 ICE到底懂不懂 法律好看的喔?41F 12/19 01:54
MSNboy:原來熊26是個正妹  失禁失禁~~42F 12/19 01:54
Magiclover:照ICE說的 在台灣考上法官不就比世界政府法官還威?43F 12/19 01:54
ice0101001:shai你傻了 第一句是說對方手上有可以作為證詞的證人44F 12/19 01:55
Magiclover:全部都自己爽 自己覺得不對就判刑45F 12/19 01:56
s9341097:你還不懂嗎?你所謂的證人沒有證據…46F 12/19 01:57
s9341097:在拗下去很難看的。
Magiclover:是不是有人還活在戒嚴阿 有沒有搞錯= =48F 12/19 01:59
KMSNY:鍵盤法官49F 12/19 02:03
ice0101001:人證就是一種證據 而我剛剛所舉的例子都是指有人證就作50F 12/19 02:15
                                        ~~~~~~~~~~

只是其中一種

ice0101001:成判決...51F 12/19 02:15
※ 編輯: bear26          來自: 118.168.103.121      (12/19 02:20)
Magiclover:人證是一種證據 那就不是沒有證據 是證據不足!52F 12/19 02:21
Magiclover:證據不足 還硬要判 就會出現第二個高國慶
ice0101001:                                江....54F 12/19 02:23
Magiclover:打太快= =55F 12/19 02:23
miabcd199:乾高國慶屁事 zzz56F 12/19 02:23
ice0101001:我只是說難保有天這種事情發生在你我身上...57F 12/19 02:23
how330:我原本不太懂熊大在講什麼 多謝ICE大讓我了解原文了XDDDD58F 12/19 02:24
FRANKYCHang:4次....59F 12/19 02:25
joes85221:艾死小朋友 可以安靜嗎60F 12/19 02:28
ice0101001:再者熊大說得這種情況 亦只適用於16~20歲年紀...61F 12/19 02:33
neverlight:看這篇噓文就知道台灣法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62F 12/19 02:35
Ousuki:好奇某人真的懂法律嗎?影片證據和人證說詞根本不能比。63F 12/19 02:37
neverlight:反正台灣一堆人看到要上法院甚至收個通知就怕得要死64F 12/19 02:37
Ousuki:隨便說說誰也會啊,但是一個影片就巴死他的說詞了。65F 12/19 02:37
neverlight:大概對部分人來說人證比甚麼都有力吧~66F 12/19 02:37
ice0101001:這種案件哪來影片證據...通常很少 你以為每個人李宗瑞67F 12/19 02:38
Ousuki:就算沒影片也有簡訊的親密言語等等。68F 12/19 02:39
a1234c:純噓ice 不懂裝懂69F 12/19 02:39
viscount:看西施長知識70F 12/19 02:39
neverlight:反正要小心點也是好事 誰想有麻煩? 至少要知道如何自保71F 12/19 02:40
ice0101001:a大 感覺很懂 請趕快賜教謝謝...72F 12/19 02:40
Ousuki:人家熊26都說了,你只要端出的證據多,證明雙方情投意合,73F 12/19 02:40
Ousuki:那對方也沒辦法告你,還可以反告回去。
neverlight:這麼晚天氣這麼冷還有在釣魚的 XDD75F 12/19 02:41
CloseFeather:純噓某人硬凹好難看76F 12/19 02:43
Ousuki:我不懂法律,但是我還看得懂人家表達的意思,而你卻…。77F 12/19 02:43
neverlight:釣魚還用跳針餌實在是...加油好嗎?78F 12/19 02:44
trillian:純需某人不是學法律的 就別來丟人現眼了79F 12/19 02:46
trillian:原po講得觀念 基本都是對得,只是我個人還是奉勸,跑法
trillian:院真的也沒比較爽,即便最後無罪或者不起訴處分
podyroly:熊26說的沒錯82F 12/19 02:52
CloseFeather:補推回來  某人硬凹就算了  還兇巴巴的>_<83F 12/19 03:00
EvanYang:推一個,把法官當白癡的人真多84F 12/19 03:00
Sadan:ice怎麼被打臉了就狂跳針.85F 12/19 03:03
Sadan:ice,你真了很可笑...不懂就去多唸點書,不要嘴硬
ufo15526368:16歲未滿的  最好都別碰 怎麼gg的出乎你意料之外87F 12/19 03:10
CloseFeather:有沒有多讀兩年法學就可以開法院的八卦XDDDD88F 12/19 03:16
Neurontin:直接跳到蘇建和 太屌了!!!!89F 12/19 03:18
love2010:喔喔喔喔喔喔喔90F 12/19 03:32
subtropical:ice超可悲的91F 12/19 03:52
mOoOm:不要夜釣啦(・_・`)92F 12/19 03:58
a1234c:我回來補血了   ice就別丟人現眼了拜託93F 12/19 04:33
a1234c:再補  ice在這戰不贏所以去樓下幾樓了?
snowbearli:ice請問你姓朱嗎???感覺鬼打牆蠻像他的該不會連長相也.95F 12/19 06:22
ahiru:實務上,被害人的供述是不能當作認定有罪的為一證據,要我引96F 12/19 06:35
ahiru:判決嗎?這種被害人指述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可信度的話,根本很
ahiru:難作為認定有罪的證據,台灣的法官也許不是包青天,但沒有這
ahiru:麼糟,懷疑的人該做的是探頭出來看看這個世界
leo6120:我開始相信你了100F 12/19 07:04
joy0921:紅的明顯 建議這篇m起來 XD 清新 實用 沒西斯101F 12/19 07:12
oSCo 
oSCo:ice快去念書吧102F 12/19 07:49
crazysun:借高人氣問 我記得有個門檻是14歲 那是啥? 姦淫幼女罪?103F 12/19 08:18
crazysun:未滿14算是幼女?? 是嗎? 純粹學術研究 我對未成年沒性趣
APUU:WTF. 都不知道該說實用還是怎樣= =105F 12/19 08:29
jgpkhgadk:怎麼一有人噓就開始亂了106F 12/19 08:35
kirchize:熊老大耶~~~快推107F 12/19 08:42
yyyy:實用108F 12/19 08:49
Csir:原po快教我幾招QQ109F 12/19 09:02
Creolophus:高手給推110F 12/19 09:10
chx64:你這畜生~XDD111F 12/19 09:14
adidas6928:讚+1112F 12/19 09:15
okokokya:天呀!!!這是西斯板嗎???113F 12/19 09:16
sexxykid:純推這篇實用,某位別在凹了,安靜這麼難麼?114F 12/19 09:17
Fredericmo:對心智不成熟的人佔便宜是下流賤格的行為,好說嘴?115F 12/19 09:23
linkevin1688:只能給推了!專業116F 12/19 09:35
euudknrs:別再教這些騙小女孩的把戲了 晚上不會睡不著覺?117F 12/19 09:51
tempoyo:i大念過法律,還是還在學總則?118F 12/19 09:52
Adonisy:push119F 12/19 10:07
apididymas:這篇太專業了,鄉名熱情到讓我傻眼的地步~120F 12/19 10:08
adamsung:實務派的出來打學術派的臉了~121F 12/19 10:09
firstkiki:ice凹得好難看  XDDDDDDDDDDDDDDDDD122F 12/19 10:19
sausalito:ice該不會是國中生吧123F 12/19 10:23
journeytou:噓ice不懂硬凹124F 12/19 10:26
ljxc 
ljxc:ice丟不丟臉啊125F 12/19 10:27
Peorth:ice收手吧!!臉都腫成這樣很難看的126F 12/19 10:30
TarTo:很嗆逆 窩跟我腦公做愛愛 甘妮啥肆 問東問西 煩咘煩壓!127F 12/19 10:32
r30385:某人不懂還一直出來丟人現眼zzzzzzzzzzzz128F 12/19 10:38
catem:就事論事給推129F 12/19 10:49
tlu3:有人被打臉囉,腫的好難看130F 12/19 10:57
s9341097:@Fredericmo:你是說全中國的古人都是下流賤格?131F 12/19 11:00
s9341097:還是你在說中東國家全部都下流賤格?
Armuu:某唉死好煩133F 12/19 11:15
deathcustom:MAGNIFICENT!!134F 12/19 11:20
snowdog111:不可取135F 12/19 11:50
tomlin2004:我想要幫推~136F 12/19 11:53
smonkey:冰01金促咪137F 12/19 12:27
kidd232:ICE真的上過法學課嗎.....無言138F 12/19 12:57
jjandy:高手給推139F 12/19 13:00
pyhpyh:想推140F 12/19 13:12
MisteRed:純噓打字一直...,你是在...什麼啦        (害我變平偉哥141F 12/19 13:15
ohsmiling:多讀點書吧142F 12/19 13:21
dos771215:冰01好弱143F 12/19 13:25
vi000246:問一下 那要是女生被男朋友性侵 男方搬出雙方出遊照片144F 12/19 14:01
vi000246:和親密簡訊 說這是合意性交 是不是女方就無解了
vi000246:假設是酒醉性侵的方式 身上沒有傷痕
qooggyy:鼓舞大眾挑未成年?147F 12/19 14:39
Stone5566:樓上V大 所以原po內文有寫 要問對方是否舒服148F 12/19 14:41
Stone5566:否則 女方還是有可能告成功
lin40032:給推150F 12/19 14:55
ILPHYS:強者推151F 12/19 16:01
HornyDragon:某人凹得有夠難看152F 12/19 16:02
cakin:XDD153F 12/19 16:07
Modeler:這篇一整個專業…154F 12/19 16:15
yes2009:扮家家酒滑稽155F 12/19 18:29
iamdiff:跟鄉民認真幹甚麼  呵156F 12/19 18:43
amaxman:這篇應該要M起來 受用啊!!!157F 12/19 19:39
dafo:SAFE~~~~~~~158F 12/19 20:34
XGJ:蘇建和案不是因為刑訴156II 所以才被釋放的嗎?159F 12/19 20:35
BlueJet0501:嗯,筆記一下  長知識160F 12/19 21:37
kersihi:實用161F 12/19 22:03
lsea800429:臺灣媒體讓多數人以為法官都是恐龍了 沒證據可以亂判?162F 12/20 01:01
ben3683:推文超好笑   根本不懂法律163F 12/20 01:32
millo1210:記起來164F 12/20 02:17
san5566:其中某個智障不會又裝懂  看了就爽  告我啊!! 我罵誰啊~?165F 12/20 10:04
jackyuki1:推..妹166F 12/20 11:06
htaedamay:被M了 XDDDDDD167F 12/20 11:18
AceID:好屌168F 12/20 11:56
SevenRock:讚!169F 12/20 12:01
immelo:專打跳針170F 12/20 12:51
kobelakers:ice嫩b171F 12/20 21:19
baptism:ice根本不懂裝懂172F 12/21 01:59
hb575127:看到熊26先推 專業有推 QQ 這部分真的是證據會說話173F 12/21 09:43
p78533578:M了。XD174F 12/21 22:07

--
※ 看板: Doracacazin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855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terievv
作者 bear26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2-12-19 17:53:43 (台灣)
  12-19 17:53 TW
雖然很.....不過,這就叫"專業"。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