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8-20 01:50:5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enmengji (陳夢吉)
標題 Re: [爆卦] 1/60
時間 Mon Aug 20 01:43:26 2012


※ 引述《chenmengji (陳夢吉)》之銘言:
: ※ 引述《pink5566 (品客姊姊)》之銘言:
: : 剛剛我朋友傳給我的,
: : 好像又有新人物出現拉
: : 晚上好暗記得開燈阿!!
: 1/60如果真的有他  那你一定是從陰曹地府來的
: 我承認我只是備份
: 恐怖連結慎入阿!!


代po


※ 引述《Marcantonio (...)》之銘言:
 雖然把喇叭關掉,但在下我還是被嚇到了,胸口現在很痛 > <

 剛剛去台南市東區東寧派出所問過了,警察杯杯的答覆是:

 他們也不知道這可以用什麼法條去告,因此建議我先問律師


 因此,需要鄉民們的力量,集思廣益,法律系或執業律師都好


 先找出可以用哪條法律提出告訴,以及個人或集體訴訟

 再來是保全證據,像是懶人包、螢幕擷圖、文章備份之類

 萬一鄉民們人肉搜出來的跟 PO 文本人不一樣

 那麼提告者就有可能被反訴誣告罪,先提告、提供警方 IP

 讓他們去把 PO 文的人找出來,是比較保險的作法

 其次是如何證明的問題,這同樣需要版上法律高人提供見解

 是要有在文章中推文,「被嚇到了」之類,還是要去醫院提出診斷證明

 再來是個人提告、或集體提出告訴,這兩者有何不同?

 如果是以我個人提出民事精神賠償,但是我八卦版水桶中連推文也不行啊

 還是說需要集合同樣住在台南市被嚇到的鄉民,集體提出民事求償?

 法律知識我的程度跟小學生沒兩樣,但是這種人若不給他痛一次

 只會讓他在往後的人生自鳴得意

 最後再重覆一次,如果提告確實可行,而且是以我個人名義提告

 並且求償成功的話,所有拿到的金額扣除律師費、車馬費等開支(附明細證明)

 剩下的全部回饋給 ptt 台南市鄉民,去吃頓好的壓壓驚吧

 鄉民們一起來集氣吧!我需要法律高人的指點,最好是執業律師

 約略說明下訴訟流程、預期時間,以及民事求償的建議金額

 警察杯杯說一般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即可,就是這樣子了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63.7
※ 編輯: chenmengji      來自: 114.39.163.7         (08/20 01:44)
ernie7792:秒M1F 08/20 01:44
Mews:本人親自劣退2F 08/20 01:44
Yifong:秒M3F 08/20 01:44
industrialld:po啥4F 08/20 01:44
coon182:σ`∀′) ゚∀゚)σ 哈哈哈~你看看你5F 08/20 01:44
feit:親自劣退 XDDDD6F 08/20 01:44
vincent120:推 Mews:本人親自劣退7F 08/20 01:44
gbcowandy:推 Mews:本人親自劣退8F 08/20 01:44
orfan:你沒看版主現在管板管到很火嗎9F 08/20 01:44
WenliYang:XDDD10F 08/20 01:44
tom333498:推 Mews:本人親自劣退11F 08/20 01:44
gorhow:為什要劣退?12F 08/20 01:45
gamesame7711:有掛阿 m啥= =?13F 08/20 01:45
calculus9:為什麼還沒出來道歉14F 08/20 01:45
orfan:修真快 = =15F 08/20 01:45
gamesame7711:奇怪 m不見了....16F 08/20 01:45
Dick1500: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你真的要告 那推一下17F 08/20 01:45
CapriciousX:害我也想告了 反正暑假沒事18F 08/20 01:45
zone0317:告吧告吧19F 08/20 01:45
Yifong:因為他剛剛整篇只有兩個字 "代PO" 是後來編輯貼上去的20F 08/20 01:45
gamesame7711:剩下的全部回饋給 ptt 台南市鄉民,去吃頓好的壓壓21F 08/20 01:45
vincent120:剛剛這篇一開始只有 "代PO" 兩個字.....22F 08/20 01:45
magic543:修真快XDD23F 08/20 01:45
ernie7792:秒除M24F 08/20 01:46
gamesame7711:沒台南 等等給噓!!!25F 08/20 01:46
gamesame7711:說錯 只有台南
chenlytw:不要濫用資源好嗎27F 08/20 01:46
stan1231:台南人推28F 08/20 01:46
Ruffy5566:算你手腳快29F 08/20 01:46
Kay731:應該是民法184 想來想去也只有這條 但以原就被你不會想告30F 08/20 01:47
Man69:同為台南人 也被嚇到  推   這種北爛嚇人真的很可惡31F 08/20 01:48
metalguy:版主劣退阿 你劣阿 你劣阿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32F 08/20 01:48
mmes:有告有推33F 08/20 01:48
JOGIBA:支持你提告,真的告了站內信通知我,我就推回來加送100P34F 08/20 01:48
c255120:推35F 08/20 01:48
h4k:推 Mews:本人親自劣退36F 08/20 01:48
casterck:台南人推37F 08/20 01:49
metalguy:Mews不是要劣?^^38F 08/20 01:49
TD11:有告有推 真的告了戰內信給我 我看地點能不能一起告 氣死39F 08/20 01:49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460 
※ 文章分類: 舊文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2-08-20 02:25:48 (台灣)
  08-20 02:25 TW
嚇到水杯都差點掉了
3樓 時間: 2012-08-20 12:25:06 (台灣)
  08-20 12:25 TW
這篇的意思到底是在說????有點不懂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