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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23 09:33:2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標題 Re: [新聞] 離婚後「11年付1760萬」給前妻 他快退
時間 Tue Apr 21 22:36:00 2020


※ 引述《taipeixcity (金宇彬)》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離婚後「11年付1760萬」給前妻 他快退休慘喊窮~法官不領情
: 4.完整新聞內文:
: 在科技業上班的賈姓男子因對婚姻不忠,與妻18年婚姻在2008年時畫下句點,離婚協議書
: 上,賈男答應每月給付前妻5萬生活費,直到她再婚或就職,怎料2019年2月開始賈男不再
: 給錢,前妻氣得告上法院。法庭上賈男稱,離婚至今已給付前妻1760萬元,應夠她生活51
: 年,現在他收入大不如前,已無力再支出該費用,但法官審結判他仍須繼續履約。
: 現年58歲的賈男1990年與郭姓女子結婚,婚後育有4女,現都已成年,夫妻倆在2008年時
: 因賈男對婚姻不忠離婚,當時離婚協議書上清楚表示,除非郭女再婚或就職,否則賈男每
: 月須支付她5萬元生活費。但郭女控訴,賈男自2019年2月至3月間,已累積欠下2期生活費
: 共10萬元,新竹地院一審判賈男應給付10萬元。
: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賈男主張,自己離婚後不僅已將郭女名下房屋的房貸繳清,還
: 給了郭女500萬,同時更按月支付5萬元生活費,至今11年,總計已給付1760萬元,這些費
: 用應足夠支應前妻51年的生活必要開銷,又現在4名女兒都已成年,對媽媽也有撫養義務
: ,她生活應不虞匱乏。
這個血粼粼的教訓就是
要管得住小頭阿
管不住小頭
那也要管得住無法絕情的心阿
雖然當初是自己不忠
但也遭到每個月要給5萬生活費的逞罰了
那就別再節外生枝的在給其他的費用
對方不會感激的
因為是你不對
就算給再多那也會被認為是應該的
又不會感激你
不然一個月5萬塊
一年也不過60萬
11年也不過660萬
把那一千一百萬省下來,
用來慢慢付以後的生活費
搞不好對方還比較不會那麼氣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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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27.3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dmJJH4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7479763.A.444.html
u92202: 找一個人付200萬殺了她,然後500萬和解1F 04/21 22:37
※ 編輯: no1smkimo (111.184.27.33 臺灣), 04/21/2020 22:38:28
Tchachavsky: 劉北元殺情婦 賠千萬 坐牢8年而已2F 04/21 22:39
HANAXALICE: 恐龍法官3F 04/21 22:39
Tchachavsky: 先去學法律 怎麼這麼傻簽退休金條款還幫繳貸款4F 04/21 22:40
nk: 基本上男的已經付超出合約的錢了 這時去打變更的官司蠻有利的5F 04/21 22:40
Tchachavsky: 送現金 真得可憐 挽回不了6F 04/21 22:40
successman: 當時可能被前妻逼迫簽的不平等條約7F 04/21 22:40
loveian16: 說不定是急著跟外面的女人恩愛才簽的 哈哈活該哈哈8F 04/21 22:41
loveian16: 以前賺600  當然覺得5萬沒多少  只想急著擺脫婚姻
yust: 酒駕肇事罪比較少啦…台灣司法……10F 04/21 22:44
Change1224: 是阿,600付個60根本不痛不癢11F 04/21 22:44
Jetame: 啊不就剛打完官司敗訴 是要變更三小啊12F 04/21 22:46
nk: 這個官司又不是男的去打的變更合約官司  看不懂文別出來丟人13F 04/21 22:48
nk: 是女的告男的 法院會針對這個事情做判案 不會去扯另一個問題
Change1224: 笑死了,一直合約合約的是在講啥鬼15F 04/21 22:49
Change1224: 自己承諾每月五萬的,還加了但書:除非女方結婚或就職
Change1224: 請問一下條件哪裡有變了嗎
nk: 笑死了  以為簽了就完全不能改喔 多看看相關書籍喔XD18F 04/21 22:51
Change1224: 這還需要看書嗎,有錢人直接找律師了啦19F 04/21 22:55
Change1224: 看也知道一定是沒得改
nk: 可以申請更改效果 不要太激動連原文都看不懂阿21F 04/21 22:58
Change1224: 呵呵,5萬請個律師就能諮詢實行的東西,你以為呢22F 04/21 22:58
nk: 反正到他提出申請更改給付效果前 原金額要繼續付沒問題23F 04/21 22:59
nk: 後面才照協商狀況走 不然就是提出單據請求返回超付金額
bernie1: 人疝被人欺25F 04/21 23:00
nk: 讓兩個給付效果相消 達到減少給付的目的26F 04/21 23:01
Change1224: 他不是窮人也不是豬頭三,你覺得他不會找律師幫他顧問?27F 04/21 23:02
Change1224: 找律師只要花一個五萬就搞定了
Change1224: 為什麼還變成賴帳被告...自己想想吧
nk: 看內文他沒任何動作就停止給付 表示他在法律上確實薄弱30F 04/21 23:03
nk: 會簽下這個合約也顯示他在這方面判斷有問題
nk: 我想他確實需要好的律師幫他完善 之後的法律程序
Change1224: 呵呵,你以為這種收入的都不懂要找律師33F 04/21 23:05
nk: 有找律師就不會在沒有法律動作下就停止支付34F 04/21 23:06
nk: 他在這個案件理虧 上訴輸掉正常 但要變更約定  那是另一件事情
Change1224: 你還真是想當然,律師指導裝窮懂不懂36F 04/21 23:07
nk: 你太多自己為的推論37F 04/21 23:07
Change1224: 你不也假設他是豬頭三不知道要找律師38F 04/21 23:09
Change1224: 科技業,中年以上,幾百萬年收,你覺得他不知道要找律師
noesy1123: 台語:娶某謀營幾剛 起厝謀營幾當 娶細姨謀營幾系郎40F 04/21 23:10
nk: 請問律師根據哪條專業會建議委託人在沒有法律動作下停止支付41F 04/21 23:10
nk: 他就是錯在違背約定這件事營 這條案件他一定輸 但變更合約是
Change1224: 當律師在研判無路可走的時候,就是裝窮打一場了43F 04/21 23:11
nk: 另一個法律問題 這點我想他之後可以有更寬的法律途徑可走44F 04/21 23:11
Change1224: 嘖嘖,你就繼續假設他是沒錢無知的吧45F 04/21 23:12
nk: 所以你太多自以為 照內文的財產證明他沒裝窮46F 04/21 23:12
Beanoodle: 真的欸,在台灣先撞死人事後在喝酒裝成酒駕還比較好47F 04/22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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