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ChiChi7.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8-29 11:03:25
看板 Tech_Job
作者 標題 Re: [討論] 自願/非自願離職 觀感請益
時間 Wed Aug 26 18:39:53 2015
※ 引述《chucklee (..)》之銘言:
: ※ 引述《redbull5566 (老衲說話就是忠言直白)》之銘言:
: : 1.非自願離職 : 可拿到遣散費+可申請勞保局失業補助金(離職前6個月均薪水60%)
: : 可領6個月 就算提早找到工作 還可領剩下沒領的錢50%
: : ex:1.假設月薪5萬 可領遣散跟補助金 (1*5)+(5*0.6)*6=23萬
: : 2.假設第2個月就找到工作 還是可領剩下4個月補助金的50%
: : (1*5)+[(5*0.6)*2]+[(5*0.6)*4*50%]=17萬
: : PS:沒有一輩子只可申請1次2次問題 只要投保滿1年後 非自願都可再申請
: : 2.自願離職 : 都沒有
: 失業補助要每個月去認定一次 認定過了才有得拿
: 簡單地說就是拿求職記錄去證明有就業意願但是找不到工作
: (雖然求職記錄有可以操作的地方但流程還是要跑)
當時領失業補助 為了求職紀錄也面試了不少家
只有一家問我為什麼從上一份工作離職
我回答"老板認為我不適任資遣"
面試的主管 看我答題不錯 且有三年資歷
就說"不適任怎麼可能三年才資遣 這一定是人力精簡啦 我覺得你不錯啊"
不過後來這家公司離家太遠 就沒去了
別外 向大家宣傳
除了失業補助 還有生活津貼
到台灣就業通搜尋 職訓課程 中的"職前"訓練
課程符合規定(附在最後) 就能在參加職訓課程期間領生活津貼
一樣是投保薪資60% 還送你健保
生活津貼與失業補助是不同的資金來源及法源 不相衝突
生活津貼最多可以再領六個月 但不能跟失業補助同時領
比如:
生活津貼最多可以再領六個月 但不能跟失業補助同時領
比如:
已申請了1.5個月的失業補助後 開始上3個月的職訓
那麼第二個月的失業補助 政府只會給你一半
接著就開始領生活津貼
職訓課上完後 可以再繼續申請剩下的4.5個月
失業兩年內(期間都失業)都可以申請失業補助跟生活津貼
大致是這樣 但細節規定一直在改 所以就不多說了
雖然職訓課程不一定對未來的職業生涯有幫助
但我那時就去參加了餐飲課程 每天吃吃喝喝也是不錯
最後附上
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份別
1.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
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
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
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8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自願離職身分申
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
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
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
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
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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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被資遣的人原來有這麼多呀1F 08/26 20:05
推 : 說明清楚,讚。2F 08/26 22:33
推 : 可以領完失業津貼後再領生活津貼嗎?3F 08/26 22:51
推 : 推! 很多主管也是見過世面的4F 08/26 22:51
推 : 推 詳細的說明5F 08/27 02:06
推 : 同為經驗者推~當然有些公司會咬著被資遣這點做文章,但個6F 08/27 09:35
→ : 人認為還是誠實為上。
→ : 人認為還是誠實為上。
推 : good,希望有更多資訊!!8F 08/2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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